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第23/28页)

淑贵妃笑道:“那玩意就是不重才名贵,你先弹弹看,要是不称手再换好了。”

一面叫人去搬琵琶,一面命人准备,在席前先设了一个较高的绣墩,然后另外又设了三个,然后笑道:“妹子,本来每年都是萧婕妤一个人演奏,大家都夸她神技无双,所以圣上说今年要找几个外面的好手来跟她较量一下,那知道这妮子的手伤了,是我把你推荐出来的,你可别怨玉朗去。”

谭意哥道:“这是贵人看得那我,不过贵人怎么知道我会琵琶呢,我自己从没说过……

“这可是听湘如说的,她在湖州跟你一住几个月,写回的家书都送到皇宫里给皇后看一遍,我也沾光看见了,她说那跟你学琵琶,对你的手法推崇之至,我就想像到你的高明了,因为湘如的琵琶在我听来,已经不逊于萧婕妤了。”

说着琵琶已经取来了,是一种红玉雕成的,形状略为小巧一点,但抱在手中,却不见沉重多少。信手拨弦试声,琮琮如碎玉,十分清越,的确是一具了不得的名器。这是三名挑战的官儿也来了,一个老头儿,两名少年,他们行过礼后,各自在绣墩上坐下,谭意哥也就坐定后。

皇帝自居令官,因为他自己弹得也很不错,比别人都在行一点。

他宣布道:“因为这是擂台挑战竞奏,一定要有个标准,所以奏的曲调,双方必须相同,曲子由朕指定,双方共奏第一折,再各人分奏一折,以定优劣,以三曲而分胜负。胜负的采则由赴会群臣中自行认定……”

他说完了,吴国公立刻凑趣道:“老臣以玉坠一双为采,博首场的于翰林胜。”

他立刻解下系在腰间玉带上的一对小玉马,雕工精致,玉质玲珑,一望而知为珍品,于翰林就是那老头儿,他显得十分惶恐地道:“国公把如此重注,博在老朽身上,实在太冒险了。”

吴国公笑了一笑,淑贵妃的父亲,嘉应侯自然要捧场,立以一对玉斑指博谭意哥胜。

这种胜负的博采实在是很没意思的事,完全是人情面子,胜者得不到任何好处,胜来的采头由较技者得去,输了却要由对博者负担。

尤其在这种宫廷间公开的对博,采头又不能小,所以只由几位财大势粗的公侯们出头就算了。

皇帝把曲子指定下来了,第一折共奏的曲子是庆升平,然后各人自行弹奏的是将军令。

前者为应时应景之曲,也是最普遍的,两人奏来很热闹,不过优劣已见,谭意哥的指法纯熟,运指如飞,而且还能用一具琶,奏出两种音节来,一种是主曲,另一种则是和曲,再加上她所使的琵琶也确非凡品,让人一听就知道是出自那一具,因此才一曲奏罢,已经把全座的人听得呆了,不管懂与不懂,每个人都忘情地叫好不止,于翰林则显得很激动,但也有点惆怅。

激动是他遇上了真正的高手,也聆听了一场绝妙的演奏,发出了衷心的赞佩,惆怅的是他自己知道,他这一辈子也不可能练到那种境界。

这不但是技艺与苦练的勤惰,而且也有着天赋的因素,谭意哥所表演的是一种非凡的指法,那不是人人可以学的,更不是人人都能施展的。

皇帝激赏地看了谭意哥一眼,点头道:“好!真好!朕今日算是开了眼界了,若非淑贵妃极力推荐,朕还不知道卿家有此绝艺,几乎失之交臂了。”

这位九五之尊的天子说话很随便,可见他是个很好讲话的人,像失之交臂这种成语,出自九五之尊的金口已是不太恰当了,对一个女孩子说尤其不当。

可是他说来很自然,其他人也没有什么反应,想是他们已经听惯了,知道皇帝虽是用词不当,但真正的意思是却是庆幸着没有失去一个欣赏的机会!

于翰林向上座一恭身道:“适才听了谭姑娘的雅奏之后,老臣自惭不如远甚,高明当前,老臣不敢再献丑,因此老臣此刻就认输,请准免老臣次场的独奏。”

皇帝点点头道:“朕也认为胜负已分,第二场的独奏,你是绝对无法胜过谭意哥的。不仅你的第二场可以认输,其他的两个人也由朕裁决输了,谭意哥的那种指法,你们是学不来的。你们两个服不服?”

那两个年轻的官儿双双起立道:“圣上天裁,臣等自然信服。”

皇帝笑道:“朕可不是拿皇帝的威势来压你们认输,而是朕知道你们的技艺,绝对无法胜过谭意哥,你们如若不信,就让谭意哥先秦一曲,你们只要依样学步,朕就判你们得胜。

说完又对谭意哥道:“一曲庆升平,已见高明,压倒京师无敌手了,只是此等妙音仙奏,难得再闻,就烦卿家再奏一出,让我们大家饱饱耳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