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 十 三 · 槐 西 杂 志 三(第6/42页)

注释

霸州:在今河北。

却扇:古代行婚时新妇以扇遮脸,交拜完后撤去,后用以指完婚。

《幽怪录》:唐代牛僧孺作。原为十卷,今存三十一篇。所作多怪异之事,是较早的传奇小说专集,对后世影响较大。

译文

文安人王紫府前辈说:霸州有个做官人家娶儿媳妇,新娘的盖头刚刚掀开,新郎就狂叫着从新房里跑了出来。众人追问出了什么事,新郎说:“新娘子青面红发,像个奇形怪状的鬼,我害怕跑了出来。”大家知道新娘子相貌中等,不明白到底是什么原因,又强行把他推入新房,他又像刚才一样叫喊着跑出来。父母强迫他回房,他竟然寻找机会上吊自尽了。既然两人还未成礼,女方理应得回娘家。当时贺喜的满堂宾客尚未散去,新娘的父亲带领着女儿拜见了各位宾客,说:“小女虽说长得丑陋,不过何至于到了吓死人的地步!”《幽怪录》记载着卢生娶弘农令女儿的故事,事情差不多,只是新郎没有被吓死。这大概是前生的冤业,不能用常理来解释。如果让假道学家来评论这件事,他们必然会说:“可能是新郎精神不正常,当时是头晕目眩罢了。”

李主事再瀛,汉三制府之孙也,在礼部时为余属,气宇郎彻,余期以远到。乃新婚未几,遽夭天年。闻其亲迎时,新妇拜神,怀中镜忽堕地,裂为二,已讶不祥;既而鬼声啾啾,彻夜不息。盖衰气之所感,先兆之矣。

译文

李再瀛主事是总督李汉三的孙子,是我在礼部时的下属,他性情开朗,思路清晰,我对他期望很大。不料新婚不久,就突然去世了。听说他迎亲时,新娘拜神,怀里的镜子忽然掉在地上,摔成两半,人们已惊讶这是不祥之兆;随后就听见鬼声啾啾,彻夜不停。这是由于衰气有所感应,预示了他的死讯。

选人某,在虎坊桥租一宅。或曰:“中有狐,然不为患,入居者祭之则安。”某性啬不从,亦无他异。既而纳一妾,初至日,独坐房中,闻窗外帘隙有数十人悄语,品评其妍媸。忸怩不敢举首。既而灭烛就寝,满室吃吃作笑声,吃吃笑不止,出《飞燕外传》。或作“嗤嗤”,非也。又有作“咥咥”者,盖据毛亨《诗传》。然《毛传》“咥咥”乃笑貌,非笑声也。凡一动作,辄高唱其所为。如是数夕不止,诉于正乙真人。其法官汪某曰:“凡魅害人,乃可劾治;若止嬉笑,于人无损。譬互相戏谑,未酿事端,即非王法之所禁。岂可以猥亵细事,渎及明神!”某不得已,设酒肴拜祝,是夕寂然。某喟然曰:“今乃知应酬之礼不可废。”

注释

妍媸(chī):美和丑。

《飞燕外传》:旧本题汉伶元撰。描写汉成帝时赵飞燕淫乱宫闱之事。

正乙:即道教正乙派,起源于正一道支派,由清代龙虎山道士娄近垣开启,以江西龙虎山为中心。

译文

有个候选官员某人,在虎坊桥租了一套住宅。有人说:“这所宅子里有妖狐,但是不害人,居住的人祭祀一下就安稳了。”这个候选官员生性吝啬,不愿意祭,也没有发生什么怪异的事情。不久,他娶了个妾,刚到的那一天,她独自坐在房间里,就听见窗外有许多声音悄悄议论,评头论足说她的美丑。她只是忸忸怩怩低着头,没敢抬头。灭烛之后,听见满屋“吃吃”的笑声。吃吃笑不止,这句出自《飞燕外传》。有的本子作“嗤嗤”,是不正确的。又有的本子作“咥咥”,大概是根据毛亨为《诗经》写的解释。不过,《诗经》里的“咥咥”是欢笑的模样,并不是笑声。他们一有什么动作,就有声音朗朗宣扬。连续几天都是这样,候选官员无奈,告到正乙真人面前。真人手下的法官汪某说:“狐仙鬼怪出来害人,才能镇治;如果只是嬉笑戏谑,对人没有什么伤害。好比是相互之间开玩笑,没有造成什么纠纷,那如今它们不过嬉笑戏谑,没有酿成事端,就是王法也无法禁止。怎么能用这些私密的男女之间琐事去亵渎神灵呢!”候选官员不得已,只好备了酒菜祭拜了一番,当夜就平静了。他喟然长叹说:“现在才知道,应酬的礼节必不可免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