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不言而喻的真理革命共和国的建立(第12/14页)

在现今这样一个国际传播和瞬时通信的时代,人们很容易忽视拉什在1787年所提出的观点的深刻意义。但对于美国的发展来讲,他的观点绝不是无足轻重的。拉什宣称,报纸所建立的不仅仅是“知识和智慧的传播工具”,更是这个国家“守护自由的哨位”;但正是邮局代表了“政府真正的非电力导线”,也是“向联邦共和国中每个个体传递光与热的唯一途径”。美国宪法与拉什的理念一致,它赋予国会的其中一项权力便是“建立邮局和邮路”。传播对于这个新国家的重要性在之后的《1792年邮局法案》中得到强调,后来成为美国最高法院法官的约瑟夫·斯托里(Joseph Story)对此也深信不疑。他在1833年赞扬美国邮政服务的高效“让相距最为遥远的地方和人……可以相互接触,缓和了忧虑、增加了愉悦、振奋了数百万孤独的心灵”。[21]

实际上,正如拉什所期望的那样,通过邮局快速送达美国各地的报纸不仅在刊登的文章中传达了一种国家归属感,还将通过这些文章所使用的语言巩固这种归属感。如果说在殖民地时期,英国种族核心已经确立了它在语言上的统治地位,那么到了革命时期,美国人已经很乐意接受诺厄·韦伯斯特(Noah Webster)的努力。韦伯斯特在1783年编写的拼写课本中,对英国英语和美国英语在拼写和发音上都做出一定区分,并且还提醒美国人他们已经拥有了“一个靠你们的努力去建立和支撑的帝国,以及一种有待建立和发展的国家品质”,因而应该“像独立的个体一样行事”。韦伯斯特坚称美国已经“做了太久的孩子、臣服于控制,在一位傲慢的家长的利益面前唯唯诺诺”。[22]不过,如果先前的殖民地听从这一建议,需要修改的就不仅仅是《联邦条例》中的拼写方式了。在美国国家事业的核心当中,连关于自由的语言自身都需要被奉为神圣、编纂整理。

图21 美国国玺。背面图案虽然并不被当作官方的美国国玺使用,却也和正面国玺一起出现在了一元纸币之上。这些文字意思分别为:合众为一(E Pluribus Unum),万世的新秩序已经诞生(Novus Ordo Seclorum),引自维吉尔《牧歌》IV,5。上帝赐福我们的事工(Annuit coeptis),引自维吉尔《埃涅阿斯纪》IX,625。图案的象征含义参考了最初的13个殖民地(13颗星、13个条纹、未完工的金字塔有13层、秃鹰的左爪握有13只剑、右爪握有13片树叶和13棵橄榄)。金字塔上标注的时间是1776年,也就是起草《独立宣言》的年份。金字塔上的“上帝之眼”是18世纪基督肖像中常用的元素。美国国玺的设计在历经几个委员会的审查之后,最后由议会秘书查尔斯·汤姆森确定。由www.istockphoto.com友情提供。

不过,当制宪会议于1787年5月在费城召开时,修改《联邦条例》的意向并不强烈。参会者做出重新编纂宪法的决定,是出于很多代表共同持有的政治观点——这种观点既根植于英国先例,也根植于近期的革命经历。一些殖民地的精英分子也参加了这次会议,这些人对于诸如“谢斯叛乱”一类事件所蕴含的意义如果不说是充满恐惧的话,也是心有余悸。他们反对关于建立常备军的整个提议,并明确主张实行君主制。他们对过度的民主普遍持怀疑态度,但也决定在整个国家延展民主的范围,不过是要在可以控制的范围内。杰里米·贝尔纳普(Jeremy Belknap)的著名言论可以很好地总结建国者们的立场:“政府来自于人民,但它必须告诉人民……他们无法统治自己”,这是基本原则。简言之,建国者们所追求的是一种间接民主:公民推选代表,而不是在所有问题上都直接投票。这种民主制度自信地假定候选代表将从社会精英中选出。所以,理论上讲,一位公民在政治代表性上有着无限可能,但在现实中,这却是十分有限的,因此在实践上,这样做便是安全的。

建国者们描绘的政治图景一直以来都是非常错综复杂的。它建立在分权或“制衡”的前提之上。横向来讲,即联邦政府和州的制衡;纵向来讲,即政府各个部门——执行者(总统)、立法机构(国会)和司法机构(最高法院)——之间的制衡。这种制度保证了每一方都可以监督其他权力,没有一个机构可以占据支配地位,而这样做的原因在于建国者们对于人性持有矛盾的态度。美国国玺实际上就总结了这种态度:鹰的一只爪子抓住了象征和平的橄榄枝,另一只爪子抓住了象征战争的弓箭,两者平衡对称。这也许可以仅仅看作是象征着任何一个国家都愿意采纳的公开立场——渴望和平同时也英勇善战——但同样,它也透露出另一种意思:对于人民以及人民与权力的关系,建国者们持有一种怀疑却又现实的观点。试图赋予大众更多权力的建国者们,实际上就是这样看待大众的。就政治权力而言,建国者就可以正视一些不言而喻的真理,并直接将它们付诸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