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卷 神会之地的白域丹底罗 第五章 奇之巷的乔·柯林斯(第10/15页)

罗兰前面打断过他,询问喜剧是不是有点像宫廷小丑,老人开怀大笑。“你说得差不离。但不是对着国王和他的宠臣爱妃,而是在一间烟雾缭绕的屋子里,对着一群酒徒。”

罗兰点点头,也笑了。

“不过呢,在中西部当小丑,说一晚上笑话就走,也有很多好处,”他说,“要是你在迪比克喝了个烂醉,顶多在下一个村子里把四十五分钟的表演砍成二十分钟。可也许在中世界的什么地方,他们会因为你搞砸了就把你该死的脑袋砍下来!”

听到这里,枪侠爆发出一阵狂笑,尽管苏珊娜自己也在大笑,但他的高声大笑还是让她惊了一下。“你说得没错,乔。”

在一九七二年夏天,乔在克利夫兰的强狗酒吧里表演,那儿距离犹太人区不远。罗兰再次打断他,这一次问的则是“犹太人区”。

“这就是说贫民区,”苏珊娜予以解释,“在城里有这样一种区域,住的大多是黑人和穷人,那里的警察习惯于先挥警棍打一顿再提问。”

“精辟!”乔也跟着说,还用指关节敲着脑顶心,“我自己都没法这样一针见血。”

这时候,小屋前又传来婴孩哭泣般阴森的呼号,暴风雪略有减弱。苏珊娜瞥了一眼罗兰,即便枪侠听到她脑海里的默想,这次也未作示意。

是风,苏珊娜告诫自己,还能是别的什么呀?

莫俊德,她自己的神思立刻反驳了她。莫俊德就在外面,快冻成冰块了。就在我们坐在这里喝着热咖啡的时候,外面的莫俊德就要死了。

但她什么也没说。

在贫民区待了几星期,惹了不少麻烦,乔接着说,但那时候他酗酒,喝得很厉害(他的用词是:灌得很猛),所以几乎没有觉察到第二次演出时观众只有第一次的五分之一那么多。“地狱啊,我当时晕得很。谁也不认识,但我在走廊里摇摇晃晃地走不稳,撞这撞那,都快把自己撞死了。”

接着,有人从酒吧前窗外扔进来一杯莫洛托夫鸡尾酒(莫洛托夫鸡尾酒,罗兰明白这个术语),你还来不及开口说“说起我的岳母大人……”,酒吧里就着火了。乔从舞台进出口跌跌撞撞冲进了后台。他差一步就逃到街上了,可三个人抓住了他(“都黑得像墨,壮实得像是NBA中场球员”)。两人揪着他,另一个在身后推他。那时又有一个人扔了个瓶子进来。只听“嘭”地一响,灯光全被炸没了。醒来时,他只身躺在山腰的青草地上,根据大马路两边的空宅上的标牌来看,旁边有个小镇叫做“石头翘”。乔·柯林斯只觉得置身于西部电影的布景街上,而所有演员都回家了。

就是在这时候,苏珊娜意识到自己不相信柯林斯先生所说的大部分情节。毫无疑问这故事很有意思,并且,考虑到杰克是在上学路上被车撞死后第一次进入中世界的,这段自述并非完全不可信。可她就是觉得大部分都像是杜撰。问题在于,这重要吗?

“你没法说那地方是天堂,因为没云彩,也没天使的歌唱,”乔继续说,“但我能断言,那就是某种死后状态,都一样。”他四处转了转。他找到了食物,找到了一匹马(栗皮儿),便上了路。他还遇上了形形色色的人,有的很友好,有的就不,有的囫囵一体,有的就像怪胎。他学了不少俚语,也听闻了一些中世界的历史;显然他那时候就知道众光束和塔了。他说,有一天他想穿越劣土,可是他害怕了,皮肤开始裂出各式各样的伤口,还有怪异的斑痕,吓得他掉头往回走。

“屁股上都长疖子了,那就是最后的结果。”他说,“那是六年前或是八年前的事情。我和栗皮儿发誓不再往前走了。就是那时候,我发现了这个名叫西环的地方,结巴比尔也遇到了我。他有点医术,挑破了我屁股上的疮。”

罗兰想知道乔最后一次去黑暗塔朝圣的时候有没有见到疯狂的血王。乔说,没见到,不过在那之前六个月,曾有一场骇人的风暴(“当头一杯烈酒”)把他逼到地窖里躲起来。那时候,电灯全不亮了,发电机也不灵了,就在他缩头缩尾猫在黑暗中时,他突然有一种感觉:有同样骇人的生物存在于近处,随便什么时候都能触及乔的意念,并循迹而来,找到他的藏身之地。

“你们可知道我当时感觉自己像什么?”他问。

罗兰和苏珊娜都摇摇头。奥伊也一模一样地摇摇头。

“零食,”乔说,“会被一口吃掉的小吃。”

这段话是真的,苏珊娜心想。可能略有修改,但基本属实。要说理由恐怕只有一条:她觉得风暴极有可能随血王而来。

“你怎么办?”罗兰问。

“睡觉。”他说,“我一向有这份天才,模仿也是——虽然我在表演中不模仿名人的嗓音,因为那种东西在小市民面前从来不叫座。除非你是滑稽明星里奇·立顿,至少得他那个级别。很怪,可说真的很天才。我可以支配自己的睡眠,我躺在地窖里就那么睡了一觉。等我醒来,灯全都亮了,那个……那个东西反正也走了。我当然知道血王,无数次听乡亲们谈论他——当然,大部分人都不像你们三位。通常,当他们聊起这个话题时,会交叉手指摆出魔眼的符号,再往指缝里吐唾沫。你们觉得那时候走过去的就是他,嗯?你们认为血王当真走过了奇之巷,去了塔?”还不等他们张口回答,他就兀自说下去,“唔,为什么不可能呢?毕竟,塔路是直通黑暗塔的大路。它一路通到那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