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醉(第3/3页)

有时,我去安大略皇家博物馆。我参观那些盔甲、动物标本和古代乐器。这还不太过瘾。我会去黛安娜甜食店喝杯苏打水或咖啡;这是百货商店对面的一家上流茶室,大多是女士们光顾,因此我不太会受到闲散男人的骚扰。我还会步行穿过女王公园,脚步快速而又坚实。如果走得太慢,肯定会有一个男人出现。瑞妮曾把某些年轻女人叫做粘蝇纸。她们不得不费劲地摆脱那些苍蝇似的男人。有一次,一个男人在我面前对着我脱裤子。(这怪我自己不好,因为我独自坐在大学校园一个僻静处的长椅上。)他也不像个流浪汉,穿得颇为体面。“对不起,”我对他说,“我没兴趣。”他看起来很失望。很可能他想要我晕倒在地。

按理我想去哪儿都行,而事实上还是有许多无形的障碍。我只能在主要的街道转悠,在比较热闹的地方转悠。即使在这些限制之内,能让我感到轻松自如的地方其实也不太多。我观察着来来往往的人们——主要不是男人,而是女人。她们结婚了吗?她们要上哪儿去?她们有工作吗?仅看外表,我无从判断,但看她们的鞋我还是可以判断的。

我感到自己似乎被带进了一个陌生的国度,那里的人都说一种我听不懂的语言。

有时候也会见到一对夫妻,手挽着手——幸福地笑着,温情脉脉。我感觉,他们是一个巨大骗局的受害者,同时又是始作俑者。我怨恨地望着他们。

有一天——那是个星期四——我见到了亚历克斯·托马斯。他站在马路对面,等着红绿灯的变换。那是在皇后街和扬街的十字路口。他穿得破旧不堪——一件工人的蓝衬衫和一顶破帽子——但那的确是他。他被照得通亮,仿佛有一道光从天而降,照到他身上,让他十分显眼。无疑,街上人人也都在看着他——他们肯定都知道他是谁!现在,他们随时都有可能认出他来,他们会大声呼叫,他们会追捕他。

我的第一个反应是去警告他。不过,当时我明白,这个警告应该是对我们两个人的,因为无论他有什么麻烦,我也会立即卷入其中。

我可以不理会。我可以转过身走掉。这是很明智的做法。然而,当时我并不具备这种明智。

我从人行道下来,穿马路朝他走过去。这时候红绿灯又变了;于是我被困在了路当中。汽车纷纷按响喇叭,有人大声喊叫,交通一片混乱。我不知道是该进还是该退。

这时候他转过身来,起先我不敢肯定他是否能看见我。我伸出手,像一个溺水的人在寻求救援。那一刻,我在心里已经背叛了我的婚姻。

这是一种背叛,还是一种勇敢的行为?也许两者都是。我们俩事先谁都没想过:这种事,眨眼之间便发生了。这只是因为我们在黑暗和沉默中反复演练的缘故;在这样的沉默中、这样的黑暗中,我们都无视自己。我们仿佛在跳一曲彼此都熟悉的舞,两个人盲目而又坚定地走向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