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六口灭门(第3/4页)

没有寻回财物,这个案子就不算完。

陈县令问苏小弟:“说,你把财物藏到了哪里?”

苏小弟真是慌乱又急切辩解:“县令大人,我是真的没有偷走这尸体,我根本就不知道这里头有尸体,我姐说的全是假的,什么抢夺财物找人顶罪我是真的一概不知,还请县令大人明鉴!”

陈县令看苏小弟这样子,也不像是说了谎话,有些犯难,看向庭渊。

庭渊自然而然地就顶上县令的位置,询问苏小弟:“你今夜确实出过门,这点没错吧?”

苏小弟矢口否认,“我没出过门。”

庭渊:“你想清楚了再说,你若是没出过门,你娘为什么不敢发誓,你若是出了门,你娘的行为就是给你作伪证,是要连坐的。”

苏小弟低着头,有些犯难。

庭渊也想不到,他今夜到底是做了什么,才要咬死自己今夜没有出过门。

庭渊给他分析利弊,“你若是拿不出人证证明你今夜在做什么,没有时间作案,那我只能断定就是你把尸体转移到鼎里,偷藏了财物。月娘能够说出尸体的位置,而她给出的一系列证据逻辑链是完整闭合的,逻辑上没有任何问题。是选择承担共犯的罪名,还是坦白自己今夜的行踪,就看你自己的选择。”

福尔摩斯说过:排除一切不可能,剩下的不管多么难以置信,一定就是真相。

哪怕庭渊相信这事与苏小弟无关,在铁打的证据链面前,以及现在的刑侦技术水平落后的情况下,他也无法做到为苏小弟辩护无罪,能救他的,只有他自己。

只有他自己原原本本地讲出自己做了什么,在对应的时间段内,他在哪里,做了什么,谁能够为他证明。

苏月娘一口咬死了就是他二人合谋,他拿不出证据,苏月娘的证据链十分完整,那唯一合理的解释就是他参与了其中。

庭渊现在只希望他能想清楚了再回答。

伯景郁不知道为何,十分相信庭渊的判断,庭渊既然觉得苏小弟不是转移尸体和拿走财物的人,那他就一定不是。

于是他也说道:“是生是死,全在你一念之间。”

苏小弟看了看他娘,又看向他姐,苏月娘不曾正眼看他。

“阿姐,你就这么恨我吗?”

苏小弟声音颤抖,十分痛苦。

一番思想争斗后,他下定了决心,说道:“今夜我去了妓房。”

在这个朝代,女子虽地位低下,却也不可为妓,不似庭渊所在的世界里的古代为妓合法,在这里没有妓院,女子为妓是要被处死的,嫖客也要连带。

男子可以三妻四妾,但不能与人私通,明媒正娶没有限制,若是家中已经有了妻妾,在外又养了外室也是违法的,这种情况男子与外室都要被杖责五十,牢狱三年。若是与已经婚配的女子或丧夫寡居的女子私通,罪加一等,杖则八十,牢狱五年。

无论是女妓还是男妓,在这里都是严令禁止的,一经查实均要处死,嫖客需要被扒光衣服关进囚车绕城游行,脸上还要被烙下嫖客的专属印记。

虽准许男子多妻妾,却有严格的规定,妾室不可扶正,若是与人为妾,则要记入户籍,将来无论做什么,都摆脱不了这个妾的头衔。

因此只有上层的权贵才多妻妾,底层百姓极少多妾,妾家若是有人犯法,也要被连坐。

这个律法更像是专为上层设立。

也是至此庭渊才想明白为何他不肯说出自己今夜的行踪,虽说嫖客罪不至死,可这种处罚方式,比其他情况下的处罚更严重,扒光了游街已经很社死了,何况还要在脸上烙下嫖客的印记,这就像中国古代的黥刑一样,虽然在肉/体上没有太大的伤害,却是精神上极大的羞辱,无论走到哪里,都会遭人非议。

“你可知验尸的仵作是谁?”飓风追问。

陶司户见他不像是单单询问此事,而是想追查,起了疑心,“方兄弟莫不是想追查这案子,你从京城来,莫不是专程来查这个案子的?”

转念一想觉得也不太可能,按时间算闻人政此事应刚到京州,案子应该是刚刚递交到刑部,从京城刑部到春熙城路程三千三百里,便是六百里加急也得六日,一个从八品官员奸污案根本犯不上六百里加急,寻常马匹急行赶路日行八十里到一百二十里,少则一个月多则一个半月才能赶到,时间上算是对不上的。

飓风心头一惊,险些暴露,他忙道:“我只是觉得闻人兄不会干这样的事情,担心其中有冤屈,所以想查一查,我可不愿见我挚友含冤而死。”

听他这么一说,陶司户觉得也挺合理,“闻人政有你这样的朋友,也是他的福分。”

可他依旧拒绝了飓风的要求,“能与你说的我都与你说了,我不能将仵作的信息告诉你,你也知道这仵作虽不是朝廷在册的官员,却也是受雇于县衙的衙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