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罗马强盗(第4/11页)

“有一个六七岁的姑娘,就是说,她比万帕还要小一点,也在派立斯特里纳的一个农庄上放羊。她是一个孤儿,是在凡尔蒙吞出生的,名叫德丽莎。两个孩子碰到了一起,他们便并排坐下来,让他们的羊群混在一起,一起玩,一起笑,一起谈天,到黄昏的时候,他们把圣费里斯伯爵的羊和雪维里男爵的羊分开,两个孩子就各自回到他们的农庄里去,并约定第二天早晨再会,第二天他们果然都没有失约。他们就这样一起长大起来,直到万帕十二岁,德丽莎十一岁。这时,他们的天性显露了出来。罗吉依旧非常钦慕各种优美的艺术,当他独自一个人的时候,就拚命学习,他经常容易冲动,一会儿发愁,一会儿热情,一会儿又要生气,反复无常,而且老是带着一种讥讽的态度。班壁那拉,派立斯特里纳,或凡尔蒙吞附近的男孩子没有一个能左右他的,甚至连成为他的伙伴都够不上。他的天性(老是要旁人让步,自己从来不肯退让)使他高高在上,交不到什么朋友。只有德丽莎可以用一个眼色,一个字,或一个手势使他服服帖帖。他这种暴烈的性格到了一个女人手里虽然变得如此温存,但假如对方是个男人,则不论是谁,他就要反抗,非闹个天翻地覆不可。

“德丽莎却正巧相反,她很活泼,很快活,只是太爱撒娇。罗吉每月从圣德里斯伯爵的管家那儿得来的两个毕阿士特和他的木刻小玩意儿在罗马卖得的钱,都花在买耳环呀,项链呀和金发夹呀等等东西上去了,正是靠了她朋友的慷慨,德丽莎才成了罗马附近最美丽和打扮得最漂亮的农家女。这两个孩子渐渐地一同长大起来,整天厮守在一起过活,各人随着各人不同的性格做着种种梦想。在他们所有的梦想,希望和谈话里,万帕看到他自己成了一艘大船的船主,一军的将帅或一省的总督。德丽莎则看到自己发了财,穿戴得非常华丽,有许多穿制服的仆人侍候着他。当他们这样各自建造着空中楼阁度过一天的时间以后,他们就把他们的羊群分开,从梦想的世界里一下子跌回到他们现实的卑贱地位的世界里。

“有一天,那个年轻牧童告诉伯爵的管家,说他看见沙坪山里来了一只狼,窥伺他的羊群。管家给了他一支枪,这正是万帕求之不得的东西。这支枪极好,是布雷西亚的出品,子弹射出就象英国的马枪一样准确,但有一天,伯爵摔破了枪托,于是就把那支枪扔在一边不用了。这一点,在象万帕这样的一个雕刻家看来是不算一回事的。他把那个旧枪托检查了一遍,计算着把它怎样改造一下才能使枪适合他的肩头,然后他做了一个新枪托,上面刻着极美丽的花纹,假如他愿意拿出去卖,准可以得到十五个或二十个毕阿士特,但他当然不会想到这一点。能得到一支枪早就是这少年最大的愿望。在第一个以独立代替自由的国家里,凡是有大丈夫气概的男子汉,他心里的第一个愿望,就是想弄到一支枪,有了枪,他就可以防御或进攻,有了枪,就常常可以使人怕他。从此以后,万帕就把他全部的空余时间都用来练习使用这宝贵的武器上了,他买了火药和子弹,无论什么东西都可以被他拿来当目标——长在沙坪山上的、满身苔藓的橄榄树的老树干,从地洞里钻出来觅食的狐狸,在他们头顶上翱翔的老鹰。所以不久他的枪法就非常准确了,以致最初一听到枪声就害怕的德丽莎也克服了她的恐惧,竟能很有兴趣地看着他随心所欲地发弹射物,其准确程度,真象弹靶近在几尺一样。

“有一天傍晚,一只狼从松树林里走出来,他俩常常坐在那松林附近的,所以那只狼还没有走上十步,就送了命。万帕立了这一功很得意,就把那只死狼背在肩膀上,回到了农庄里。凡此种种,已使罗吉在农庄一带有了一定的声望。一个人只要能力高超,不论走到哪儿,总会有崇拜他的人。他被公认为是方圆三十里以内最精明,最强壮和最勇敢的农夫,尽管德丽莎也被公认为沙坪山下最美貌的姑娘,但从来没有人去和她谈恋爱,因为大家都知道,罗吉喜欢她。可是这两个人却从来不曾向对方表示过他们的爱情。他们并肩长大了起来,就象两棵在地下根须纠缠,空中丫枝交错,花香同时升上天空的树一样。只是他们相互会面成了必不可少的事情,他们情愿死也不愿有一天的分离。那一年,德丽莎十七岁,万帕十八岁。一股土匪盘据了黎比尼山,开始惹得附近的居民纷纷议论起来。罗马附近的土匪实际上从来没有真正被消灭干净过。只不过有时少了一个首领而已,但只要再有一个首领出现,他是不会缺少一批喽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