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煮酒论史篇】 彭林著《中国古代礼仪文明》(四)(第7/22页)

卒哭之祭后,新死者的桑主要按照昭穆次序祔庙,这就是《仪礼·士虞礼》所说的‘以其班祔‘。古人祭祀,太祖的神主居宗庙之中,座西向东;子孙的神主按照昭穆的次序在太祖的左右两侧排列;左面的一列座北朝南,南方明亮,故称为昭;右面的一列座南朝北,北方幽暗肃穆,故称穆。昭穆表示辈份,父为昭则子为穆,孙又为昭,曾孙又为穆。此时三年之丧尚未结束,新死者还没有自己的庙可居,只能附在与自己昭穆之班相同的祖庙受祭,所以称为‘祔祭‘,或者‘祔庙之祭‘。与虞祭不同的是,虞祭祭于殡宫,桑主也在殡宫;祔祭祭于祖庙,祭祀时桑主从殡宫移到祖庙,祭毕,桑主送回殡宫。

小祥之祭时,要将桑主弃埋,改用栗主,就是栗木做的神主。小祥之祭也在祖庙举行,祭前将栗主移送到祖庙,祭毕再送回殡宫。

小祥之祭时,还要举行‘坏庙‘的仪式。《谷梁传》文公二年说:‘作主坏庙有时日,于练焉坏庙。坏庙之道,易檐可也,改涂可也。‘坏庙又称毁庙,但并非毁坏旧庙,重建新庙。而只是对旧庙作某些象征性的改变。根据昭穆制度,新主的昭穆之位与其祖父相同,三年之丧完毕,新主要迁入祖庙。如果把祖庙原封不动地让给新主,则有苟且不敬之嫌;拆毁重建,又不免造成无谓的浪费。所以采取了一种两全其美的办法,通过‘易檐‘和‘改涂‘来整新旧庙。所谓易檐,就是改换屋檐的某一部分。改涂是重新涂饰祖庙。更换旧庙的屋檐,并重新涂饰一次,表示已不再是旧庙,可以视为新庙。整新,是古人以节俭的原则来处理祭祀对象或场所发生变更后所产生的各种问题的方法,在其它礼仪中常常使用,限于篇幅,不再列举。

大祥与禫祭是三年之丧的最后两次祭祀,祭祀的地点都在殡宫。禫祭之后,新主必须迁往新庙,然后撤除殡宫。但是,毁庙之主的迁动是一件大事,不能轻率为之,必须先要经过禘祭。而禘祭有固定的时间,未必刚好与禫祭同月。所以,禫祭之后,迁新主于祖父之庙,等待禘祭。

禘作为祭名,所指不一,有天子郊祭之禘,有殷祭之禘,有时祭之禘。有学者认为,此时的禘祭,是三年之丧结束后临时举行的一种合祭,把毁庙和未毁庙的神主一起迁到太庙合祭,审视其昭穆之序,远主迁祧,以下诸庙依序而升

六、小祥、大祥和禫

从卒哭之祭到三年除丧,中间还要经过小祥、大祥、禫等几个重要仪节。

小祥是周年之祭,在第十三个月举行;大祥是两周年之祭,在第二十五个月举行;禫,是三年之丧中的最后一个祭名。禫祭的时间,《士虞礼·记》说是‘中月而禫‘,郑玄把‘中‘解释为间隔,就是与大祥之祭相隔一个月,在第二十七个月。王肃认为禫与大祥之祭在同一月,即第在二十五月。禫祭之后正式脱丧。

小祥是周年之祭,孝子的哀痛又有所减杀,于是开始用练冠代替原来的衰冠,所以小祥又名‘练‘。所谓练冠,就是用大功布加灰练之而成的布做的冠,练冠的性质介于凶服和吉服之间,标志着丧服由凶转吉的变化,所以《释名·释丧制》说,‘祥,善也,加小善之饰也‘。

在此,我们还要提到‘受服‘的概念。在古代丧服制度中,每逢大的仪节都要祭祀,虞祭之后,每祭一次几乎都要使丧服的某一项变为轻服,如为父服斩衰,初丧之服是三升布,冠是六升布;卒哭之后,丧服改用六升布、冠用七升布。为母服齐衰,初丧用四升布,卒哭受服后,改用七升布,冠用八升布。此外,卒哭之后,男子要‘去麻服葛‘,就是把腰绖换成葛绖,这也是受服的内容之一。

小祥以后戴练冠,中衣也可以变成练衣,领口可以镶浅红色的边,但是,男子还不能出去腰间的葛绖。古代有‘男子重首,妇人重带‘之说,男子的丧服,以首绖最重要;女子则以腰绖为最重要。所以,脱丧从最重要的地方开始,但要逐步进行。

大祥是两周年的祭名。《礼记·杂记下》说‘祥,主人之除也,于夕为期,朝服。祥,因其故服。‘意思是说,大祥是丧主的除服之祭。祭祀的前一天晚上,丧主身穿朝服,宣布大祥之祭的时间,次日大祥,依然身穿朝服。大祥之后,服饰基本恢复正常,可以戴缟(白色的生绢)冠,冠边镶以白绫。《礼记》说,孔子在大祥之后五天开始弹琴,而不成声调,大祥逾月之后的十天吹笙,声调才和谐。禫祭是大祥后的除服之祭,从此正式脱丧,衣饰也不再有任何禁忌。禫是澹澹然平安的意思,丧家的哀痛之念至此逐渐平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