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北方中国的地方控制(第11/13页)

  • 这次军事远征是由觉善统帅的。《世祖实录》第二十九卷,第348页。奏折在1646年12月24日收到。​

  • 1644年9月23日奏折。《明清史料》丙编第五册,引自谢国桢编:《清初农民起义资料辑录》,第78—80页。另一份报告罗列了巨寇的姓名与称号,特别指出他们早以“王”号闻名,例如“冲天大王”或“扫地大王”,“不比寻常土贼也”。这位上奏者解释说,寻常土贼不能与之相比的原因,在于某一巨寇一旦拉起一支大队伍,马上就以“王”自号。他们建营立寨,各种武器样样俱全,以攻城掠地为务,而不似土贼不过断路劫财而已。《明清史料》甲编第一册,引自谢国桢编:《清初农民起义资料辑录》,第74页。上奏者为杨方兴。​

  • 《明清史料》丙编第六册。引自谢国桢编:《清初农民起义资料辑录》,第84—85页。​

  • 同上。​

  • 丁文盛获胜的奏报于1647年4月14日抵京。《世祖实录》第三十一卷,第363页。至于他被处罚之事,可见谢国桢编:《清初农民起义资料辑录》,第83页。​

  • 其例见1647年农历十月陵县的奏报。《明清史料》丙编,第七册。见谢国桢编:《清初农民起义资料辑录》,第84页。​

  • 后一种情形的典型例子是黟县的陷落。黟县是介于大运河与官道之间的重要城市。1647年11月26日,丁文盛的继任者张儒秀报告说,不久前有马贼400余名,步贼不知其数,于夜间步行进攻黟县,次日击败衙兵,架云梯爬上城墙,进城烧杀抢劫。知县与儒学训导设法逃跑了,其余的县衙官吏皆被盗贼杀害。他们洗劫了该城,然后返回山中营寨。《明清史料》丙编第七册,谢国桢编:《清初农民起义资料辑录》,第80页。​

  • 《明清史料》丙编第七册。见谢国桢编:《清初农民起义资料辑录》,第86页。​

  • 《明清史料》丙编第七册。所注日期为1648年1月初,引自谢国桢编:《清初农民起义资料辑录》,第87—88页。张儒秀奏捷的报告于1648年1月15日抵京。《世祖实录》第三十五卷,第416页。沙尔虎达(1599—1659),苏完部人氏,年轻时投努尔哈赤。在1658年,他扫清阿穆尔(译者按:即黑龙江)地区的沙俄人,歼灭了斯捷潘诺夫及其人马。恒慕义:《清代名人传略》,第632页。​

  • 关于清朝地方官吏在对付颠覆与叛乱活动中所起的关键作用,见保罗·H·陈:《中华帝国后期的反叛》,第180页。​

  • 《世祖实录》第五卷,第22页,转引自谢国桢编:《清初农民起义资料辑录》,第55页。吏部还提出地方官俸禄太低,应该增加。可是,在顺治以及康熙初年,知县的固定俸禄(原来每年约为银123两)减少了。因为各种附加津贴被缩减或取消,知县俸禄降到了银45两。约翰·沃特:《中国地方行政的理论和实践》,第378—380页。​

  • 有些历史学家认为清政府通过委任外行的满族人,来控制地方政府,这并不正确。见约翰·沃特:《作为社会政治制度的衙门》,第25页。​

  • 《世祖实录》第二十五卷,第302页。​

  • 沃特:《中华帝国后期的地方官》,第140—143页。​

  • 沃特:《作为社会政治制度的衙门》,第35页。​

  • 这一权力下移的趋势好像在元代就已开始了,或者至少明太祖是这样认为的。洪武帝认为,由于蒙古人缺乏“王者无私”的精神,他们易于被腐败的胥吏愚弄,而后者正是利用了夷狄对官僚机构控制的“松懈”来巩固自身地位的。约翰·达迪斯;《明太祖论元朝》,第8—9页。​

  • 沃特:《中国地方行政的理论和实践》,第297—303页。​

  • 其例见沈翼机编;《浙江通志》,第2521页(第一四九卷,第2页);黄之隽编;《江南通志》,第1839页(第一一二卷,第33页)。​

  • 处罚是颇为严厉的。1659年顺治皇帝颁令,任何官员挪用了10贯以上公款就要被送去充军。吕元驄:《1644—1660年清初中国的腐化现象》,第1页。​

  • 沃特:《中国地方行政的理论和实践》,第326—330页。“这些条例与法规表明它们在一定程度上已正式成形,近代以前的行政管理,几乎没有能与之相匹敌者。”沃特:《作为社会政治制度的衙门》,第3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