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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但是,京极堂为什么申义沒有拒绝这门婚事?我无法理解。”

“这也跟刚刚的理由相同。这对朱美小姐有点残酷,不过,申义先生事实上只要是与鸭田酒造有关系的人,谁都可以。”

“我不懂。”

“不懂吗?”

“申义先生也想要骷髅。”

“为什么?你该不会说申义也想要制作骷髅本尊吧!京极堂。”

“喂,这次又是什么?不要说他是后白河法皇(注:后白河法皇〈一一二七~一一九二〉,日本第七十七代天皇〈一一五五~一一五八在位〉)『后白河法皇就是源平之战时的上皇,被源赖朝称为“日本第一号大天狗”——by今天在怠工的菊花田』的后裔啊!”

“嗯。”

“那个啊,大概是让罹患癫病的父亲吃自己大腿内侧的肉。”

“什么?什么东西?喂!”

“中国曾有过一种称为‘割股’的民间疗法。刮下自己的腿肉,煮给生病的君亲吃,使其痊愈的习俗,这被赞誉为大忠大孝的表现。《本草纲目》的‘人部’里也引用江伯儿(明朝洪武年间,山东日照人江伯儿为医母病,割肋肉医母,但未痊愈,便向泰山神祈愿,母病愈则杀子祀神。后江母痊愈,江伯儿遂杀三岁子谢神。)的例子。日本也曾发生所谓‘割臀肉事件’。明治三十五年一桩震撼社会的案件,咸认是因为那故事发生的罪行。不过,这种情况因为不是自己的大腿,因此别说是孝顺了,简直是分尸案件。”

“有这种事吗?”木场问,“割下别人的臀部的肉?”

“哎,那起案件因为证据不足而被判无罪,虽说如此,但听说嫌犯挖出少年被害者臀部的肉和眼珠,给生病的哥哥。那哥哥的病是——癫病。”

“那,那么……”

“当然,这也有可能是因为对癫病的无知与偏见所衍生的罪行。但是有这类以人体为药材的恶心民俗疗法流传,也是事实。听好,人的身体是可以入药的。明治二十年,在大分县发生过为了医治母亲的眼疾,杀了妻子将其肝脏给母亲吃的案件。”

“但那是所谓分尸案吧,骨头呢?很难相信这么想要得到——如果是内脏或肝等等的,好像还能理解……”

“沒那回事,可以做成药的,不止肉和内脏。看看汉方吧,骨头也能做药。在明治初期,京都曾经有一种叫做‘HIE药’的梅毒特效药风行一时,那是用从坟墓挖出来的头盖骨当药材。贩卖者在明治十六年遭到逮捕,但事实上他已经贩卖了七年。明治十九年,同样在京都,有个女孩想要治好中风的父亲而挖坟盗骨,结果被捕。这在从前是常有的事,明治三年甚至发布过禁止秘密贩卖人胆、天灵盖、阴茎等等的禁止令。”

“那么申义真的是为了父亲的病,为了治愈癫病?”

“对,身为孝子的他,知道父亲的病被社会所厌恶,大概一直暗地里试着自己治疗。刚刚提到的《本草纲目》的‘人部’里,记录许多有关天灵盖的功效和处方。啊,所谓天灵盖就是头盖骨、骷髅,被称为穹窿天象、泥丸宫、神灵聚集的骷髅,包含了民俗迷信,想想看,可是治疗万病的至上灵药呢。”

“也就是说,佐田申义偶然从宗像民江那里听到有关骷髅的事,只因为想要那个,于是积极地与民江交往,还干脆答应与朱美小姐结婚。是这样吗?”

“应该是吧,连民江小姐等人对于骷髅的事,以及那下流的双重生活,一切应该都禁止对外公开。对吗?”

“当然。”鹭宫回答。

“应该是吧,连朱美小姐都沒有察觉,那应该执行得很彻底。本来申义先生是不会知道的,但是……”

“弄错了,”伊佐间说,“那叫民江的人弄错对象了。”

京极堂好像缓慢地点头。

“原来如此!原来是这样啊。”鹭宫提高音量,“那天,那个晚上邦贵不听劝阻跑出去了。他大概慌了吧,无论如何都想要骷髅。我也慌了,但是,太迟了。邦贵从朱美家夺取骷髅,并且放火。当时,就是那时候,民江独自去找邦贵,沒有回来。就是那时候将邦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