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士兵的信仰冲突与服从(第11/15页)

新自由主义

伍德罗·威尔逊在战胜罗斯福当选美国总统之后,虽然面对着欧洲的动荡局势,却并没有打算将美国的政坛交锋转变为实际冲突。他宣称“我们与世界和平相处”,还强调欧洲的战争“与我们毫无关系,更不会波及美国”[22]。威尔逊提倡美国秉持中立立场;但是一个移民国家可以做到怎样的中立呢?这个问题需要解答,却还没有答案。从短期来看,美国人的注意力都放在了他们自己国家的进步事业中,希望可以在国内事务的复杂战场上取胜。其中一场战役便是针对女性选举权。罗斯福通过强调“奋斗不息的人生”,让20世纪初的美国充满了男性激情。不过,就在欧洲各国投入到“结束一切战争的战争”的那一年,一些美国人至少已经开始争论,20世纪的女性是否也应该获得选举权。

美国的公民国家主义信条一直以来都在种族问题上寻求妥协,但是公民身份的性别含义却经常被淹没在美国更广泛的改革动力之中——从内战之前的废奴运动,到20世纪初期关于移民和真正的美国主义的争论。1848年,首届重要的女权大会在纽约塞尼卡福尔斯召开,但早在三年之前,著名记者玛格丽特·富勒就已经出版了《19世纪的女性》(Woman in the Nineteenth Century)一书。正如富勒所说,虽然她已经充分意识到“男人思想中对待女人的态度犹如对待奴隶一般”,但她认为“既然这个国家已经获得了一种外部自由、一种免受他人侵犯的独立,这个国家的每一个成员也必然应该获得这种权利。[23]”

塞尼卡福尔斯会议通过了一份《感情宣言》,强调了富勒所传达的信息。这份声明故意模仿《独立宣言》来表达自己的观点。它开篇就讲道:“我们认为下述真理是不言而喻的——所有的男人和女人生而平等。”接下来,它详细论述了女性遭受到的一系列不公,包括剥夺女性“不可让渡的选举权”,却把这一权利给予那些“最无知、堕落的男性——不论是土著人还是移民”。考虑到“这个国家一半人口的公民权都被剥夺了”,它总结道,“同时也因为女性切实感到自己被伤害、被压迫、被不公正地剥夺了她们最神圣的权利,我们坚持要求女性即刻获得所有作为美利坚合众国的公民理应获得的权利和特权。”[24]

对于美国而言,不可让渡之权利这种观念使两性平等的要求更加重要。至少从理论上讲,共和党实验的理念使得将女性排除到政体之外变得更加困难。当然,在实践上,则是另一回事。例如,各州的立法已经确保了女性的财产权。在一些西部州,女性还享有投票权,但仍然没有实现获得完整代表权的主要目标。到威尔逊掌权之时,女性仍然在为获得全国性的选举权而反抗。其中部分问题要追溯到女性权利在更广泛的改革关系中的定位。塞尼卡福尔斯会议之所以能够召开,一部分要归功于伊丽莎白·卡迪·斯坦顿(Elizabeth Cady Stanton)和柳克丽霞·莫特(Lucretia Mott)的努力,而这二人的关系最初就是在反奴隶制的斗争中建立起来的。60多年之后,女性权利和种族平等仍旧在很大程度上是相互关联的事情,两个问题都被嵌入到更大的美国公民身份和国籍的问题之中。这一问题曾因《宪法第四修正案》得到部分解决,但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又死灰复燃。

非裔美国运动家玛丽·丘奇·特雷尔(Mary Church Terrell)指出:“很难相信在美国,会有任何流淌着非洲血液的人反对女性获得选举权。”相比黑人女性,黑人男性反对者对特雷尔的冲击更甚。在全国有色人种协进会的官方报纸《危机》中,特雷尔写道,女性反对自己获得选举权已经是“够怪异的了”,但在她看来,来自男性的反对才是“这个世界上最为荒谬可笑的事情”。她问道:“一个群体因为自身的权利被否定而奋力去保障自己的权利,同时却又去阻止另一群人得到相同的权利,还有什么比这更可笑么?”特雷尔也许觉得这件事情很荒谬,但纵观整个世界,这都算不上多么不寻常,美国人也不例外。

不过,在美国的大背景中,一方面讲,女性选举权的主张被自《感情宣言》以来一直延续的阶级和种族的问题所影响,另一方面讲,它又体现了这些问题。实际上,特雷尔的主张和1848年富勒书中的思想区别不大。特雷尔引用建国者确立的“民有、民治、民享的政府”这一观念,这显现出她和内战之前的改革者一样,区分了两类人:其一是“智慧、善良、有教养”却没有选举权的人;其二是“文盲、堕落、恶毒”却自动享有投票权的人。[25]当然,这种关于成为这个国家的一员须符合道德要求的论证,并不独属于争取女性参政权的活动家,而是与罗斯福所提出的“奋斗不息的人生”相融一体,巩固了一种相当具有排斥性的公民身份概念,同时也巩固了一种被称为“百分之百美国主义”的狭义的国家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