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第18/18页)

客居法兰克福的那一年,我结识了很多很多人。报社有时派我去达姆施塔特,恩斯特·路德维希大公[201]退位后仍旧住在位于该市中心的宫殿里,依然保持着宫廷内的精神生活;哲学家盖沙令伯爵[202]是精神领袖。那座年轻人云集的大公府邸,被人称作“智慧学校”,在那里,渴望知识的美少年们坐在丝绒面的扶手椅里,光着脚板在花园里散步,聆听盖沙令伯爵谈生活,谈死亡,或者参加某位应邀而来、地位显赫的外国贵客主持的讲座。在这里,我结识了拉宾德拉纳特·泰戈尔。对我来说,他的样子有些可疑,我对所有穿长袍的人都觉得可疑,感觉是反欧洲,反理性。跟大公府邸的日常生活相仿,“智慧学校”里也基本都是单一性别。恩斯特·路德维希身材矮胖,弗恩[203]模样,拄着拐杖,经常一瘸一拐地在学员们的众星捧月下出现在公园里,一声不语地观察着这支“精英队伍”,仿佛欣赏一件特别的造物,之后在神秘的沉默中返回城堡,回到罕见的书籍、陶瓷和他赏识的哲学家们中间。这些达姆施塔特的造访者们——我必须撰写关于这些地位显赫的外国贵客或讲演者的“报道”——给我留下了令人压抑、很不舒服的记忆。但是法兰克福本身也窒闷,拥挤——有太多的金钱和太多的人,那些人充满了因金钱诱发的恐惧、奇思妙想、怪癖和需求。在法兰克福的生活“有趣”得几乎不真实;我的每一天都过得矫揉造作,仿佛闪烁着石英的光,生活在紫外线的光芒里。在格罗撒·希尔施格拉本大街的歌德故居里,一百年前,人们在这里过着骄奢、舒适的生活,就像现在住在“黑尔·拉特”楼宇里的贵族家庭;毫无疑问,这里的城市氛围在整个德国最为奇特,我迟早必须得逃离这里,这里到处充满了刺激、甜蜜和过分的餍足。的确,我本可以在法兰克福干一番事业的。

但是当时对我来说更重要的,却是带着我的法兰克福情人,一位正在打离婚官司的女士,搭乘午夜列车逃亡柏林。我没有惊动任何人,只跟女伯爵、K和他的狗道了别。那位正在打离婚官司的女士比我年长十岁,整夜抱着痉挛的肚子躺在车厢里。我情绪低落地坐在她身边,望着车窗外黎明破晓的德国,我并没有意识到我离开的是自己青年时代最重要的一站,后来我再没有回到过那里。就在客居法兰克福的那一年里,我的世界观或秉性气质逐步形成,从而决定了我整个一生跟写作和世界的关系。那时候我知道的只是自己的处境,我在那座异邦的城市里住了一年,并从那里将一个女人带入记忆,这个女人我并不爱,我真想尽快逃离她。那年我二十岁。我在生活刺眼的光芒里精神焕发。我上了“冒险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