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家 党(第5/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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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雅各背叛他临终老父的愿望一节,洪秀全偷天换日,改成忠孝节义的典范。戏剧性没了,但却保住了荣耀。如果还有欺骗之事,那也是雅各母亲利百加的错,因为她怂恿雅各杀掉羊群中的两只肥羊羔,做成父亲爱吃的菜肴。雅各温言劝谏:“我兄以扫是我父所爱,长兄受父祝福才正当。”利百加回说,雅各讲的是对的,但他必须按她的话行事。她给雅各穿上一件她已涂上没药和鲜奶香气的上好衣服,又让他把用羊羔做成的美味带给他父亲。

在原本的《创世记》里头,垂死的以撒问:“吾子为谁?”雅各谎称:“我乃尔长子以扫。”他存心要讹父亲,一开始就穿上以扫的衣服,还把羊羔皮系在手上和颈项的光滑处,因为以扫“体毛蒙茸”,而雅各“体乃滑泽”。经过洪秀全的修改,系上羊皮一节没了,雅各也据实回答父亲:“我是你的二子雅各,来向我父致敬,请坐起,吃下这美味,我求我父给我祝福。”以撒深受感动,雅各是主动带来美味,而以扫却要人吩咐才会出去打猎;以撒闻到雅各身上的清香,看到儿子跪在面前要求祝福,心里感动之余,就把祝福给了小儿子。在洪秀全看来,祝福当然不能喝酒,所以就改成香美的肉汤。同理,以撒也不再祝福雅各此后都有“谷与酒咸丰足”,而是许诺雅各永远“麦谷丰登”。55

雅各的欺骗行径最是严重,洪秀全解决了之后,再来处理雅各四子犹大的难题。犹大是雅各和利亚所生,在《马太福音》开章所列的父系世谱中位列第四。洪秀全可一笔勾销罗德酒后乱伦的情节,因为无损《圣经》的主要线索。但是洪秀全对犹大和儿媳他玛乱伦之事,即使犹大无意为此,也不能置之不理,便就此删掉,因为犹大的故事对于《圣经》和以色列十二部落的命运至关重要。犹大和他玛生下双胞胎法勒斯和谢拉,其中的法勒斯在《马太福音》中被奉为约瑟的先祖;而且,犹大本人曾经最受父亲宠爱,凌驾其他十一位兄弟之上,得到父亲临终非凡的祝福:

犹大啊,你的弟兄们必赞美你,你手必扼住仇敌的颈项,你父亲的儿子们必向你下拜。犹大是个小狮子。我儿啊,你抓了食便上去,你屈下身去,卧如公狮,蹲如母狮,谁敢惹你?圭必不离犹大,杖必不离他两脚之间,直等细罗来到,万民都必归顺。(《创世记》第49章第8—10节)

犹大和儿媳他玛的故事不堪入目,但又很长,在《创世记》38章之中占了整整一章。它也是洪秀全第二次修改涉及三个兄弟的故事。犹大和挪亚一样,也有三个儿子:珥、俄南和示拉。珥娶他玛为妻,但他不知何故触怒了上帝,丢了性命。犹大急于想延续长子的香火,就把他玛许配给了珥的弟弟俄南。但俄南不愿让自己的子孙成为长兄的后人,“与嫂同室时泄精于地,恐生子以嗣兄”,结果也被上帝杀了。犹大又让两度守寡的他玛与三儿子示拉订婚,当时示拉还是个孩子。他玛老实在犹大家中,等示拉长大成人,但犹大却忘记了自己的承诺。当犹大自己的妻子死后,他上亭拿山去看管羊群和剪羊毛的人。他玛遭到遗弃,仍在谷中守寡。故事才到这儿,就让洪秀全忧心起来。他在修改《马太福音》第22章第24至26节时同样也有不满,撒都该人巧言盘问耶稣,引了一个相似的例子,称有弟兄七人相继娶了同一个女子都无嗣而终56。洪秀全干脆把“兄弟”都改作“另一男人”。在他玛一节,洪秀全也略去“弟弟”、“儿媳”之称,说《创世记》所述与中国习俗相符合,弟弟婚后所生之子应过继给已故的兄长,保证珥和他玛的香火延续不断。毕竟洪秀全也这样处置自己的儿子,把一个儿子过继给耶稣,一个儿子过继给杨秀清。但是洪秀全怎么处理犹大和他玛的下文呢?《创世记》第38章第13节至26节是这么写的:

或告大马曰:“尔舅往亭讷剪羊。”大马见示拉已长,已未嫁之为妻,故去嫠服,以帕蒙面蔽体,坐于亭讷道旁,二泉之处。犹大见之,以其蒙面,意为妓者。遂于道旁就之,曰:“来!请容我与尔同室。”盖不知为子妇也。对曰:“尔以何予我,致容尔与我同室乎?”曰:“吾于群中取山羊之羔遗尔。”曰:“尔肯予我质以待遗至乎?”曰:“尔欲何暂?”曰:“尔印与绶,及手执之杖。”遂予之,而与同室。妇由之怀孕。大马起而往,去蒙面之帕,仍衣嫠服。犹大托友亚土兰人,遗山羊之羔,欲由妇手取其所质,而不遇之,询彼地之人曰:“道旁二泉之处妓者安在?”曰:“于此无妓者。”归见犹大曰:“我求之不得,土人亦云,于此无妓者。”犹大曰:“任彼自取之,恐贻我羞。视哉,我曾遗羔,而汝不遇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