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叁}地荒(第6/12页)

这样子的恋爱不累吗?

阿荒开始有点佩服这个丫头了。

身为土地爷,迅速摸清了那个让丁小雨怦然心动的家伙。

一个长得还不错的男孩子,高高瘦瘦,清清爽爽,笑起来坏坏的,不得不说丁小雨眼光还不错。但是……

像是很多人类那样,阿荒也不喜欢“但是”之后的话,可他又不得不做出这样的决定,丁小雨无论如何,不能跟那个叫陆巡的男生在一起。

绝对不可以!

当他在放学路上对丁小雨委婉地提出这个要求的时候,丁小雨一直沉默。

“真的!我以土地爷的名义发誓,那个家伙脚踏十七八九只船!”

丁小雨依然沉默。

“而且他还抢乞丐的钱,看见老奶奶摔倒绕道走!”

丁小雨皱眉。

“他每天都要亲手杀死一只鸡来炖汤喝!”

丁小雨猛地抬头看着阿荒。

不得不说,深刻了解丁小雨品性的他编造的这些理由还是很具有杀伤力的。

但为什么丁小雨只是推开了他,然后一路飙着眼泪跑掉了呢?直觉告诉他,丁小雨并没有被他说服。

身为一只聪明的地荒及尽职的土地爷,阿荒永远有备选计划。

丁小雨的日记本被偷的那个清晨,阿荒躲在窗户外,看见丁小雨起床后迷茫地打开抽屉,然后愣怔了片刻,刷牙洗脸上学。阿荒本以为到此为止,刚准备忍不住给自己点赞,丁小雨却对他说,他永远不能再反对她和那个陆巡在一起了,因为她永远记住了他。

不对啊,他明明拿走了她的笔记本啊。她怎么还记得?阿荒理了理头绪,然后发现,丁小雨这个小糊涂,其实是一个很聪明的女孩啊。

她只能记住和阿荒有关的一切,在阿荒没有参与到她的感情里时,她只能用日记来记住自己喜欢的男生,可是阿荒出来反对她,阿荒还偷走了她的日记本,丁小雨唯一可以全盘记住的,是和阿荒有关的一切。

阿荒知道自己这次真的是彻底笨蛋了一次。

丁小雨通过他这只聪明一世糊涂一时的笨蛋妖怪,记住了她喜欢的那个男生的一切,而且再也不会遗忘。

“你利用我。”阿荒一把揪住了她的衣领,像是一个臭流氓。

丁小雨慌乱地往后退缩:“我……我没有!是你先反对我们,是你先偷走我的日记本的。”

“你有想到这么做对不对?!”他气急败坏地盯着她,而她像是一只无处逃窜的小兽,躲闪着他的眼神。

“我……我就是喜欢他!”兔子被逼急了也会咬人,何况是陷入初恋的丁小雨,她忽然抬起头恶狠狠地用力甩开他,“你就是嫉妒!你就是吃醋!”

“我吃醋?!我嫉妒?!”阿荒觉得好笑,他忽然想说他们地荒一族的爱人都是仙女什么的,丁小雨你算什么。但是话未出口又觉得这样说实在是搞笑,“我反对你们是因为那个陆巡,不是因为我的感受,你知不知道那个男生是谁,你知不知道他是为了什么接近你……”

丁小雨的眼泪“唰”地一下溢出眼眶:“就算他像你说的那么坏!也比你好一万倍!”她睁着含满眼泪的眼睛,就那么定定地看着阿荒。

阿荒被她看得别过脸去,他听见女孩子轻微而又难过的哭泣声,他看见她蹲在地上,抱着膝盖说着:“我只是,只是想要像别人那样活着。我只是想要感觉一下,有喜欢的人的感觉,是不是真的像她们说的……说的那样幸福,我只是不想你离开了,我就又连自己是谁都不再记得……一个人也不记得,我只是害怕,害怕忘掉自己,忘掉已经记得的……我只是害怕啊……”

阿荒看着蹲在地上抽泣的丁小雨,心里难过得想要把眼前这个瘦小的女孩揉进自己的怀里:“丁小雨。”他小心翼翼地伸出手拍了拍她的肩膀,立刻被她赌气打掉。

阿荒强挤出一抹笑容,又伸出手,搭在她的肩膀上。

这一次,她没有打掉。他叹了口气,蹲下来,轻轻拍拍她的脊背:“我答应你,不会离开这里。”

5

不仅不会离开你,还会加倍守护你。

这座城市最近地面上不太安宁,莫名出现了不少凶神恶煞的道士。阿荒尤记得药斋的男人曾经对他说过,这里上一任土地爷就是死在这些臭道士手里。

阿荒最近增加了巡逻的次数,平常没事就待在丁小雨身边,尤其是那个陆巡出现的时候,阿荒浑身上下的毛就统统竖起来。他知道身为一只地荒,应该淡定,但是他也不知道为什么,最近总是心神不宁的,感觉好像要出大事的样子。这种感觉在他的目光落在丁小雨身上的时候尤其强烈。

他绝对不能让她出事,他答应过她不会离开的,那么她也要平平安安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