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七章 TMD,这么明目张胆?不掩饰一下?(第3/4页)

“奥。”

“好的苏律师,我知道了!”

“那咱们现在去取卷宗?”

李雪珍开口问了一句,得到了苏白同意的回复后。

两人一起前往了一审的法院,昆市中级法院。

……

昆市中级法院。

两人在复制卷中的时候遭受到了一点小麻烦。

工作人员的意思就是相关的卷宗,可能需要等待一段时间才能够复制完成。

具体时间不确定。

苏白:???

要知道,像是一般的法院卷宗,3到5个小时,或者是隔天最多两天的时间就能完成。

但是到了孟子义这个案子上,不只是看守所让等待见当事人,复制卷中查看卷中还需要等待?

不是……这有问题吧?

苏白直接开口:“这样,我不要求复制卷宗,我直接在法院查阅卷宗,查看完卷宗归还。”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我作为委托律师应该有这种权利吧?”

工作人员支支吾吾,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最后,在苏白的催促声中,只好开口:“那你先等一等,我要询问一下领导。”

“嗯!”

等到工作人员回到窗口询问了领导以后,再次走出来,表情明显轻松了很多:

“是这样的,可以进行查看翻阅……不过对于这种卷宗不能进行拍照。”

“我知道。”

苏白点了点头:“先带我过去查看卷宗吧。”

“好。”

工作人员带领着苏白前去查看了卷宗,翻阅卷宗期间,苏白微微皱了皱眉。

单从卷宗上来看,都是有着法律的依据。

但是卷宗上面的证据,和孟堂所陈述的情况不一致。

这也就导致了,这个案子的证据可能有待商讨,可能属于非法证据。

只是……

从目前的情况来讲,苏白见不到当事人。

苏白并不能够根据孟子义的口供和相应的证据进行一一对证。

不过根据判决书来看——

判决书中有这么一句话——孟子义认罪认罚,对于自身的犯罪事实,没有任何异议。

其中还详细的描述了孟子义是如何杀害他的妻子和他妻子的情夫。

可是根据孟堂的说法……在孟子义的妻子和孟子义的妻子死亡的时间,孟子义有着不在场的证明。

在这种情况下,孟子义认罪认罚……?

离谱!

这个案件无论是从哪一点来看,都显得有一些特殊。

“这个案子,很麻烦!”

苏白默念了一句,紧接着离开了法院。

等到走出法院后,李雪珍小声开口询问:“苏律师……”

“查看卷宗有什么结果吗?”

苏白笑着点了点头:“查看卷宗还是有结果的。”

“至少卷宗里面存在着不少的疑惑点。”

“不过还是需要想办法见一见当事人……”

“奥。”

李雪珍认真点了点头。

“苏律师……我有个师兄……是在昆市司法机关工作。”

“我已经联系过他了,他说的是咱们现在就可以去见当事人……”

李雪珍的脸上写满了欣喜。

苏白拍了拍脑袋:……

昆市也有冯立坚的学生?

冯老师……这可真是桃李满天下了!

“行,那么咱现在就过去吧!”

“好的苏律师!”

李雪珍认真的点了点头,紧接着,和苏白再次回到了看守所。

这一次并没有见到上一次接待他们的看守人员。

顺利的来到看守室,在见到孟子义后。

苏白微微皱了皱眉。

孟子义一米七八的身高,根据孟堂所描述的体重,大概是在160斤左右。

可是现在来看……

根据苏白的目测,孟子义现在的体重最多最多130斤!

整个人的精神萎靡,甚至是被看守的管教人员驾着来到传唤室的。

孟子义看了一眼,苏白开口的第一句话就是:

“律师……我是冤枉的!”

在刚才管教人员已经提醒过孟子义,律师过来看他。

所以孟子义知道眼前的人就是他的委托律师。

苏白在听到孟子义的话后,起身看了一眼待在传唤室内的其他管教人员,走上前。

“你好,根据会见当事人的法律管理条例,我是可以保证我跟我方当事人诉讼的隐私条件的。”

“所以我想请你们暂时的离开传唤室,可以吗?”

管教人员互相对视了一眼:“我们现在看押重刑犯……”

“但是重刑犯目前仍然是在看守所内,重刑犯也有人身权利,所以暂时请你们先离开,可以吗?”

面对苏白的话,一名管教人员原本还想要争论什么。

但是另一名管教人员,挥了挥手,两人暂时离开了传唤室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