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第3/9页)

可是在清醒之中,我也有时候因身体上的刺激,与心里对父兄的反感,使我想到去浪漫。我凭什么为他们而守身如玉呢?我的脸好看,我的身体美好,我有青春,我应当在个爱人的怀里。我还没想到结婚与别的大问题,我只想把青春放出一点去,象花不自己老包着香味,而是随着风传到远处去。在这么想的时节,我心中的天是蓝得近乎翠绿,我是这蓝绿空中的一片桃红的霞。可是一回到家中,我看到的是黑暗。我不能不承认我是比他们优越,于是我也就更难处置自己。即使我要肉体上的快乐,我也比他们更理想一些。因此,我既不能完全与他们一致,又恨我不能实际的得到什么。我好象是在黄昏中,不象白天也不象黑夜。我失了我自幼所有的阳光。

我很想用功,可是安不下心去。偶尔想到将来,我有点害怕:我会什么呢?假若我有朝一日和家庭闹翻了,我仗着什么活着呢?把自己细细的分析一下,除了美丽,我什么也没有。可是再一想呢,我不会和家中决裂;即使是不可免的,现在也无须那样想。现在呢,我是富家的女儿;将来我总不至于陷在穷苦中吧。我庆幸我的命运,以过去的幸福预测将来的一帆风顺。在我的手里,不会有恶劣的将来,因为目前我有一切的幸福。何必多虑呢,忧虑是软弱的表示。我的前途是征服,正象我自幼便立在阳光里,我的美永远能把阳光吸了来。在这个时候,我听见一点使我不安的消息:家中已给我议婚了。

我才十九岁!结婚,这并没吓住我;因为我老以为我是个足以保护自己的大姑娘。可是及至这好象真事似的要来到头上,我想起我的岁数来,我有点怕了。我不应这么早结婚。即使非结婚不可,也得容我自己去找到理想的英雄;我的同学们哪个不是抱着这样的主张,况且我是她们中最聪明的呢。可是,我也偷偷听到,家中所给提的人家,是很体面的,很有钱,有势力;我又痛快了点。并不是我想随便的被家里把我聘出去,我是觉出我的价值——不论怎说,我要是出嫁,必嫁个阔公子,跟我的兄弟一样。我过惯了舒服的日子,不能嫁个穷汉。我必须继续着在阳光里。这么一想,我想象着我已成了个少奶奶,什么都有,金钱,地位,服饰,仆人,这也许是有趣的。这使我有点害羞,可也另有点味道,一种渺茫而并非不甜美的味道。

这可只是一时的想象。及至我细一想,我决定我不能这么断送了自己;我必须先尝着一点爱的味道。我是个小姐,但是在爱的里面我满可以把“小姐”放在一边。我忽然想自由,而自由必先平等。假如我爱谁,即使他是个叫花子也好。这是个理想;非常的高尚,我觉得。可是,我能不能爱个叫花子呢?不能!先不用提乞丐,就是拿个平常人说吧,一个小官,或一个当教员的,他能养得起我吗?别的我不知道,我知道我不会受苦。我生来是朵花,花不会工作,也不应当工作。花只嫁给富丽的春天。我是朵花,就得有花的香美,我必须穿的华丽,打扮得动人,有随便花用的钱,还有爱。这不是野心,我天生的是这样的人,应当享受。假若有爱而没有别的,我没法想到爱有什么好处。我自幼便精明,这时候更需要精明的思索一番了。我真用心思索了,思索的甚至于有点头疼。

我的不安使我想到动作。我不能象乡下姑娘那样安安顿顿的被人家娶了走。我不能。可是从另一方面想,我似乎应当安顿着。父母这么早给我提婚,大概就是怕我不老实而丢了他们的脸。他们想乘我还全须全尾的送了出去,成全了他们的体面,免去了累赘。为作父母的想,这或者是很不错的办法,但是我不能忍受这个;我自己是个人,自幼儿娇贵;我还是得作点什么,作点惊人的,浪漫的,而又不吃亏的事。说到归齐,我是个“新”女子呀,我有我的价值呀!

机会来了!我去给个同学作伴娘,同时觉得那个伴郎似乎可爱。即使他不可爱,在这么个场面下,也当可爱。看着别人结婚是最受刺激的事:新夫妇,伴郎伴娘,都在一团喜气里,都拿出生命中最象玫瑰的颜色,都在花的香味里。爱,在这种时候,象风似的刮出去刮回来,大家都荡漾着。我觉得我应当落在爱恋里,假如这个场面是在爱的风里。我,说真的,比全场的女子都美丽。设若在这里发生了爱的遇合,而没有我的事,那是个羞辱。全场中的男子就是那个伴郎长的漂亮,我要征服,就得是他。这自然只是环境使我这么想,我还不肯有什么举动;一位小姐到底是小姐。虽然我应当要什么便过去拿来,可是爱情这种事顶好得维持住点小姐的身分。及至他看我了,我可是没了主意。也就不必再想主意,他先看我的,我总算没丢了身分。况且我早就想他应当看我呢。他或者是早就明白了我的心意,而不能不照办;他既是照我的意思办,那就不必再否认自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