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卷 神会之地的白域丹底罗 第五章 奇之巷的乔·柯林斯(第9/15页)

他做了烤鸡,烤得恰到好处,特别是在他们连日以生烤野味果腹之后,烤鸡吃来更为可口。桌上的配菜还有肉汁土豆泥,切成薄片的酸果蔓果冻叠放在红色的厚盘子里,绿色的豌豆(“抱歉地说一句,只有罐装的了,”他说),以及一大盘洋葱汤,上面配以罐装的甜牛奶。蛋奶酒也呈上了。罗兰和苏珊娜都喝了不少,像孩子般贪心,两人都往酒里加了“几小滴朗姆酒”。奥伊则有独享的晚餐;乔为它盛满了一碟鸡肉和土豆泥,放在暖炉边的地板上。奥伊风卷残云地吃完之后,便趴在厨房和起居室(兼做餐厅)之间的过道上,津津有味地舔着嘴巴,不想浪费每条牙缝里的肉汁肉末,一边还竖着耳朵聆听那几个人的闲聊。

“我吃不下甜点了,所以别问我了。”苏珊娜吃光盘子里的东西后说,这已经是第二整盘了,她还在用一片面包把盘子里的汁水刮干净。“我都不知道自己还能不能爬下椅子了。”

“行,行,那就不吃。”乔说着,看起来有几分失望,“说不定过一会儿就能吃下去了。我做了巧克力布丁,还有一个是奶油糖果口味的。”

罗兰用餐巾遮着嘴,打了一个饱嗝,又说:“我想我愿意尝尝这两种甜点。”

“好吧,既然如此,我大概还能吃一点。”苏珊娜也赞同。她上一次吃到奶油糖是多少个世代之前的往事了?

等他们全都吃完了布丁,苏珊娜想帮忙收拾餐具,乔却挡住了她,说他不过是把盘子碟子堆在洗碗机里,让机器刷洗完了,他再“慢慢拾掇”。当他和罗兰往返于厨房和餐桌之间时,苏珊娜觉得他的腿脚灵便多了,不太需要拐杖了。她猜想,一定是“几滴朗姆酒”(也许不只是几滴,每次都是几滴,累积起来就会是一大份朗姆酒)起了作用。

他倒来了咖啡,三杯给他们,一杯给奥伊,随后才在起居室里坐定下来。窗外夜色已经完全降临,大风比先前刮得更凶猛了。莫俊德就在外面,不知道猫在哪里,也许蜷着身子躲在雪洞或是树洞里,她想,再一次克制住对他的怜悯。要是她什么都不知道,大概心里会好受一点,不管他是不是足以让人瞬间死于非命,那毕竟还是个小孩。

“请告诉我们,你是如何来到这个地方的,乔?”罗兰发问。

乔咧嘴一笑。“那可是个让你汗毛倒立的故事,不过你要是真想听,我也不介意说说。”嘴边的微笑随即热情绽放。“这很好,有人可以说说话。栗皮儿听人说话还不错,可它自己从来不会说点什么给我听。”

最初,他想当一名教师,乔说道,但很快就发现那种生活不适合他。他喜欢孩子——事实上,很热爱他们——但讨厌所有狗屎规章制度,也看不惯只允许千篇一律、不鼓励标新立异的教学模式。他只干了三年就辞职了,转而投身演艺界。

“你会唱歌?还是跳舞?”罗兰很好奇。

“都不会,”乔答,“我表演老式的滑稽脱口秀。”

“脱口秀?”

“他的意思是,他是个喜剧演员,”苏珊娜解释说,“他会讲笑话。”

“没错!”乔开心地说道,“还真有不少人觉得很逗趣呢。当然啦,那只是少数人。”

一开始他找了个经纪人,是个打折男士服装店的老板,后来破产了。一场变故总归引发另一个开端,他说,一个钩住一个。最后,他沿着海岸线走,开着一辆东瘪西瘪、但性能还不错的福特牌老皮卡,听从经纪人夏仔的吩咐,在一间又一间二三流夜总会里打工。他几乎从不在周末演出;就算是二三流的夜总会到了周末也会请摇滚乐队。

那是六十年代末、七十年代初期,社会中不乏乔所谓的“时事元素”:嬉皮士和雅皮士,烧乳罩的女权运动,黑豹党,电影明星,还有总是风云焦点的政治——不过他说自己倾向于传统型的喜剧表演,以说笑话为主。就让莫特·萨和乔治·卡林去演出时事滑稽剧吧,只要他们乐意;他还是坚持说老式俏皮话,“提及我的岳母大人”或是“他们说我们的波兰友人沉默寡言,可让我来跟你说说我遇到的这个爱尔兰姑娘。”

就在他滔滔不绝之际,一件古怪(而——至少对苏珊娜来说——令人印象深刻)的事情发生了。乔·柯林斯的中世界语汇里——满是您啦、哩啦、说真的啦——开始混杂入另一种口音,在她看来那无疑是自以为是的美国佬腔调。当他把“鸟”念成“劳”、“听”念成“汤”的时候,她寻思着是因为自己和埃蒂相处的时间长了。她认为乔·柯林斯就是那种老派的模仿高手,听到什么就能说什么,哪怕只是听到稍纵即逝的一个音儿都能模仿得惟妙惟肖。若是在布鲁克林的俱乐部里演出,大概会是“劳”和“汤”;在匹兹堡大概就变成了“鸟儿”和“听儿”;而在“巨鹰”超级市场就会变成“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