第十九章(第2/6页)

“我夜里在那所房子里不知走过多少回了,那里住着那些男人,靠李犯法过日子的男人,他万一出事连半点忙都不肯帮的男人,因此我可以凭他们的喘气声就知道他们是谁,而且我能凭头发上抹的那玩意儿的香味辨出那是金鱼眼。汤米正跟在他身后。他随着金鱼眼走进房门,他看看我,我看见他的眼睛,跟猫似的。接着他的眼睛看不见了,我觉得他挨着我蹲了下来,我们听见金鱼眼走到床边,走到那家伙没完没了地打呼噜的地方。”

“我只听见一点点轻轻的声响,是玉米壳发出的窸窣声,我就知道还没出什么问题,过了一会儿金鱼眼转身走回来,汤米跟着他走出房间,在他背后悄悄地挪着步,我就一直站在那儿,直到听见他们走到卡车那边去了。我这才走到床前。我碰碰她,她开始使劲挣扎。我想用手捂住她的嘴,让她不出声响,不过她倒是一声不吭。她只顾躺在那儿,又踢又打,脑袋转来转去,两手攥紧外套。”

“‘你这傻瓜!’我说,‘是我呀——那个女人。’”

“不过说起那个姑娘,”霍布斯说,“她没出什么问题。你第二天清早回那房子去拿奶瓶时看见了她,知道她没出什么问题。”房间外面就是广场。隔着窗户,他看见那些在法院大楼院子里扔银元的年轻人、一辆辆驶过去的马车或拴在拴马链子上的马车,他听见窗外人行道上人们的慢吞吞而不慌不忙的脚步声和说话声;他们买了些好吃的东西要拿回家,在宁静的餐桌边好好享受。“你知道她没出什么问题。”

当天夜里,霍拉斯去他妹妹家,坐的是一辆雇来的汽车;他事先没有打电话。他一看珍妮小姐正在她的房间里。“啊呀,”她说,“娜西莎会——”

“我不想见她,”霍拉斯说,“她那位人品好、教养也好的年轻人。她那位弗吉尼亚绅士。我知道他为什么不回来了。”

“谁?高温?”

“对;就是高温。老天爷啊,他还是别回来的好。上帝啊,我一想到我本来有机会——”

“怎么?他干了什么了?”

“他那天带了个傻姑娘上那儿去,喝醉了酒就跑了,把她留下了。这就是他干的好事。要是没有那个女人——一想起世界上还有这样的人,只是因为有一套燕尾服,上过弗吉尼亚大学,有过惊人的经历,他就可以安然无恙地招摇过市……在任何一列火车上,任何一家旅馆里,在街上;不管在什么地方,说真的,都可以逍遥自在——”

“噢,”珍妮小姐说,“我一上来听不出你指的是谁。是啊,”她说,“你记得他最后一次来的情景吗,紧跟着你前来的那一次?那天他不肯留下来吃晚饭,就去了奥克斯福?”

“记得。一想起我完全可以——”

“他要娜西莎嫁给他。她对他说有了一个孩子已经够她受的了。”

“我说过她没心没肺。她不侮辱人心里就不舒服。”

“因此他生气了,说他要去奥克斯福,那儿有个女人,他有理由相信那女人不会觉得他很滑稽可笑——诸如此类的话。是啊。”她望着他,弯着头颈从眼镜上方端详他。“我敢说,做爹当爸是挺有趣的,可只消让一个男人插手到一个跟他无亲无故的女人的事务里去……到底是什么使男人认为他娶的女人或他生下的女儿也许会行为不轨,而所有不是他老婆女儿的女人却一定会干坏事的呢?”

“是啊,”霍拉斯说,“感谢上帝她不是我的亲骨肉。她偶尔会不得不遇上个坏蛋,这我想得通,不过想到她随时都可能跟一个傻瓜纠缠在一起,那才叫人受不了。”

“嗯,那你打算怎么办?开展一场什么消灭蟑螂的运动?”

“我要照她说的那样做;我要通过一项法律,命令人人有责任开枪杀死任何50岁以下的做酒、买酒、卖酒或甚至想喝威士忌的人……恶棍我倒还能容忍,但一想到她可能受到什么傻瓜……”

他回到城里。晚上的天气挺暖和,黑夜里充满了刚长成的知了的叫声。他现在只使用一张床、一把椅子和一个五斗橱,他在橱上铺了块毛巾,放上他的发刷、表、烟斗和烟丝袋,还把他继女小蓓儿的照片靠在一本书上。一道强烈的光线正好射在照片上了光的表面上。他移动照片,使她的脸变得清晰起来。他站在照片前面,凝望着那张可爱而又难以捉摸的脸庞,而那张脸呢,正从毫无生气的硬纸板上望着就在他肩膀后面的某样东西。他想起了金斯敦的葡萄棚、夏日的暮色和低声细语,他走近时,这低语声便消失了,溶入了一片黑暗之中,其实,他对他们、对她毫无恶意;对她更是连半点恶意都没有,老天爷可以作证;那暮色和低语声变黑消失,成为她白色衫裙的淡淡的微光,成为她那神奇瘦小的哺乳动物肉体的轻巧而又急切的细语,这肉体并不是由于他而诞生的,但里面却仿佛跟开满鲜花的葡萄树一样充满着某种纤弱而又热气腾腾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