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找一只猫(第5/6页)

我们把冰箱里储藏的啤酒几乎全部清了出来,跑到小区的喷泉边一面喝酒,一面看着洁净的月亮在深蓝而平坦的夜空缓移。而更广袤的天际,那些闪烁的星光,它们可能已经死去了许多个亿年。

童年把罐子一个挨着一个垒起来,然后,她哭了。

少年时候,若遇到难过的事情,童年就偷偷跑回孤儿院后面的马尾松林,坐在土坡上看围墙里的孩子做游戏。只围着一个滑梯,来回打着转上上下下。曾经,她也是其中不谙世事的一员,不懂得什么叫做家,什么叫做未来。

后来,她有了家,有了一个姐姐。每一次,她吃饭时抬起头,从姐姐的眼里看到的却总是一个模糊的影子。许多次,她想问姐姐,你爱的,是我么。你们看见的,究竟是谁。

她做了许多任意妄为的事情来证实自己的存在,不然,她会忘记。高考落榜,与母亲争执最凶的时候,她又跑去孤儿院,恰遇来捐赠的企业在进行慈善义演。她坐在土坡上看着院子里简陋的演出,正出神时发现有长焦镜头对着她。

这是她与那个男人的初识。那个时候怎么会知道搞艺术的男青年都是不靠谱的家伙,只觉得他开一辆吉普,扛着枪炮一样的照相机,年轻而张扬的面容,浑身上下都是漂泊不定的气息,孤独艰涩得要死。那一瞬间,她忘记她汪洋恣肆谈过的那些恋爱,觉得,就是这个人。这,就是未来。

他开着吉普带她兜转远山近水,在那个燥热而压抑的盛夏,他说,跟我走吧,我们结婚。也许,这南部小城的自在散漫也同样令他头脑昏聩。

“我在他的身上,好像第一次发现了自己。他爱的是个叫童年的女孩,不是另一个女孩的童年。”可是,他亦不过是偶尔逃出牢笼的孩子。他们去了很多城市,做了很多工作,就像两个无家可归不向未来深望的孤儿。可是,以为浪漫而随性的行为艺术般的流浪日子并不好过。终于有一天,他对她说,他很累,想回家了。

“他走的那天早晨,留下这只手表和一封信,”童年说着把右手腕伸到了我面前,表带上有细微而明显的磕碰痕迹,“他说他需要慢慢告诉父母我的存在,所以,让我等他,如果没有钱,就把表当掉。这很名贵,他没骗我,贵得离谱,和我们两个一样离谱。我真庆幸我当时没砸坏它,不然我就什么都没有了。”

“爱情最终剩下这些鸡零狗碎,真是丢人。”在她真的停留在那座小城里等了他一年之后,她为自己的爱情做了最后的总结,“童谣,我也想回家。”

从十岁的那一天,她合上相册,便再没有喊过我姐姐。

我轻轻伸出手,把她揽进自己的怀里,说:“我们去找他,找到他,拿回该是你的,还掉该是他的。就都过去了。”

我不知道她是在摇头,还是因哭泣而颤抖。她一直是一个主动趋向于温暖给予的姑娘,就像当初她拽住我的袖口一样,只因为她认定那件毛衣若裹住她幼小躯体一定暖得要落泪。如果最黑的黑是背叛,那么,最痛的痛,就是原谅。

我每天忙于外文杂志的翻译,暂时不想把自己扔给下一份庸碌的工作。而童年,每天仍然早出晚归,她答应我,如果一个月之内,她等不到他,那么就诉诸警察。

究竟是为了做一个了断还是再撞一次南墙,无论是什么,我都愿意等她走回来。

而这一次,百鬼则不会再回来了吧。

“你看,百鬼走了之后这些小家伙活泛起来了。”迟尚分晚饭给那缸热带鱼的时候开起玩笑。

“果然是女人念旧爱男人想新欢。”我打开店里的功放,找小野丽莎来听。

“那陆凛就是个反例。”迟尚把最后一点香蒜面包丢进鱼缸,抱着堆在门边的纸箱进来,“那家伙回来了,说下个月办婚宴,要我给他做司仪,你逃不掉要见到那些艺术家了。”

“欸?你不是说他结过婚的?”

“嗯,我见过那姑娘,他们在一起十年了,当时双方家长都不同意,两个人先斩后奏领了证,有四年多了,中间分分合合闹得不可开交。可是童谣你看,走失的走错的终究会回归。这不终于昭告天下了。”

我真想问一问,这爱情于这跌宕时光的磨损中还能剩下多少。这是婚宴还是彻底埋葬起青春的丧宴。我还没有开口,就先看见了站在门外的童年,“你怎么在这儿?”

迟尚停下码碟子的动作,有些好奇地看着门边的童年。

“我妹妹,童年。”

“我从地铁站跟着你过来的,我今天晚上可能晚回也可能不回,我和你说一声。”而后她转向迟尚,“她把你赶出来的吧,我过两天就走了,你就将就两天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