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杂色收入(第14/19页)

毫无疑问,茶马贸易的衰退造成了17世纪早期陕西的经济萧条。这种贸易在全盛时期有很复杂的情况,包括官员、商人、茶叶生产者、军官和士兵都卷入其中,其重要性不能仅用官方记录中的数字来衡量。1589年,陕西巡按强调茶马贸易对陕西的地方经济十分重要〔203〕。

纵观16世纪的贸易政策,可以发现主要问题是国内市场茶叶过剩,而边境出口有限,税率固定,各级官员又从中谋取私利。16世纪的最后25年中,湖广取代了陕西成为茶叶的最主要供给地。1577年,俺答汗开放北方边境易茶的要求被拒绝。明朝认为一旦蒙古直接得到茶叶,他们将以此种方法对西方部族进行控制。北方和西方游牧民族之间的这种关系对中国毫无利益。市场已经饱和,茶叶过剩,户部被迫于1585年同意将税率降到30%〔204〕。至迟到1595年,陕西的御史要求将湖广茶叶全部排除于边境贸易,借口是湖茶质量低劣〔205〕。然而其真正原因可能是由于地方日益增大的对于湖茶的憎恶情绪,湖广茶以低廉的价格在过分饱和的市场中取得优势〔206〕。最终户部采取一个折衷的方案:湖广茶不再被禁,但另设了一个检验部门以控制其质量。

16世纪70年代和80年代,政府每年通过茶马司可以得到大约10000匹马。平均每匹马值银10两,每年通过茶马贸易可以得到10000两收入。虽然这一数目很大,但其财政上的重要性也不应被夸大。马匹被解送到宁夏、固原、延绥和甘肃四个军镇[1],然而为了孳生马匹而将一些种马留在陕西苑马寺〔207〕。16世纪晚期,苑马寺被奏告工作无能,因为其管理的马匹数量没有增加。苑马寺至多不过是马匹被分配给军镇之前的中间机构。其运作与北京太仆寺没有关系。茶马贸易也不应该同北边和辽东的“马市”相混淆。后者由太仆寺提供资金,由边境督抚管理。他们收购商品,吸引地方部族,同他们交换马匹。〔208〕在16世纪晚期,这项事务每年花费政府300000两白银。1594年,为了同入侵朝鲜的丰臣秀吉作战,中央政府仅拨给辽东的马价银就达550000两〔209〕。换言之,这仅仅是开支项目。

因为产自四川的茶叶并不在西北边境进行贸易,所以其对政府财政意义不大。1542年,根据官方的报告,在四川课税的茶叶数量超过5000000斤,还不包括政府茶园生产的茶叶。然而在1578年,省级官员征收的茶叶收入总共还不超过20000两。其中14367两被解运南京户部,1500至2000两解运给陕西省。剩余资金,连同征收158859斤茶叶,存留于本省,用于津贴地方管理〔210〕。16世纪中期,四川巡抚也承认广泛存在私贩茶叶现象〔211〕。

其他省份的茶课名存实亡。绝大部分地区仍然沿用宝钞来评估地方税额,当16世纪折成白银时,税额减少到了可笑的程度:云南17两,浙江约为6两〔212〕。当时的一位学者对此作了如下的概述:“内地茶户不知官茶、私茶之说久矣。天下之言生财者,亦罔闻知。”〔213〕

(bb)未被列出的其他项目

以实物形式解运首都商品的总价值,每年大约为银400万至500万两之间,对此前文已有提及(第三章第三节)。这些项目本质上代表着不同形式的税收款项。例如数量很大的有棉布、缎匹和黄蜡,他们有不同的来源,其中一部分是田赋正额的折色,一部分来自里甲征收,还有一部分是政府用现金购买而来。这些供给更应在列入仓库清册而不是税收账目中,因为他们不是不断上升的税收单位,他们中一部分实际上要被消耗掉。它们应该被看成一种开支,但是由于会计制度的不一致,它们有时被列为收入项目。

第五节 杂色收入总结

收入估计

杂色收入估计列于表18中,数字精确到千两。无法确知岁入的项目忽略不记,这对全局不会有太大的影响。

表18 1570—1590年左右杂色岁入估计(单位:两)

来自于工商业的收入 管理收入
钞关税 340000 开纳事例 400000
商税 150000 僧道度牒 200000
番舶抽分 70000 户口食盐钞 160000
房地契税 100000 赃罚银 300000
竹木抽分 75000 桩朋银 50000
矿银 150000 香税 40000
渔课 58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