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铂金包和乐高(第2/5页)

罗曼黏得更紧,她快乐得有些忘形了,所以她像任何一个热恋男女一样回溯:“你记得咱俩第一次吃饭吗?我在那跟你装逼,说北京没有好吃的粤餐厅,我闲得没事的时候会做脆皮烧肉、鱼香茄子煲……”

她把下巴抵在他的肩胛骨上,闷声笑道:“我骗你的。其实我连电饭煲加多少水都不知道。”

“我知道。”周慕孙说:“你一看就不是会做饭的人。”

“那你还跟我在一起。”

“我又不缺人给我做饭。”

“那你喜欢我什么?”

“我不知道。”过了会他补充说:“你有时候那种聪明的,和自作聪明的样子,都还蛮可爱的。”

坐下来吃了没两口,周慕孙就打了个哈欠,然后一发不可收拾,到晚餐的后半段,他几乎就不再进食,而是坐在椅子上,右手虚虚地拢作一个拳头,捂着嘴,一个接一个的打哈欠。

罗曼说你昨天没睡好啊。

周慕孙说嗯,做噩梦了。

“梦到什么?有我吗?”

周慕孙擤了擤鼻子:“当然是因为有你才叫噩梦。”

他梦到他俩在瑞士雪山顶上办婚礼,负责他们的管家是一个极为窈窕的女人,罗曼总疑心他俩有一腿,跑了。他出门去追,然后被埋在了茫茫风雪里。

醒来他被吓到了——按照弗洛伊德的理论,梦是潜意识,他居然想跟她结婚?

罗曼并没有对这个梦刨根问底,她放下筷子,用纸巾擦擦嘴,双手交叠在膝盖上,一脸乖巧地说:“我可以迎接我的礼物了吗?”

周慕孙笑了,递过来一个巨大的纸袋子——不是橙色的,罗曼心一沉,但还是搁到餐桌上,搬出里头的巨大盒子。

是一个乐高礼盒。

周慕孙露出一点羞赧的神情:“或许我们俩可以一起拼这个……”

罗曼有点笑不动了,如果她是21岁的大学女生,当然会中意这个礼物,但她30岁了。

她又想到陈凯西曾经的论断:对男人来说,钱就是态度。

那这一盒乐高对周慕孙来说……罗曼不愿再想下去。

如果余乔乔在,她会理解周慕孙的这一荒谬举动的。

从前他们在一起的时候,余乔乔最喜欢这种能精巧地消磨时间的玩意,但周慕孙没空。他放弃了做建筑师的理想,不是来跟她玩积木的。

但潜移默化的,“搭乐高”成了周慕孙对无所事事的恋爱的具体化想象。

昨晚他们因为余乔乔的事情吵架,罗曼摔门而去,他尝试洗澡、看书、打牌……都不能专心。于是给她发消息,说你回来睡觉吗?她没理他,他就一直没睡着。在等她消气的那几个钟头里,他一边觉得自己无聊,一边又欣喜于这种无聊——或许幸福的奥义就是为小事伤神?

他想着,或许从美国回来以后,他可以重启人生的形态?

可惜罗曼不知道,她收到的其实是一个邀请。

她勉强笑了一会,然后就耷拉下脸和肩膀。

“你不喜欢吗?”

她看着他惊诧的面孔,说不出“我喜欢”这样简易的谎言。

近距离看他,会发现他也有了眼袋,没睡好的时候,脸上的毛孔也清晰可见。他正在从一个极为英俊的男人,慢慢变为“普通英俊的男人”,或许很快会变成“普通的中年男人”。

让她在这段关系里苦苦支撑的,一直是一种“虚幻的成就感”,也就是钟倾城说的“没想到周老板也有今天”,她渴望自己是浪子的终结者,仿佛这样她就赢了前面的百十个女人。然而她现在觉得,或许她们只是比她聪明,及时止损走人了。

罗曼缓缓开口道:“你送前妻也会送这种东西吗?”

她咬咬牙,狠心把话说出来:“我翻过她的ins,她晒过你送的HW的钻石手链。是我不配收到那样的礼物吗……”

“还是因为羊毛出在羊身上”,罗曼没有敢说出后半截,但周慕孙的脸色已经变了。

他变成了她曾经熟悉但好久不见的样子,他仍然在笑,但笑容只拉宽了距离感,他说,你不喜欢的话就扔掉吧,确实是很廉价的东西。我太累了,想补个觉。

懊恼的情绪此刻才一点点攀升上罗曼的小腿肚。

她想要抱着他道歉,却迈不开步子。

他快步走进卧室,拉上门,中途没有看过她一眼。

罗曼在客厅呆站了一会,决定抱起乐高叫车走人。

上车后发现有来自周慕孙的消息,她慌忙点开,是十万元的转账,另外附了一句,你自己买点喜欢的。

她现在有在群里显摆的素材了,可是她只顾得上哭。

第二天,她给周慕孙打电话,显示无法接通,她又问外卖员借了手机打,还是无法接通。她知道他已经在飞往美国的航班上了。

她知道他们玩完了,但日子还得过,所以她决定把更多精力投注在工作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