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若干礼制与王朝品位结构的一元化(第8/16页)

再回到中正品与官品的关系上来。中正品最初只是士人德才的高下等级,所以它不是官品的来源。有人是这样推理的,中正二品意味着这人的德才适合做二品官,中正三品就意味着这人的德才适合做三品官;为了配合“人品”的等级,就把相关的官职也分出“品”来,从而形成了官品。但这说法,不能解释官品中为什么列有多种位阶与职类,例如列有爵级、军号,还列有宦官,也不能解释官品上所配置的薪俸、特权和礼遇。当然,“九品”的名目倒可能成为一种启发,被官品借用了。官品与中正品都采用“九品”形式,仅此而已。

安作璋、熊铁基先生认为,官品来自朝班,两汉以后的官品之制,即由朝位制度发展而来(49)。我们认为,这是一个值得深化的重要思路,因为这对理解九品官品的“综合性”、“总体性”,具有重大帮助。在朝位被用作等级手段时,它具有综合性和一元化的特征:朝会时形形色色的人员“欢聚一堂”了,即令此前他们各有各的位阶,在同一个朝堂上总得排出尊卑贵贱来,不能随便就坐。正因为朝堂的座次就是王朝各色人员尊卑贵贱的综合体现,所以朝位才会对官品有催生之功,好比作物的化肥或动物的激素。

汉朝的皇帝已把朝位用作等级手段了。刘邦和吕后都曾着手排定功臣位序,由此有140多位诸侯被确定了朝位,像“梁山泊英雄排座次”一样。叔孙通为刘邦定朝仪,其时朝位,功臣、列侯、诸将军、军吏列在西侧,丞相以下的文官列在东侧。东列的丞相以下,是以禄秩为官阶的“吏”;而西列的列侯、将军、军吏,则不以禄秩为官阶。无秩者身在朝堂,便有朝位;因朝位互异,其尊卑高下便有了可比性。东列的列侯、诸将军与西列文官,在“位次”的意义上是统一排序的。东汉诸侯中具有“特进”身份的,位在三公、车骑将军之下;具有“朝侯”身份的,位在九卿、五校尉之下;还有一种“侍祠侯”,位在大夫之下。由此可见,文官、将军、列侯的朝位虽然东西有别,但又有统一排序。太傅、三公、将军在中二千石之上,不能用“若干石”定其尊卑;但在他们与百官同朝共席之时,其间高下一目了然。

总之,“朝位”以“各色官贵欢聚一堂”为基础,其涵盖度大于禄秩,容纳了各种位阶的拥有者。朝位既是具体席位,但因其特殊等级功能,也被抽象运用了。地方官平时肯定不在京师呆着,没机会参与朝会;可在典章之中,刺史、郡守、国相也规定有位次。汉元帝定制:诸侯相位在郡守下。郡守、国相都是二千石官,从禄秩看他们平起平坐,谁也不比谁矮一截儿,从位次看则高下立判。位次如何确定呢?首先当然要看秩级高下了,但也有各种微调。东汉有段时间里,博士在朝会时被安排在洛阳市长后面。市长是管市场的官儿。李郃为此上书邓太后,说这么做对儒者不够尊重,邓太后就把博士之位调整到公府长史之前了。我们的结构分析显示,汉朝的品位结构还存在很多错杂疏离之处,吏员、封爵、散官、军官等的位阶彼此整合不够;而这时候,“朝位”却展示了“一体化”的功能。

魏晋官品的主要来源之一,就是汉代朝位。作为等级手段的“朝位”有两大特点:“涵盖性”和“大排队”。所谓“涵盖性”,是说其容纳了齐聚朝堂的各色人等,进而也就等于容纳了各种位阶;所谓“大排队”,就是说在朝位这种礼制之下,各色官爵不但要排出高下,而且要排成一个纵向单列,某官位在某官上、某官位在某官下,有如雁行鱼贯,有条不紊。再来看魏晋官品吧,恰好就显示了这两个特点。从“涵盖性”看,官品把文官、武官、散官、军号、爵级都熔铸一炉;从“大排队”看,在一品之内,官品继续以“居前”、“居后”来排比官职位次。例如诸公和“诸位从公”同在第一品,然而诸公在前,“诸位从公”在后,则前者高于后者。又如三省长官都在第三品,然而门下省的长官侍中在前,次为尚书令,次为中书监令,这就表明了它们位次有异。这种同品官职以位次定高下的做法,显然从朝位而来,却是禄秩所不具备,同秩的官职并无高下之分。所以我们认为,九品官品的诞生,与朝位有密切关系。九品官品通过“涵盖”与“排队”,令事实上已形成的、在朝位中体现出来的一元化等级秩序,正式化和制度化了。

当然,说魏晋官品提升了品位结构的一元化程度,也只是相对而言的。在官品初生期,列于其中的各种位阶仍存在着若干疏离参差。比如,魏晋南朝的禄秩与官品并行,但禄秩与官品并没有完全一致化,存在着品高秩低、秩高品低,以及同一品级列有不同秩级的情况。又如军号,它与官品在一定程度上整合起来了,出现了“某品将军”概念;但一定程度上军号仍是自成序列的,有自己的迁升次序;某些品级上军号寥寥,某些品级上却堆砌着众多军号。又如,散官有一定的起家迁升规则,但其在品级上的分布却不匀称。有很多散官是“清官”,而“清浊”高下与官品也不完全一致。直到南朝,还存在着“多更互迁官,未必即进班秩。其官唯论清浊,从浊官得微清,则胜于转”的情况(50),就是说,会有某些清官品阶低而清望高,某些浊官品阶高而清望低。前述梁十八班与官品的不对应,也是官资与官品不完全一致造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