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四章:几女喝酒(第2/3页)
大不了新书就换个名字,不会和之前的鬼吹灯有版权纠纷。
问题是当初丁修以读者的身份把他捞起来的,那会鬼吹灯也不赚钱,丁修就是单纯喜欢而给他买断。
当然,他也可以说,这么些年,他帮丁修赚钱了,光是版权就赚了几百万,大家谁都不欠谁。
但是,在沙漠里人家给你一瓶水,你不能说回到城市后买一瓶还给人家就说扯平了,良心过不去。
“我想在魔都买房,而且年纪也不小了,该考虑结婚的事……”
听着那边断断续续的凄惨,丁修没有打断,等张木野说完后才道:“理解,是该为自己考虑了,你也不用不好意思,人之常情嘛。”
“当初买断你的小说,单纯是我喜欢看,并没有想赚钱的心思,我也不差这点钱,行吧,要写第二部你就写,等发书了记得跟我说一声。”
“谢谢修哥。”张牧野暗自吐了口气:“改天你到了魔都我请你吃饭。”
“可以,我这边还有点事,回头聊。”
“等等,修哥,我这边有个朋友也是写盗墓题材的,你们公司要是看得上,可以考虑一下他的版权。”
盗墓题材最开始就是张木野写的,丁修还不知道市面上有比他更好的,值得公司买版权。
“什么小说?”
“名字叫盗墓笔记,和我一样,他之前是在天涯论坛上免费连载写着玩,后来转战小说网站,成绩还不错。”
丁修恍然:“是他啊,我回头让公司问问。”
他有点印象,这哥们好像是鬼吹灯的读者,嫌张木野更新得慢,自己就写了一个同类型的。
听说热度还不错,但比起鬼吹灯,还是有点不够看。
盗墓笔记丁修扫过几章,专业性不够,讲计谋,情义的内容比较多,不如鬼吹灯那么纯粹。
“谢谢修哥,那我不打扰你了,你忙。”
挂掉电话,张木野吐气,他虽然走了,但给丁修那边推荐了一部新小说,多多少少算是补偿了。
不管丁修是想看小说还是想赚钱,有了新欢后应该能忘记他这个旧爱了吧?
“修哥,吃点水果,思思姐买的。”
赵丽影端着一个果盘上车,里面有苹果,车厘子,葡萄。
丁修拿了一串葡萄在手上,吃着道:“她今天应该是要杀青了吧。”
“嗯,所以她给大家都买了,还说晚上请客吃饭,让我问问你有时间吗?”
刘思思虽然是女二,但戏拍到现在,也差不多了。
她咖位小,名气不大,想让丁修去参加她的杀青宴,还得看丁修愿不愿意。
丁修问道:“晚上几点?”
知道丁修的拍摄通告,赵丽影当然晓得晚上丁修要拍戏,十点之前都没空。
“思思姐说十点。”
时间是她告诉刘思思的,能不能请到丁修还得看丁修的意愿。
“可以,那收工后我们过去。”
赵丽影笑着比了一个OK手势:“我这就去跟思思姐说一声。”
刘思思这个女二号都杀青了,她饰演的配角花楹杀青更早,当时刘思思非常给面子的给她弄了一个杀青宴,把唐烟,杨蜜,霍剑华等人都叫上了。
这会轮到刘思思杀青,她不能不帮忙。
所以才把丁修的通告时间告诉刘思思。
……
晚上十点半,丁修收工卸妆,直接去参加刘思思的杀青宴。
一包厢的人都到了,饭菜全都没动,就等他一个。
“不好意思,路上有点堵车,大伙还这么客气呢,都吃吧。”
杨蜜给丁修倒酒,笑道:“修哥你不来,我们哪儿敢动筷子。”
“今天的主角是思思,你们不用等我的,来晚了,我自罚一杯。”
“不晚不晚,我们也是刚来,修哥,我也敬你一杯。”
刘思思端起酒杯,隔空和丁修碰杯。
见状,唐烟等人也站起来一起敬酒。
白酒下肚,刘思思只觉得舌尖辣到喉咙再到肚子里,虽然她不是第一次喝白酒,但还是觉得酒一点都不好喝。
但她没办法,出来混就是这样,人家对你举起酒杯,你不喝就是不给面子,因此得罪人的话就亏大了。
所以,再难喝也得喝。
旁边,唐烟和杨蜜也是差不多的表情,端起酒杯,一咬牙一跺脚一口闷。
丁修失笑:“不能喝就别勉强,明天开不了工,李导找我麻烦。”
脸颊微红,刘思思用手背擦了一下嘴角酒渍:“今天高兴嘛,就多喝一点。”
唐烟正色道:“修哥,你别看我平时不喝酒,其实我挺能喝的,小半斤不是问题。”
丁修瞟了一眼咬紧嘴唇,眼珠里带泪花的杨蜜,对唐烟和刘思思道:“能喝是好事,将来应付酒局方便,干咱们这行,难免和商人,老板,导演,前辈打交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