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第3/12页)

但红马木木地看着绛杈,像完全不认识它;又像太熟识了,熟识得已疲沓,失去了任何兴致。甚至,当绛杈最后逼近一步时,它居然害怕似的后退起来。绛杈不解了:这是它的红马、它暴君一样威严的情侣吗?它又凑近些,发觉它只有原来的形,神却失去了。它跟着人们规规矩矩地走了,一举一动都显得被动,容易摆布。绛杈跟着它走了一段,它对它种种亲昵都无所谓。

绛杈委屈冲天地高叫一声。这是过去的红马最熟悉的歌喉,而红马只顾跟人规规矩矩地走,遛着弯,连头也不回。

绛杈不明白发生了什么天地颠倒的变故。它蹦跳着,被一腔无以抒发的情欲折磨得要死要活。

红马悲惨长嘶一声。它看着苍天,天不是蓝色,而是紫色;紫色渐暗变黑,一滴巨大的雄性血渍溅在天幕上。它不动了,不挣扎了,疼痛一过去,什么都平息了。随着苍天上那滴血越来越大,它感到世界彻底变了个样,平平的草滩,淡淡的山影,全都惨白惨白。原来就是这样一个单调平淡的世界,一切生命都还这样兴致勃勃地活在其中。它感到乏力、乏趣。当它慢慢支撑起身体,天和地调整了位置。那巨大的血滴干了,成了块不干不净的血痂。它站稳,同时感到了毁灭和新生。人们渐渐拢向它,它觉得他们个个都顶天立地,强壮无比。

它头一次认清人。人就是永远凌驾于马之上,掌握着马的生死甚至性别的力大无穷又足智多谋的两足动物。

人后面走来了那匹红色的母马。你欢蹦乱跳什么呢?你这匹傻里傻气的母家伙。我走了。人要我往哪走我就往哪走。烦恼和欢乐一齐去掉,也挺好。别这样跟着我,别来烦我,以后属于我的就是吃喝与卖命。请离开我吧,因为我再也不认为你美。

小点儿匆匆从牧点赶回,一见兽医就愣住了。“不认识啦?我是你姑父。”他忧郁地笑笑,其实是解嘲地咧了咧嘴。

“你还是那样。”他说。其实他几乎不敢认她了。她很黑,双颊上也有了两块发亮的高原红。黑黑的小脸盘上,五官似乎都经过了夸大,暗影比过去显著,使它美丽的轮廓更清晰。她乍一看已经不美了,仔细看却更美。行啦,她既保住了美貌又获得了永久性的面具,看来她如愿以偿把自己彻底地隐藏了。

“谢谢你,姑父。我知道我的正式职工身份是你搞到的。”她避开他的目光说。他与她并排骑着马向前走。

“主要还是靠你那张假证明。”他说,“再说现在这事好办极了,知青都在闹着回城,人走得差不多了。”

“恐怕你还是破费了……”

“真有礼貌。”他暴发性地笑了几声,突然收住声说:“我戒了酒,戒了烟,你还想我怎样?”

她频频闪动着睫毛,像躲打。他的意思是我洁身自好一直苦等着你,你可不要做得太过分。小点儿一下抬起头,正视他:“你赌博。”

“但是没有赌赢过。”他也正视她,“你知道我赌?很好。知道就好。恐怕也晓得我为啥去赌。现在好了,输得好干净。古时人说:赌近盗,奸近杀。”他冷笑着打量她,“你不要谢我,我没为你的工作花一个钱渣。”她穿一件大军装,头发梳得简单利索,马颠动时,她胸部竟失去了以往迷人的颤动。“好家伙,你可真像个好姑娘。”

她为他这句话羞恼地红了脸。接着她对他说了你好生些、别再念我之类的话。她说着便勒转马头。他一把拉住她的缰,既而攥住她的手;直到她答应某天晚上赴约,他才放她转去。

自从阉了红马之后,绛杈越来越狂躁。它在发情期,却对任何一匹深怀诚意的雄马都又踢又咬,它无端地跑来奔去,搅得一整群马都六神无主。没人能止住它,它不吃不喝,嘴唇绽出无数细碎的血口,脚跛得更凶。人们说,绛杈成了个疯婆子。叔叔这天来了。他送走红马,现在有足够精力来收拾这匹害相思病的痴母马。

他冷冷地抱着膀子,看它疯够。它那种既悲哀又风骚的尖叫让他腻透了。他向身后伸出手:把那根老牛皮鞭给老子拿来。那条鞭子被柯丹扔到他脚边,未等他去拾,它已在原地自行扭动伸缩,如一条噬血的巨大水蛭。

叔叔掂起它,大步走进马群,随意滚上一匹壮实的白阉马。绛杈见他冲过来,以及那根动弹不已的紫红发黑的皮鞭时,顿时胆怯了,一步步退缩,然后站住。三长一短的腿使它胯与肩扭着,极度的痛苦中仍透着几分妖娆。叔叔想:它真像个又美又贱的小妇人。

叔叔突然从身后舞出长鞭。对处罚作了充足准备的绛杈仍被这一鞭抽得直打跌。它惨号一声便跑。但它毕竟是匹残马,很快被叔叔的肥壮白马追上。叔叔使白马与它平行,这样抽起来十分方便。绛杈的红鬃被抽断,血光一样飞溅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