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后悔(第4/5页)

最后一个名字停留在他眼前,看似是最可能的,也是最不可能的,奚迟大概打死都不会去找那个人。

第二天,奚迟要上班,就让他们白天自己熟悉一下养细胞的流程。

霍知去实验室的路上,穿过一条种着梧桐树的小径,一栋五层小楼前面,有个中年男人正从车上搬纸箱下来,一个个摞在台阶上,像是在搬家。

男人鬓边斑白,走路的姿势看起来一条腿不太灵便,因此搬得很吃力,走几步便要稍作休整。

猛地一下,他的腰吃痛地弯了下去,怀里的箱子眼见要倾倒,霍知两步冲上前托住了纸箱,把它接了过来。

男人感激地冲他笑了笑,镜片后的眼神儒雅慈祥:“小伙子,谢谢你,不然我这套最喜欢的茶具就遭殃了。”

霍知看向箱子里,这套紫砂壶已经被用得很旧了,刚刚他早已注意到这栋楼门口“精神医学研究院”的牌子,语气里带着恭敬之意喊道:“奚教授,您怎么没找学生帮忙搬东西?”

“年轻人有更重要的事要去做,不该浪费在帮老家伙干杂活。”奚长明笑着捶了捶后腰,摇头无奈道,“还是高估了自己,老毛病了。”

霍知将箱子放在台阶上的一堆行李旁边,问道:“您这是……?”

“今天正式退休了。”奚长明望着台阶上的梧桐落叶,眼里闪过一丝落寞,“终于到了看不动病的时候,以后就回学校做做研究。”

“您这些年已经帮了太多的患者,”霍知对他充满发自内心的尊敬,“您的工作很伟大,我是受您的激励才想要学习医学。”

奚长明爽朗地笑了:“没有解决哪怕一种病,怎么能叫伟大?不过能激励医学行业多出一个新生力量,也是我的荣幸。”

他端详了一下霍知:“你是临床的学生?”

“嗯。”霍知弯腰抬起一箱东西,“我帮您搬上楼吧?”

“那真是太感谢你了,同学。”奚长明谦逊地道谢。

霍知搬了好几趟,这栋楼里还是九十年代的布置,顶灯都掉了漆,和别的院修缮精美的新楼截然不同,生动阐释了这个学科的特点:不受重视。

搬完后,奚长明坚持要留他喝茶。

奚长明的院长办公室布置也很简洁,霍知坐了会儿,奚长明用刚才获救的紫砂壶给他倒了一杯茶。

“以后想研究什么方向?”奚长明在他对面的沙发上坐下,跟他聊天。

霍知本要脱口而出,话到嘴边却顿了一下:“我是想研究精神医学的。”

“是吗?”奚长明的语气很惊喜,跟他边喝茶边聊了很多。

几杯茶下去,霍知也组织了一番语言,把奚迟实验中遇到的难题问了出来。

他原本担心奚长明会立即察觉出这是奚迟的课题,但看起来奚长明并没有意外的神色,反倒对问题本身起了兴趣。

“这个啊,我们之前也遇到过,当时是在猴子身上做实验,经费不太充足,花了大价钱买了几只猴,却老移植不上……”

奚长明讲起当年探索的过程,已经有了明显皱纹的脸上神采飞扬,边将边拿来纸笔,细细地给他写下了解决方案。

说完后,奚长明又带他到电脑桌前,要给他展示当时的实验照片。

看到他沧桑的脸上有些孩子气的得意,霍知忽然觉得,和奚迟给他们看细胞时是一模一样的。

奚长明桌子上没摆任何研究院获得的荣誉,只放了一个相框,里面尚且年轻的奚长明抱着一个小男孩,看起来三四岁,一双又黑又亮的眼睛透着一股机灵,笑得烂漫。

奚长明注意到他投在照片上的眼神,目光在霍知侧脸上扫过,眉心微拧又展开,话里满是慈爱:“是我儿子小时候。”

然后他语气一转,很肯定地说:“刚才的问题,是你帮奚迟问的吧。”

霍知心里顿时有些紧张,果然,早就被看出来了。

“你最好不要直接跟他说遇到了我,不然,他哪怕把实验推翻重做,也不会用我的方法。”

奚长明用玩笑般诙谐的语调说着,眼中的情绪却深沉如海底:“《精神病学》有一个章节一直是我在教,那一年,全系三百多个人都到了,只有我自己的儿子旷课。”

霍知想不出该说什么,跟面前的老教授一起沉默了片刻。

“他最近过得怎么样?”静默中奚长明开口问道。

“奚老师的课题评上了杰出青年项目,工作还是一样忙碌。”他不知道该如何评价奚迟近来发生了剧变的生活,最后也只是挤出了这两句干巴巴的话。

奚长明却很骄傲地笑了:“后生可畏。”

“那天在老家的山上,陪着他的人好像也是你?”奚长明又问。

霍知面色不改,在记忆里飞速搜寻了一下,答道:“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