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阶级斗争的内战:战略需要还是“左”倾过激行为?(第7/16页)

“事实证明”,党委在1946年11月得出结论,“撤退的方法是错误的,我们不能再依靠它了”。地区党委于是决心重新进入失守的地方,即使不依赖军队主力也将持续开展游击战争,继续与农民“生死与共”。分区和县党委接到命令组建武工队和游击队。新的指示是:“县里的不得离开县,区里的不得离开区,也不准从任何地方撤退。”[137]当杰克·贝尔登在1947年春走访安阳县时,他发现当地民兵刚开始发动游击战。他没有报道游击战在其他地区的发展。

阶级斗争的激化 1946年11月,正值共产党撤退的高峰,为了克服对地主力量的惧怕,党曾称阶级敌人还没有团结起来。事实上只有少数地主加入了还乡团,大多数人不相信蒋介石的军队能够抵抗得住共产党,不希望冒着被驱逐和被杀死的风险回来。所有这样的人可以使之中立,或劝导他们“与我们共同奋斗”。[138]同样,在这一时期,重新采取分配财富的方法——和平的售地和献地——如同我们曾经看到的那样:在很多受到国民党军队威胁的边区依然被官方鼓励着。

然而,到了1月,地区党领导已经偏离了这一立场。地区性反击正在展开,针对这一过程中收复的一些地区,党委下达了以下指示:将要进行报复,把清算和彻底的土改作为关键工作。党委还指出了第二分区的反面教训:当地党委将精力集中在收复地区的救济和重建上,并提倡与阶级敌人组成统一战线。但是农民还是受饥挨饿,意志消沉。他们需要那些被拿走的土地和粮食,需要对他们的损失做出补偿。据说他们怀疑反蒋统一战线的想法,也不愿意参与共产党发起的村组织的此类活动。“群众对我们失去了希望,因为我们没有给他们想要的,群众不想要的我们反而偏给。”党这样声称的,并给出了改正方法概要:

1.支持农民报复的需要。把杀害并伤害过他们的人抓起来,假如农民要求将这种人杀掉,那么就杀掉一些。

2.为村里死去的干部、活跃分子、农会成员和农民举办追悼仪式,解释说明他们“在爱国自卫战中光荣牺牲”,应该为他们报仇。

3.动员农民拿回他们的土地和粮食。

4.因为旧村组织已被敌人颠覆,而且群众依旧有许多疑问,所以不要试图立即恢复农会、妇联等组织。它们可以在报复、清算和土改斗争中重新建立。

指示总结道:农民很自然会害怕蒋的军队。但是他们最害怕的是村里的阶级敌人——“地主、恶霸、特务和坏蛋”。假如可以打击和镇压掉这些人,农民又能起来反抗了;只有在此基础上,才能在重新收复的村庄尝试建立反蒋统一战线。[139]

接下去在任何情况下(包括游击战中),都要抛弃统一战线的理论。至1947年5月,区党领导已经这么做了。游击战不再是武装兵力对抗武装兵力。在村庄里,这是农民和他们的敌人间的斗争。一开始,分区党委解释道,我们在这一点上没搞清楚,但是过去九个月让我们明白,“基本上不可能想出一个办法,让他们通过统一战线和平共存”。党谴责国民党政府在村中挑起争端,通过直接支持当地的封建势力将其变成了一场阶级斗争。村庄即使没有被进犯的国民党军队占领,也落入了还乡的地主和官员手中——他们迅速着手恢复旧的反动秩序。[140]

这是上面提到的党的土改路线发生变化的背景——从1946年中显然的“不够彻底”到1947年10月《土地法大纲》彻底的平均主义。

阶级斗争和游击战 在军事不安全区域,将阶级斗争降到最小的基础不复存在了。党做出反应,命令同时开展游击战和土改。新的论据是——事实上它更像是宣告一种信念——如果游击战为土改服务,那么土改也将为游击队服务。之前,能够持续开展游击战,或在更好的情况下,不打游击战也可以安定农村,是发动阶级斗争的条件,而突然之间,阶级斗争成了持续开展游击战的条件。党现在指示:当组织游击行动时,彻底贯彻土改。我们的目标是压制地主和唤起群众。当农民起来反抗地主的时候,要教会农民怎样挖战壕,埋粮食,排布地雷,发展情报网络,从家里疏散人口。只要我们敢于使用我们的武装力量推翻地主,农民就会敢于分土地并保卫它。

在这些地区,很清楚地,首要目标是控制地主,这是重新建立和巩固村根据地的最重要的条件。在关于游击战的会议(1947年5月)中提醒道,一个村的军事根据地指的是这样的条件:“农民在共产党的领导下能够起来反抗,控制住地主”,巩固意味着“农民能够在各种情况下控制住地主”。在政府采取攻势这段时间积累的经验证明了,只有在农村根据地得到巩固的地方,才能持续发展游击战。党宣布:我们必须彻底压制作为个体的和作为整体的地主以及他们的走狗。我们必须从经济上、政治上和组织上消灭他们。只有那时,我们才能消灭他们的反抗力量,保证他们不能、也不敢东山再起。党的资料表明:对地主最严厉的措施发生在这个时候,也就不足为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