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第3/3页)

“哎呀,”埃莉诺答道,“这我可说不上,因为我不大懂这个词的意思。但是我可以这样说,如果他结婚前是个花花公子,那现在他还是,因为他一点也没有变。”

“啊!哎呀!结了婚还能是花花公子,从来不会有这种事——结了婚他们就另有任务了。”

“天哪!安妮,”她妹妹嚷道,“你说来说去都是花花公子;你会叫达什伍德小姐觉得你满脑子都是这种事的。”于是她转过话题,开始赞美这所宅子和陈设来。

斯蒂尔家这两位小姐这种亮相很充分。大小姐的庸俗冒失和愚蠢,使她显得毫无可取;埃莉诺也没有被她妹妹的美貌和精明样儿蒙住眼睛,以致看不出她缺少真正的文雅和坦率,所以她离开巴登庄园时,根本不愿跟她们有更多交往。

斯蒂尔小姐们可不是这样想的。她们从埃克塞特来时,早就满怀羡慕,打算对约翰·米德尔顿爵士,对他全家和他所有的亲属好好奉承,好好利用了,现在对他漂亮的表妹们也不惜赞美,说她们是平生见过的最美丽、最文雅、最有才华而最可爱的姑娘,尤其渴望进一步接触。因此埃莉诺不久就发现跟她们多交往是注定无可避免的了;因为约翰爵士完全站在她们一边,她们一方就势不可当,必得跟她们亲密起来,几乎每天都得在同一间屋里坐上一两小时。约翰爵士只能做到这一点;不过他也并不懂得还该做些什么;在他看,能待在一起就是亲密,既然让她们相聚的安排都已一步步实现,他就毫不怀疑她们已经成为好朋友了。

说句公道话,他为促使她们无话不谈,真是不遗余力,他把他所知道的或者猜测到的有关表妹们的情况,连最细微的琐事都告诉了斯蒂尔姐妹。埃莉诺只跟她们见过两次面,大小姐就向她道喜,说她妹妹运气真好,刚到巴登就征服了一位非常漂亮的花花公子。

她说:“真的,这么年纪轻轻就能嫁出去,真是好事;我还听说他是个花花公子,而且非常漂亮。我希望你不久也有同样的好运气。可是,你也许私下已经有了朋友了吧。”

埃莉诺觉得约翰爵士对玛丽安的事既已如此宣扬,对自己决不会客气点,不把他对她属意爱德华的种种怀疑公开的;说真的,两者比较起来,这倒是他更加喜爱的玩笑,因为带有几分更新鲜、更能引人猜测的味儿。自从爱德华来作客以后,每逢他们一起吃饭,他总是频频点头眨眼,引起大家注意,显然意有所指地向她祝酒,祝她恋爱胜利。F这个字母同样也总得提到,生发出无穷的笑料,以致F成为字母表中最有趣的字母,它的意义对埃莉诺来说早就确定了。

果然不出埃莉诺所料,两位斯蒂尔小姐对这些玩笑话全都知情,这些玩笑话引起大小姐的好奇,要打听出所影射的那个人的名字,她常常问得冒失无礼,这并不奇怪,因为这是跟她总爱寻根问底地探听她们家务事的态度完全一致的。约翰爵士喜欢逗人好奇,但是这次却憋不住了,因为斯蒂尔小姐听到那人的名字固然会开心,他说出那名字也同样是乐事。

他悄声说,但旁人却听得很清楚:“他姓费勒斯,可是别说出来,因为这是一大秘密。”

“费勒斯!”斯蒂尔小姐重复了一句,“那个幸运儿是费勒斯先生,是不?!他是你嫂子的弟弟,达什伍德小姐?一位非常讨人欢喜的年轻人,毫无疑问的;我跟他很熟。”

“你怎么能这样说,安妮?”露西大声说,她通常对她姐姐说的话总是要修正一下的。“我们虽然去舅舅家见过他一两次,可是你就说跟他很熟,那未免太过分了。”

埃莉诺听着这些话,又注意又惊讶。“这位舅舅是谁?住在哪里?他们怎么会认识的!”她但愿她们能接着说下去,虽然自己不愿插嘴;可是她们什么也没有多说,这是她生平第一次觉得,詹宁斯太太要么对小道新闻缺少好奇心,要么就是不愿传播这件事。斯蒂尔小姐刚才谈到爱德华时的态度增添了她的好奇;因为她觉得那态度有点不怀好意,而且令人怀疑那位姑娘知道,或者自以为知道什么对他不利的事。可是埃莉诺的好奇没有什么结果,因为当约翰爵士暗示或者公开提到费勒斯先生的时候,斯蒂尔小姐再也没有搭过腔。


[1] 斯蒂尔姐妹,姐姐名安妮,妹妹名露西。本书中称斯蒂尔小姐之处,均指姐姐安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