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章 完结(上)(第2/3页)

谢兰生说:“总之,在电影节的明确定位、中外电影彼此交流、对民众的教育、培养,对导演的介绍推广等等本质的东西上,北京国际电影节、上海国际电影节都有极大的改进空间,不解决这些东西永远无法产生影响力。”

负责人听过以后长长地叹了口气:“谢导,我见过了很多导演,您说的是最硬核的。”

“哈哈,能帮忙就好。”

“您是真的……”

“嗯?”

“没事。”负责人刚想起来了一个圈内坊间传闻:人人都爱谢导,见过他的都被他收服了。虽然他在观众当中一直以来争议不断,有人说他的片子好也有人说他的片子烂,有人说他正能量也有人说他负能量。

之后,谢兰生又向对方请教了些问题。

其实兰生也想自己建立一个独立影展,可以打青年影展的旗号。目前,只有西宁那个影展如火如荼越办越好,但谢兰生想办一个电影定位跟它不同的。因为2014年北京影展被停办,抗议的人还被关押,这次,他在几个偏远省份走了一走、问了一问,其中几个很支持他,但全部都明确表示参展影片必须过审,还说省里可以配合,在电影节举办之前把电影片迅速审审,让电影节如期进行,谢兰生挺无奈的。

他还是觉得审查尺度太紧了。

…………

告别北京国际电影节的负责人,谢兰生跟电影局的副局“川局”又见了见。

对着川局,他再一次表达出了他对审查的建议:希望审查委员会能削减管理者的人数,增加从业者的人数,这里从业者既包括导演、制片、影评人、策展人、记者,也包括文化社会学的学者、儿童教育专家,甚至可以参考欧美,还包括平凡人,尤其是带子女的平凡人。也就是说,削减行政管理的成分,增加行业自治的成分,同时促进审查人员的年轻化、“无罪化”,别总是秋后算账,“谁给过了就等于谁犯错了,就等于谁觉悟不够高了”。在这样的机制之下,从业者从专业角度阐释电影说服其他人,争取更多行业自治,而不是行政管理。

他还是觉得现今标准太严太严了。打个比方,商业片中“负面现象”必须已经被解决了、已经不存在了,“当下问题”不被正视。第二位拿“欧洲三大”的大导曾呼吁分级,电影局则回复他说“电影全部代表中国”,可问题是,中国就是这样复杂呀,因为复杂,才立体,才勾人。

经常有人说导演们“摄制烂片还怨审查”“怎么xx能拍好片子,你不能?”兰生觉得十分无语。在正常的状况之下,总有一些人想拍或者擅长这个题材,也有一些人想拍或者擅长那个题材,百花争鸣。“A擅长拍某个题材,那BCDE都应该擅长拍同个题材,他们要是拍不出来他们就是破烂导演”的逻辑完全是狗屁。

…………

到下午,谢兰生跟电影学院一个领导又聊了聊,同时还有加州大学的一个终身教授,研究娱乐法的。

谢兰生想说,如果审查必须存在,那它未来发展方向该是“人治”变少,“法治”变多,可是,中国娱乐法、电影法这个领域一片空白。人才、教材完全没有,相关规定一片混乱,娱乐产业市场规模、法制建设并不匹配。美国娱乐法、电影法的研究则十分活跃,加州大学法学专业一直包含相关课程,也提供硕博学位,于是,谢兰生跟电影学院的大领导提了一嘴,政法大学、电影学院是不是能开设课程,培养人才,从法制的那条路来推动审查的前进,比如,完善电影公司行政诉讼的流程。

中国2004年就开始草拟《电影产业促进法》,也是“文化产业第一法”,“文化法治第一步”,可据说,其中进展并不顺利,许多问题悬而不决,到现在也没出来[注]。

他们几人想谈甚欢。看的出来,电影学院那个领导对增设“法学”也觉新鲜。目前,电影产业的投融资、版权保护等也要律师。

再出来,谢兰生跟那个教授自然而然地继续聊。

“分级目前并不现实,准备工作是很多的。”那个教授说,“首先,如果电影施行分级,各电影院如何保证少年儿童无法进去?能全做到吗?《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执行力度一直很软。这个部分不做推进电影分级无法实施。”“第二,目前中国电影盗版依然横行,十分猖獗,这个问题不解决掉电影分级还是不现实。第三……”

“嗯,对,还有市场以及观众。”谢兰生说,“遥远将来审查、分级比较可能双管齐下。审查把握一些因素,分级负责另一些因素,比如暴力,一个官方控制,一个民间控制,这样不少内容就能上了。不过,中国电影没好莱坞几十年的成熟机制,好莱坞的大制片厂出品10部保证不亏,可咱们……现在,如果审查的基础上再加分级等等东西,每部电影市场更小,电影公司盈利更难。准备工作也包括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