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工作日(第3/7页)

56日之外,又把56日徭役中每日的名义上的劳动额规定得非拖到以后的日子去完成不可。例如一日的锄草定额,特别是玉米地的锄草定额,实际上要加倍的时间才能完成。某些农活的法定的一日劳动定额,甚至可以解释成所谓这一日是从五月开始一直到十月为止。对于莫尔达维亚,规定更加苛刻。有一个为胜利所陶醉的领主喊道: “‘组织规程’规定的12日徭役,等于一年365日!” 如果说,通过一项项条文使对剩余劳动的贪欲合法化的多瑙河各公国“组织规程”是这种贪欲的积极表现,那末,英国的工厂法是这种贪欲的消极表现。英国的工厂法是通过国家,而且是通过资本家和地主统治的国家所实行的对工作日的强制的限制,来节制资本无限度地榨取劳动力的渴望。即使撇开一天比一天更带威胁性地高涨着的工人运动不说,也有必要把工厂劳动限制一下,这正象有必要用海鸟粪对英国田地施肥一样。同是盲目的掠夺欲,在后一种情况下使地力枯竭,而在前一种情况下使国家的生命力遭到根本的摧残。英国的周期复发的流行病和德法两国士兵身长的降低,都同样明白地说明了这个问题。【“一般说来,一个生物体超过它的同类的平均长度,这在某种限度内表示这个生物体的强健。如果人的发育由于自然条件或社会条件而受到妨害,人体就会缩小。在欧洲所有实行征兵制的国家里,自从实行这种制度以来,成年男子的平均身长和整个应征条件都降低了。法国在革命(1789年)以前,步兵身长的最低标准是165厘米,1818年(根据3月10日的法令)是157厘米,根据1832年3月21日的法令是156厘米。在法国,应征者平均有一半以上因身长不够和体质孱弱而被淘汰;在萨克森,1780年军人的身长标准是178厘米,目前是155厘米。在普鲁士目前是157厘米。根据1862年5月9日《巴伐利亚报》刊载的迈耶尔博士的报告,普鲁士按9年平均计算,每1000个应征者当中有716人不合格:其中317人因身长不够,399人因体质孱弱……1858年,柏林就没有征足兵额,差156人。”(尤·冯·李比希《化学在农业和生理学中的应用》1862年第7版第1卷第117、118页)】

1850年制定的现行(1867年)工厂法规定,一周平均每个工作日为10小时,即一周的前5天为12小时,从早晨6时至晚上6时,其中包括法定的半小时早饭时间和一小时午饭时间,做工时间净剩10 1/2小时;星期六为8小时,从早晨6时至午后2时,其中有半小时早饭时间。每周净剩60小时,前5天为10 1/2小时,星期六为7 1/2小时。为了监督法律的执行,设置了专门的工厂视察员,直属内务部,他们的报告由议会每半年公布一次。这些报告不断地提供关于资本家对剩余劳动贪欲的官方统计材料。 让我们听一听这些工厂视察员的报告吧。 “狡猾的工厂主在早晨6点前1刻就开工,有时还要早些,有时稍晚些,晚上6点过1刻才收工,有时稍早些,有时还要晚些。他把名义上规定的半小时早饭时间前后各侵占5分钟,一小时午饭时间前后各侵占10分钟。星期六下午到2点过1刻才收工,有时稍早些,有时还要晚些。这样他就赚到:星期一至星期五:早6时前15分钟、晚6时后15分钟、早饭10分钟、午饭20分钟,即60分钟/日,5日共计:300分钟;星期六:早6时前15分钟、早饭10分钟、下午2时后15分钟;1周共计:340分钟。 就是说,每周多出来5小时40分钟,每年以50个劳动周计算(除掉2周作为节日或因故停工),共为27个工作日。” “如果每个工作日比标准时间延长5分钟,一年就等于2 1/2个生产日。”“这里捞一点时间,那里捞一点时间,一天多出一小时,一年12个月就变成13个月了。” 在危机时期,生产中断,“开工不足”,每周只开工几天。这当然不影响延长工作日的欲望。营业越不振,就越要从已有的营业中取得更大的利润。开工的时间越少,就越要使剩余劳动时间延长。工厂视察员关于1857—1858年的危机时期报告说: “在生意这样不景气的时候还有过度劳动现象,人们也许会认为是矛盾的;可是生意不景气却刺激那些无所顾忌的人去犯法。他们这样就保证自己能取得额外利润……”莱昂纳德·霍纳说:“我的管区有122家工厂倒闭,143家停工,所有其余的工厂也都开工不足,但是就在这个时期,超过法定时间的过度劳动仍然存在。”豪威耳先生说:“虽然大多数工厂由于营业不振只开半工,但我和以前一样仍旧接到同样多的控告,说由于侵占法定的吃饭时间和休息时间,工人每天被夺去半小时或3刻钟。” 在1861年至1865年的可怕的棉业危机时期,也发生了同样的现象,不过规模比较小。 “如果我们在吃饭时间或者在其他违法时间查到有的工人在做工,有人有时就出来辩解,说工人怎样也不愿意离开工厂,要他们停止工作〈擦洗机器等等〉,非得使用强制办法不可,特别在星期六下午更是如此。其实,在机器停止转动以后仍然有‘人手’留在工厂里,那只是因为在早晨6时至晚上6时的法定劳动时间内没有拨出时间让他们干这类事情。”【《工厂视察员报告。1860年10月31日》第23页。根据工厂主在法庭上的供述,他们工厂的工人狂热地反对工厂劳动的任何中断,关于这一点,有下列奇闻为证。1836年6月初,杜斯伯里(约克郡)的治安法官接到控告,说巴特里附近有8个大工厂的厂主违反了工厂法。其中有几位先生雇用12—15岁的儿童5人,迫使他们从星期五早晨6点一直劳动到星期六下午4点,除了吃饭和半夜一小时睡眠外,不让有任何休息。这些孩子在那种叫做“再生毛料洞”的小屋里一连劳动30小时,他们在那里把破旧毛织物撕成碎片,洞里弥漫着灰尘和毛屑,连成年工人都要经常用手帕捂着嘴来保护自己的肺!这些被告先生虽然没有发誓(他们这些战栗教徒都是谨小慎微的信教者,是不发誓的),但是硬说他们怀有怜悯之心,本来允许这些可怜的孩子睡4个小时,但是这些固执的孩子偏偏不肯睡!这几位战栗教徒先生被判处罚金20镑。德莱登对这些战栗教徒颇有先见之明,他写道:“狐狸装出一副道貌岸然的面孔,它不敢发誓,一味妖言惑众,它一双贼眼四处探索,佯作仟悔者的神情,它想破戒,不先祈祷一番,不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