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二(第6/8页)

临走的那一天,她像骄傲的公主那样,带着幸运儿的喜悦,充满了对自己艺术才能的信心,怀着出人头地的期望,向往着未来,憧憬着光明,在国际列车的窗口,向送行的人挥手致意。

芦花即使有再丰富的想象力,在芦荡沙洲那苦楝树下的窝棚前,也难以揣测那个丑小鸭会有出国留学的一天。差一点点就被残酷的游击队长爸爸掐死的女儿,现在,正用娇妍妩媚的似水流波,向他递过话来:“爸爸,你看,来了这么多送行的,把你都挤到后边去啦!”

她穿着轻暖的羔皮大衣,是她的路妈妈特地为她出国定做的。“将军”的爱人破例地没给她钟爱的于莲送别,因为她惟一活着的儿子,正是在前不久一次特殊的事故中,为尖端科学献出了生命。她不能再来车站送别,因为于莲在她身边的时间不短,感情挺深,做母亲的心啊,似乎再经不起割舍的冲击了。所以只是在电话里告了别:“走吧,孩子,我不去送你了!”

于莲噙着渭水:“路妈妈,我明白!”

现在她站在车窗前,泪珠还沽在睫毛上咧,多么像花蕊上晶莹的露滴,在第一站台的强光灯映照下,亮闪闪地发出魅人的光辉,那张粉扑扑的脸,像她喜爱画的玉兰花一样动人。

美院的同学来了不少,把窗口团团围住,那帮女孩子,像雨后初晴的喜鹊,叽叽喳喳,说个没完,同时,笑个没完。搞美术的人不修边幅,衣着随便,色彩古怪,头巾和帽子,更是花样百出。谢若萍大夫是个古板妇女,有点看不习惯,直是皱眉头;出国见过世面的于而龙笑话她大惊小怪:“等过上几年,莲莲回来,你再看看吧!”

“用不着过几年,就拿你工厂说吧,那些个小青年,我亲眼见的,穿阿飞裤,包住屁股,你也不管管。”

“哎哟,你怎么成了假道学?只要不太离格,年轻人愿意穿,就由他们去好了。我不懂为什么非要按照我们的模式,去要求下一代,应该相信他们长有头脑,而且脑容量并不比我们少;如果认为他们成问题,我们自身就先不对,因为我们的老祖宗穿长袍马褂,更早一点,穿树皮,实际上我们也不遵古制——”

要不是王纬宇赶到,于而龙的高论会把他老伴气糊涂的。

王纬宇吵吵嚷嚷地来了,大声喧哗使得站台上一些外国乘客,都为之侧目。他排开众人,把手伸向于莲:“年轻人,闪开,让我握一握缪斯的小手!哦,飞翔吧,莲莲,我的心肝,我的女神……”

于而龙看出他不知在哪儿喝多了茅台酒赶来的?鬼知道他那时从南方活动回北方来,带来了多少箱陈年茅台?他的应酬交往的活动,实在频繁,成天把脸喝得铁青——他从来喝酒不红脸,而且越喝越青。他喷着酒气,把夏岚也拉到车窗旁边:“靠近点,莲莲,别忘了我背你行过军,来,再听听教母的祝福吧!”

谢若萍笑了,两口子好有趣味,什么时候自封教父教母?难道因为她女儿要去的那个国家,有这样的讲究吗?王纬宇最能赶时髦的了。

站台上开车铃声响了,夏岚那时也随丈夫由省报调来了,不过,还未巴结上那些通天的才子,但也通体洋溢着革命的纯洁性,她才不当那修正主义的教母呢!白了王纬宇一眼,然后,向于莲说出了她的祝福词:“记住!第一革命,第二革命,第三还是革命——”

她的话是半点也不错的,难道在那样的场合,说些别的不也满可以么?不,我们这位情不自禁的“左派”,总要表现出一种革命的风格,说些大家都说的一路保重之类,岂不是太凡俗了。

他们两口子占领了窗口前的一席地,于而龙和谢若萍被闪在了后面。有什么办法?于而龙完全了解他是个专门抢镜头的人物,是个最能喧宾夺主的混账。每逢人多的场合,他禁不住手舞足蹈,按捺不住地要扮演主角。出席会议,不论大小,他非讲几句不可,总是先声明只讲几句;而他张嘴以后,就像自来水拧开了龙头,滔滔不绝,于而龙不在旁边踢他两脚,是不会收场的。工人们给厂里这两位领导干部,总结了两句话,叫做:王纬宇的嘴,于而龙的腿。是褒是贬,不得而知,但至今仍在王爷坟流传。要是宴会上不幸有他,那张天花乱坠,能把死人说活的嘴,保险会有人被他灌得烂醉如泥,滚到桌布下面去哼哼,他有不计其数的理由,使对方不得不干杯。

“他在丑表功,让我感谢他!”于而龙看着那么多美院师生,自然明白,在那些未来的画家中间,他的女儿,未必是最最出色的。而且因为那幅毕业作品,竟然大胆地运用了印象派的光和色,很被一些正人君子所鄙夷,甚至有几个掌握艺术权柄的卫道夫子,几乎把外来艺术上的薪颖流派,全当作洪水猛兽,所以很难为了于莲一顿。但她独能出国深造,多赖王纬宇奔波游说。看车窗玻璃反映出的一脸得意之色,分明可以读出印在脸上的内心字幕:“别看你是堂堂一厂之长,可只是一个守多大碗,吃多少饭的本分角色,一个守株待兔的笨虫,要不是鄙人,你的女儿能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