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死刑犯案件终昭雪 杜万清直面大救赎(第8/12页)

真是笑话,李明桥还真把自己当救世主了!

这个世道,没有哪个人可以成为真正的救世主,没有,有的只是愚蠢的殉道者罢了。像李明桥那样,把党的纲领当圣旨,把国家和老百姓的利益看得比自己的生命都重要,又能如何呢?一个小小的县级领导,能干成个啥大事情?无休无止的会议、接待,无休无止的应付上级考核和检查,这就是行政官员们的正经公干,这些公干,创造的社会效益体现在什么地方呢?

说白了,大部分行政官员,尤其是那些党性原则比较强的党政官员,非但没有给社会创造多少效益,反过来,还尽给创造效益的人和企业添乱……李明桥不是动不动就扬言要整顿煤矿企业吗?你整顿吧,“水至清则无鱼”,你真动了真格的,把矿山收拾了,把所有不合法的煤矿企业全部关闭了,哼,县财政就等着去喝西北风吧。

他郝国光怎么啦?官场中人叫他“座山雕”,商场中人叫他“黑老大”,但他手中掌握的企业,每年为市、县两级财政要创造多少利税?又提供了多少个就业岗位?他是爱钱,他是腐败,但他创造的社会效益,是李明桥这样的官宦子弟所能比的吗?李明桥那样,如果放在古代,就叫“愚忠”,“愚忠”懂吗?不具备任何意义的那种。

郝国光的这些理由,上不了台面,但他知道,李明桥就是那些准备“殉道”的人中的一个。李明桥能够慨然放弃市府办主任的肥缺,说明他志不在仕途,官帽子对他没有太大的吸引力。志在什么呢?毫无疑问,李明桥的目标肯定还是他和黎长钧、周伯明、张得贵等几名局长。不怕贼偷,就怕贼惦着,看来,李明桥不把他们几个老牌局长撸下来,心有不甘。

但是,郝国光已经不打算再跟李明桥较劲了,没意思。自己马上就要离开了,离开蓟原,远远地躲开这个国家,到那时候,天高皇帝远,谁还管得着他呢?有时候,要打垮对手,不一定非要面对面地跟他过招,你只需轻轻地往旁边一躲,让对方失去攻击的目标,那么,你就是赢家。

沈小初和韩大伟他们回来了,李明桥所料不差,沈小初他们满载而归。

在沈小初汇报完具体情况之后,尽管早有心理准备,李明桥的内心还是感到非常震惊:这些人,真是胆大妄为到了极点!

根据刘大彪的供述,他们被运去野人沟挖煤的犯人,总计有39名之多,这39名犯人里面,除了刘大彪侥幸逃得活命以外,其他犯人,没有一个从野人沟活着出来。看守所长范守苍大概知道事情迟早有暴露的一天,所以,老早就把一些内幕写在一块白绸布上,还摁了自己的手印。

范守苍在白绸布上写道:野人沟的煤矿,是时任政法委书记的年长富、煤炭局长郝国光、公安局长黎长钧、国土局长张得贵、财政局长周伯明合伙开的,启动资金是周伯明动用的财政资金,达1200万之多,采矿手续是郝国光和张得贵两个人办下来的,黎长钧负责提供火工品、押送犯人上山挖煤和安全警戒等事宜,具体负责企业经营生产的,是郝国光的小舅子刁富贵,范守苍自己占有5%的干股,实际上就是封口费……

事情昭然若揭:为了谋取巨额利润,所谓的蓟原县“四大牛人”局长丧尽天良,不惜动用犯人去山上挖煤,出了透水事故以后,又炸了煤井,封山封路,伪造犯人被执行枪决的假档案,企图把事情的真相永远埋藏在大山深处。

好在天可怜见,竟然阴差阳错地让山洪冲出了一具尸体,又阴差阳错地让刘大彪逃得一命……黄杨镇发现的那具尸体,肯定是当年被运去野人沟挖煤的犯人之一,年深日久,被山洪冲了出来,这跟省公安厅验尸报告上得出的结论完全吻合。至于看守所长范守苍为什么会把如此重要的证据交给刘大彪,刘大彪自己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范守苍已经过世多年,这个原因大概永远查不清楚了。

李明桥原先一直琢磨的,是怎么样让郝国光他们腾出局长位子来,让干部队伍稍微“流动”一下。但现在,整个情况已经出现了质的变化,郝国光他们包括年长富在内,不单是挪挪窝那么简单,得把他们绳之以法……这些人所犯的罪行,是滔天的罪行,已经丧尽天良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法律再不惩罚他们的话,天理何在?

李明桥带着沈小初去见书记杜万清。

这样的案子,书记杜万清是绝对绕不过去的。李明桥只是个县委副书记,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在对郝国光他们采取任何行动之前,他都必须先向县委书记杜万清汇报。好在李明桥对杜万清已经有了进一步的了解,知道这位58岁的县委书记,在廉洁自律方面,是过得很硬扎的。逢年过节,杜万清基本上不给任何人开门,也没听说他跟哪位煤老板有不清不楚的关系。只要书记杜万清是干净的,事情就好办得多,至少杜万清没有包庇郝国光他们的理由。杜万清一点头拍板,该撤职的撤职,该双规的双规,该批捕的批捕,这件惊天的案子,就可以彻底大白于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