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第11/14页)

成天略感诧异地道:“你说得太远了,我指的不是爱情,我认为的缘份不过是命运。当然,你说的那种情感太可怕了,你是个浪漫的女孩子呵。你只能生活在梦想中,可你却又处处寻找着现实的感受,你能来到这片草原为了一匹野马,说明你的内心与你的思想并不合拍,你寻找的与你的梦想不一样,让我猜猜,你在什么地方出了差错。”成天沉吟着,好象在认真地想着刘可可的什么,但沉吟了半天,他还是无奈地摇摇头,说:“太难了,我不了解你的生活,这样去猜测与下决断都有损于你的情感。不过我看出来了,你还没有成功,你渴望着一举成名,又梦想着能够找到自己的最好的结局。当然这应该是所有的女孩子共同的梦想了,你的有点让人吃惊。能告诉我吗?你可能早就看出这匹马是一匹野马了,因为从照片上就可以把它清晰地辨认出来,可你却又不放心,你千里迢迢来这里,是想证明什么呢?我想你肯定有着一个重大的计划或者天才般的设想,但你一直不敢相信,你需要来亲自证明一下是吗?”

刘可可呆了一下,她喃喃地看着成天,这回轮到她吃惊了,她一直以为这是个太过呆板的男人,他的想法与做派让她有些好笑与好奇,但她没想到成天好象早就对自己的想法与来由产生了深刻的怀疑。她不由地道:“是的,吸引我的当然不是这匹马的出现,动物中心收到你的照片时,当天就断定这是一匹国内罕见的野马,你的发现可能让所有的人震惊。据我所知,国内可能很快就要对你的这匹野马进行全方位的研究,同时组织世界各国的野马研究专家对山南草原进行一次全面的普查。但这些对我来说都没有关系,我的专业是去寻找到世界上最好的基因,做各种各样的基因变异研究。知道我听说你发现这匹野马时的感觉吗?我觉得你可能给我创造了一个巨大的机会,一个可能改变我的命运的机会。”

刘可可略微沉吟一下,继续讲述:“你知道一匹野马为什么那么重要吗?野马与家马最大的不同就是它具有六千年的演化史,很少有动物能象野马留下自己的完整清晰的历史。包括大熊猫。六千万年是个什么概念哪?那时天山山脉正在隆起,地球还不是今天的模样,那时候地球上还没有人类,森林里跳跃着一种狐猴,这种猴子还没有想好自己究竟是演化成古猿还是继续做猴子。

野马就在这时出现了,它只有四十厘米高,大如狐狸,脚有五趾,生活在森林中,当人类的第一位祖先‘南方古猿’直立行走时,野马已经演化成了草原动物,蹄子由五趾变为三趾,最后又进化成现在的单趾,身材也变得更为高大了。

但重要的还不是这些,每一匹野马都是一块活化石,都是一座基因库。每一匹野马的基因里都流淌着六千年的历史,而我的想法是,如果获得它的基因与现在的优良种马进行改良,很可能就会变异出具有六千年前与六千年后的优良血统的新的马种,而这种新的马种很可能会比现在的马种的速度与各种能力提高一倍还要多。如果这个设想被证实的话。”

“你就是为了这样一个设想来的?”

“我关心的只是这匹马的基因。我的课题有个国际组织很感兴趣,他们想育出世界上最快的马,只是他们有资金,但却没有办法。我的设想有一定的风险,但科学本身就是一种高风险的产业,那个组织让我专门来这儿看看你的这匹马,之后写出可行性报告,他们进行审批。也许很快就可以成为现实,也许这永远只能成为一个巨大的设想。”

成天被刘可可的设想与讲述打动,野马的历史让他感到一种震惊。他把手中的缰绳抖动一下,让兰骑兵从池塘中爬出,兰骑兵的身上被水给漂洗得十分干净,黑色的毛发紧紧地贴在身上,它在草地上打了个响亮的响鼻,浑身一抖,水珠冰晶似地乱飞,溅了刘可可一身。刘可可惊叫着向旁边闪去,成天笑了下,他的笑很灿烂。“这可不是六千年前的基因,而是六千年后的水珠。小姐,你的设想与讲述很动人,只是我想问一下,据我所知,在中国的新疆北部还有一个很大的野马繁育中心,那里的野马据说还有从国外返回来十几匹普氏野马,你为什么不去那里用那些野马做你的试验呢?”

刘可可说:“那些野马是当年的俄国军官普尔热瓦尔斯基一八七八年在新疆准喀尔捕获的。这些野马经过很多次的碾转,运抵德国时只有二十八匹马,现在世界二十六个国家和地区的一百一十二个伺羊点的近一千匹野马都是它们的后代。近亲繁殖与远离田野,使野马的体质与血统开始下降,现在的野马严格意义上讲,已不能称做纯种的野生马了。我曾经做过这些野马的基因普查,但与我们的想象差得太远。我不想用它们来冒险。你的这匹野马可能是唯一一匹还未被侵犯血统的原生野马。听说他与一匹红色母马交配后,那匹红色母马怀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