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日万第三天~(第6/7页)

但不管他们的关系如何,这都不妨碍他在看到白逸的修为在几天之内居然已经赶上他而吃惊。

对,前几天之前他还见过白逸,那个时候他的修为还不如跟在夏安身后的那个小助理,结果再见,他居然已经从一个小妖变成了大妖。

搁谁谁不惊讶。

当然,他不否认除了惊讶,心里还有一些隐秘的期待。

一般情况下,修为突飞猛进,肯定是得到了什么机缘,至于机缘,不外乎是碰到了什么天材地宝,或者极品的功法。

所以,他拦住了白逸,他倒是没强抢的心思,要知道白逸可是夏安的经纪人,给他几个胆他都不敢。

他只是想,如果真的获得了什么天材地宝或者是功法的话,或者他可以拿他的收藏换?

对于胡修为的问题,白逸并没有感到奇怪。

首先,他的修为是藏不住的,只要他还在外面行走,早晚会被人发现。

他也没打算藏着,且不说他现在已经是大妖修为,手里又有夏安送的灵剑,就说他的主人夏安,本身也是个很强大的人。

所以,面对胡修为的问题,他直接就回答了。

“因为我的主人。”

“……主人?”胡修为问,“是夏安?”

白逸点了点头,就离开了,留下在修为一个人站在那里风中凌乱。

夏安……这么厉害?

胡修为突然觉得,自己大概是这辈子都没可能追到他了。

本来,他只是用身上的气势就压制的自己变回原形就够可怕的了,居然还能让一个妖修几天之内修为提升整整一个台阶。

这只能用恐怖来形容了。

这样的手段那些天师绝对做不到,只有可能是……白逸的脑子里突然蹦出三个字,修真者。

因为他活的时间足够长,所以比起一些小辈,他知道的秘闻要比较多一点,比如说,以前地球的灵气还比较充裕,还没到末法时代的时候,那个时候人修还不被称为天师,而是修真者。

对,就像是他现在正在拍着的那部电视剧《修仙记》里面的修真者。

为什么《修仙传》的原作者,能把那本书写的让每个人看了都有一种真实感?

那是因为写这本书的作者是一个活的比他年岁还长的妖修,他见证了修行界从繁盛到日渐没落。

据说,在还是小妖的时候,还见有幸过几个修真者,所以才能写出那么精彩绝伦的小说。

而夏安,现在想想,他的手段就像极了修真者。

想清楚这一切的同时,胡修为不禁出了一身的冷汗,然后才后知后觉的想,他的命还真大!

要知道,修真者比天师要强大的多,也无情的多,他们向来视那些普通人,甚至是一些修为不如他们的人为蝼蚁,至于妖修,估计更不被他们看在眼里。

而他,居然是那样对待夏安之后还能活下来,想想都不可思议,与此同时,对夏安的道侣陆川的嫉妒也升到了顶点。他到底何德何能啊,有一个妖祖做爷爷不说,居然还能找到夏安那样的修真者做道侣。

同时让他嫉妒的还有白逸,明明之前还只是个不被自己看在眼里的小妖,现在只不过扒上了夏安,居然一跃成了跟自己同起同坐的大妖。

白逸心里的羡慕、嫉妒以及乍然猜到夏安身份的震惊,让他的神情有些恍惚,以至于他见到夏安的时候,下意识的问了一句,“我现在做你的妖宠还来得及吗?”

夏安;“…………”

因为胡修为以前的前科,夏安以为他又在调戏纠缠,眼神一冷就要动手,今天他非要砍掉胡修为一个尾巴。

胡修为能修炼到大妖,除了他天赋还不错之外,另外就是对危险的敏锐了,所以他当察觉到夏安身上的杀气时,只觉得脖子一凉,想都没想的喊道:“我刚才看到白逸了,我只是看到他修为涨的那么快,单纯的羡慕,没有其它的意思。”

听到胡修为的话,夏安一瞬间就想明白了他刚才那句话的意思,及时停住了手里的动作,不过他刚才的出手太快了,所以即使停手,还是削掉了胡修为的一撮狐狸毛,仔细看还能发现狐狸毛上面的血迹。

作为一只自认为很漂亮的狐狸,胡修为很爱惜他身上的狐狸毛的,平时掉一根毛都会心疼半天,可是这会儿他却顾不上心疼,整个人都快脱虚了。

如果不是顾及这里是剧组,他又是个演员,要维护自己的形像,胡修为这会儿能直接一屁股坐地上。

夏安嫌弃他嫌弃的不行,不过他现在手底下确实缺人,所以还是多嘴问了一句,“做我的妖宠,得让我在体内下道禁制才行。”

禁制?

胡修为一愣,这个他知道!

《修仙传》里写了,在体内下禁制比签定主宠契约还严苛呢,一个神念就能让你神形俱灭,等于你的生死全都掌控在别人手上,别说背叛了,连反抗的心思都不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