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案(第8/8页)

“你怎么去证实它们呢?”

“一旦找出了犯人,就不难证实其罪行。我知道那个人所在的商行。我刚看到那份印刷出来的寻人启事,我就从那份启事所描绘的特征中,排除掉极有可能是伪装的络腮胡子、眼镜、声音等要素。然后将这寻人启事寄到商行,请他们分辨我去除伪装部分之后的外貌特征,是否与他们商行当中的某位出外旅行的人相似。我已经注意到了打字机包含的特点,我写信到他的办公室,邀请他来这一趟。如我预料的那样,他的回信是用打字机打出来的,从回信中很容易就能看出他与那个男人用的打字机有着各种完全相同的细微特征。同时邮局也给我送来了一封来自芬丘奇街韦斯特豪斯·马班克商行的来信,信中说外貌描述与他们那里的詹姆斯·温迪班克雇员在各方面都极为相符。这就是全部情况了。”

“那么萨瑟兰小姐怎么办呢?”

“倘若我将真相告诉她,她恐怕不会相信的。你或许也知道那句波斯谚语:‘打消女人心中的痴心妄想,要比从老虎爪下抢走幼虎还危险。”“哈菲兹(能够背诵完整古兰经的穆斯林信徒)的道理与贺拉斯(古罗马的抒情诗人)同样丰富,哈菲兹的人情世故也不下于贺拉斯的深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