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朝太阳奔驰的马》(第12/64页)

「如果你已经起来了,就收拾一下,去洗洗脸。」

虽然父亲讲的话已经传进我耳朵里,但是等到我听懂那句话的意思,可是花了很长的时间。结果爸爸踹了我的背一下,我好不容易才站起身来,一滑又跌坐了下去。

「啊,爸爸。我的腿完全软掉了!」

「你还好意思说。还不快起来?」

「不是跟你说我腿软了吗?」

「起来走一走,情况才会越来越好。不是跟你说过了,你祖父过世的一年前就开始腿软了。」

爸爸一句话就把我说得像半身不遂的病人。我嘀嘀咕咕地起身,甩开本来裹在身上的毛毯,丢到床上去。床是爸爸的,我平常都是裹着毛毯睡在地板上。

「也做张床给我嘛。睡地板睡得我骨头都酸痛了。」

「是吗?你祖父过世的三年之前,就已经有这种症状了。」

这次我被说得像是神经痛患者。我只好放弃,走到外面去。

紧邻着爸爸跟我住的茅屋之处,就是爸爸的工坊。虽然称做工坊,但只不过是把茅屋的屋顶延伸过去,再加上几根柱子而已。我把头塞到工坊的水桶里。因为我脱了上衣睡,所以早上起来只要把头放到水桶里,就可以开始洗脸了。

「噗!」

一泡到冷水里,大概是因为脑袋里面固结不去的酒精,头痛得好像被人猛打一样。我的脚乱踏了几步,好不容易抓到重心,然后才能够洗洗前胸跟手臂。爸爸看了我的样子,带着一副怜悯的表情慈祥地对我说:

「干得好,小子。敢喝酒,真是酷毙了啊。没想到你还能走路。」

「人家订购的蜡烛,我们都已做完了,不是吗?那么今天没有工作要做了吧?」

「怎么会没有,你这小子!今天要收集蜂窝,还要去收肥油!」

「咦?还要继续做吗?」

「城里来了紧急的订单。那是阿姆塔特征讨军要用的蜡烛。」

阿姆塔特征讨军。这次应该是第九次了吧?

既然首都来的白龙卡赛普莱已经到了这里,那第九次阿姆塔特征讨军的最重要的部分可以说已经准备好了。反正就算聚集了几百个人出征,也不能拿阿姆塔特怎么样。阿姆塔特是灰色山脉的恐怖之源,是中部大道的痛苦之根。要对付这头巨大的龙,如果由人类去莽撞地蛮干,那大概连一块骨头也回不了故乡。因为不是被它烧得一干二净,就是整个人被它吃掉。

龙要由龙去解决,这才是办法。所以在我们领主恳切的拜托跟「诚意」(依据我跟卡尔的推测,显然他送了不少贿赂。我们领主还真可怜。他又没什么钱),总算第九次阿姆塔特征讨军能诚惶诚恐地跟首都来的卡赛普莱一起出征了。

我一面在院子的餐桌上摆上早餐,一面说:

「爸爸,」

「干嘛?」

「卡赛普莱打得过阿姆塔特吗?」

「我怎么会知道?我常看的不是这种仗。但如果说你跟杰米妮打起来,我就能猜出是谁赢。」

「谁会赢?」

「你要我再提起你以前的战绩吗?你因为杰米妮的关系,手臂断了一次,腿断了两次,鼻梁也被打破皮过,还有掉到水坑里感冒的次数,算都算不清了。」对啊。小时候我真的常被杰米妮整得很惨。我感到自己对杰米妮陈年的夙怨一下子燃烧了起来。但是爸爸的话还没说完。

「我印象最深的一件事,就是你给杰米妮看你的小弟弟,她很怀疑这个她没有的东西是假的,于是用力一拔……」

「爸!」

「所以我只好含着眼泪,去哀求杰米妮的爸爸收你当女婿。那个混帐家伙。你不觉得你们两个的性别角色刚好对调了吗?」

这样一来,我就成了纯洁被女孩子夺走的笨儿子。再继续这样跟他聊下去,不知道又会有哪些被他夸大渲染过的往事揭露出来,所以我急急忙忙地准备好早餐。

吃完了早餐,爸爸擦了擦沾在山羊胡上的酒,一面说:

「从今天起,你负责做蜡烛吧。」

「咦?」

「我好像会变得比较忙。我已经跟执事先生讲过了。我说品质也许会下降一些,但我还是要叫你做,他也答应了。」

「先不管那个品质怎样的。你有什么事呢?」

「我这次要支援阿姆塔特征讨军。」

我一时之间说不出话来。不是我无话可说,而是有太多话要说,一时抓不出头绪。所以说出来的第一句话非常平凡。

「爸爸,你不是不会刺枪吗?」

「所以我打算从今天开始练习。我也会参加征讨军的训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