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论作为社会总资财的一个特殊部门或作为维持国民资本的费用的货币(第11/14页)

这种办法,虽对这作为营利机构的银行,不但可适用,而且有利,但对于国家不仅无利且有大害。这种办法,丝毫不能增加国内出贷的货币量,只能使全国的借贷事项都集中在这家银行身上,而使它成为全国总贷借机关罢了。要借钱的,将不向有钱出借的私人借贷,而都来请求这个银行。私家借贷,一般不过数人或数十人,债务人的行为谨慎与否,诚实与否,都为债权人所熟悉,并有选择甄别的余地。和银行来往的,动辄数百家,其中大多数的情况,往往为理事先生所不深悉,选择甄别当然无所措手,因之,比较起来,银行在贷出上,当然不如私家谨慎。事实上,和这样一个银行来往的,本来大部分就是幻想的计划家,就是一再开出循环汇票的出票人。他们把资金投在奢侈浪费的事业上,这些事业,即使得到一切可能的帮助,亦必难于成功,即使能够成功,亦绝不能偿还所花费。他们也绝不能拿出足够的基金,维持等于其所雇用的那么多的劳动。反之,私家借贷,就没有这种现象。诚实俭朴的私家的债务人,大概总是用借入的资本,经营与他们自己的资本额相称的事业。这些事业,也许没有那么宏大,那么惊人,但更稳当,更有利,定能偿还投下的资本并给予大的利润,定能提供一笔基金,足以雇用比他们原先雇用的多得多的劳动。所以,即使新银行的计划成功,结果也丝毫不能增加国内的资本,徒使大部分资本,不投在谨慎有利的事业上去,而改投到不谨慎的无利益的事业上去。

有名的劳氏,以为苏格兰产业不振的原因,就是缺少货币来经营。他提议设立一个特别银行,使该银行所发纸币,等于全国土地的总价值。他觉得,这是救济货币缺少的好办法。在他最初提出这个计划的时候,苏格兰议会亦觉得不可采纳。后来奥林斯公爵摄法兰西政治,却就他的原议略加改正而采行了。可任意增加纸币数额的观念,即是所谓密西西比计划的实在根据。这个计划,就银行业说,就买卖股票生意说,其狂妄在世界上都是空前的。杜浮纳在其《对林托一书的评论》中,曾详细说明这个计划的内容,这里不再赘述。这计划所根据的原理,在劳氏所著关于货币与贸易的一篇论文(那在他最初提出这个计划时,就在苏格兰发表了)中,亦有说明。在这篇论文以及其他根据同一原理的著作中所提出的那些宏伟而空幻的理论,至今犹在许多人脑中留有很深刻的印象。最近受人攻击认为营业毫无节制的苏格兰及其他各处银行,恐怕亦多少受了这个理论的影响。

英格兰银行是欧洲最大的银行,它是1694年7月27日由国会议决以敕令设立的。当时它借给政府的数目,共计一百二十万镑,每年可向政府支取十万镑,其中,九万六千镑作为利息(年利百分之八),四千镑作为管理费。革命建立起来的新政府的信用一定还很差,否则不会有这样高的利息。

1697年,银行资本增加了一百万零一千一百七十一镑十先令。因此,这时其总资本达二百二十万零一千一百七十一镑十先令。这次增资,据说旨在维持国家信用。1696年,国库券要打四成、五成或六成折扣,银行纸币要打二成折扣。这时,正在大量改铸银币,银行认为宜暂时停止纸币兑现,而这必然会影响银行信用。

按照安妮女王第七年第七号法令,银行以四十万镑贷给国库。加上原来借给政府的一百二十万镑,贷给政府的钱总计达到了一百六十万镑。因此,1708年,政府信用已等于私人,因为政府能以百分之六的利息率借到款项,而这正是当时市场上普通的利息率。按照同一法令,银行又购买了利息六厘的财政部证券一百七十七万五千零二十七镑十七先令十便士半。银行资本准备再增加一倍。所以,在1708年,银行资本就等于四百四十万零二千三百四十三镑,贷给政府的总额就等于三百三十七万五千零二十七镑十七先令十便士半。

1709年,英格兰银行按照百分之十五的比例催收股款,收得了六十五万六千二百零四镑一先令九便士。1710年,又按照百分之十的比例催收股款,收得了五十万零一千四百四十八镑十二先令十一便士。两次催收的结果,银行资本达到五百五十五万九千九百九十五镑十四先令八便士。

按乔治一世第三年第八号法令,英格兰银行又吃进财政部证券二百万镑,因此,就这时计算,银行贷给政府的金额,已有五百三十七万五千零二十七镑十七先令十便士。按乔治一世第八年第二十一号法令,银行购买南海公司股票四百万镑。因要购买这项股票,银行不得不再增募资本三百四十万镑。这时总算下来,银行贷给政府的金额为九百三十七万五千零二十七镑十七先令十便士半。但其资本总额却不过八百九十五万九千九百九十五镑十四先令八便士。两方对比,银行贷给政府的有息贷款,已多于其母本,或者说,已多于其要对股东分派红利的资金了。换言之,银行已开始有不分红利的资本,而这种资本已多于分红的资本了。这种情况一直继续至现今。1746年,银行陆续贷给政府一千一百六十八万六千八百镑,银行陆续募集的分红利资本亦达一千零七十八万镑。自此到今日,这两个数目都没有改变。遵照乔治三世第四年第二十五号法令,为了延续银行营业执照,银行同意缴给政府十一万镑,不取息,亦不要偿还,所以,这不曾增加银行贷出额,亦不曾增加银行资本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