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第13/17页)

“才认识一天就见面?再说我还是有女朋友的。”

“你这家伙,身体进入了网络时代,脑子还停留在石器时代呢!有女朋友怎么了?就不能有别的异性朋友了?见个面,吃个饭,拉拉手,逛逛街,看看电影,有什么关系?”

“然后呢?”

“顺其自然啊,都是成年人,爱干嘛干嘛呗。”

“我可没那么开放,你是不是因为跟九哥打赌比谁先有女朋友输了,索性自暴自弃,饥不择食啦?”

“小看我?这跟九哥没半毛钱关系,是思想观念的自我进化,谁也不是一辈子就谈一次恋爱的。你不也是先有个什么孟什么怜,再谈了小蓓的嘛?两个和十个、二十个又有什么本质上的区别呢?”

“区别大了,动机和行为都不同,你一开始就是抱着占便宜的目的去的,有失手也有得手,而我发乎情止乎礼,跟她俩都没发生过关……过分的事。”

“不是吧?你之前跟那个姓孟的怎么样我不知道,你和小蓓一年多了,什么也没干我可不信哦。”

“怎么干?你没看我每次跟她出去都戴手套穿长袖么?哪像你,就知道带香水和套套。”

“少给我装清纯,你这种面相老实的家伙其实花花肠子最多了,对少女极具欺骗性。”

“真没有,我对天发誓,不信你看我这胳膊,粉红的守宫砂还在呢。”

“滚,女人才有守宫砂,你那是毛囊炎。”

“你爱信不信,只要你够胆,下次可以自己问小蓓去。”

“哈哈,要是真的你就太怂了!不,不是怂,是笨。你是不是以为这样是对女生的尊重?很绅士是不?告诉你,真正的尊重是要主动亲近她、调戏她、占有她,要是连碰都不敢碰才叫最大的侮辱,因为这就等于暗示她没有女人味。”

“这逻辑太流氓了。”

“说真的,你长这么大,就从没跟任何姑娘亲热过么?再不济,啵总打过吧?”

郑能谅今天已是第二次听到这个问题,其实在热带鱼问的时候他就已经知道答案,只是当时还无法消化,现在面对阚戚智对他与秦允蓓关系的质疑,他终于可以理直气壮地搬出火车上发生的那个吻来还击了。

阚戚智带着饱受煎熬的表情听完郑能谅关于那个“吻”的讲述,挤出两个字:“变态。”

郑能谅狠狠地点了下头接受这个评价,拥有盗格能力本来就不是什么正常人,即使不是盗格者,他与生俱来的性格也会让他做出同样的选择。他曾怀疑自己在故作正派,再卑鄙点就是欲擒故纵,却不曾怀疑过自己对待感情的认真与坚持。秦允蓓出现的时候,他的心里装着孟楚怜,也对秦允蓓如实相告。一路走来,无论他是旁敲侧击的暗示,还是斩钉截铁的拒绝,都治标不治本,反而一次次激起秦允蓓更大的兴趣和斗志。“众心之心”雪莱想必也有过类似的经历,否则怎会写下如此深刻的诗句:“爱虽被拒绝,仍会投怀送抱。”听从智者的教诲,郑能谅放弃了无用功,和秦允蓓保持了相对稳定的关系,他相信四年一过,天各一方,距离和时间就会替二人做出选择,也许还用不了那么久,她就会发现彼此的不合适,或者感到厌倦,其结自解。所以他不止一次告诉秦允蓓:“发现适合你的,千万不要错过。”但秦允蓓显然理解错了,她一直觉得他就很适合,并且认为他这句话的意思是暗示她要坚持到底。

阚戚智还在执著地传播着他的恋爱观:“你呀要看开点,这年代啊什么专一啊纯情啊,统统都过时了。人国外的科学研究都证明了,在当今社会,一个男人至少要谈五个以上的女朋友才能找到真爱。”

“真爱”这个词让郑能谅想起了《盗格七律》,他已经不知道进了盗格空间几次,与真爱修成正果怕是遥遥无期了。他无可奈何地笑笑,叹息道:“咳,这么多呢?那可真要累死在石榴裙下了。”

“死也是快乐地死呀,值!”阚戚智从桌上抓起一条紫色纱巾,放在鼻尖下闻了闻,露出田伯光似的坏笑。他的衣柜底下摆了只上了锁的黑色木箱,里边装满各种小玩意,每一件上都贴着小纸签,标注着时间地点人物,成为他每一次约会的见证,其功能与裘比轼的“女友分类法”有的一拼。

“你这更变态,”郑能谅说,“好莱坞电影里的连环杀手都有你这种收集战利品的怪癖。”

阚戚智不以为然地冲他做了个鬼脸,将纱巾收进箱子,锁好,又站在镜子前左右晃了几下,边边角角修理一番,才满意地朝门口走去。

“又约会去?”郑能谅问。

阚戚智一脸得意:“白天在网上碰到一个文艺女,我随手复制了几首北岛的诗,她就以为是我写的,崇拜得要死。哈哈……我的心,是一座城,一座最小的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