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第3/3页)

女人手拿铁叉转过身来。“你这个杂种。”她说。

“说得好,”金鱼眼说,“我不会告诉他们鲁碧·拉马尔流落在乡下,穿着双李·戈德温扔掉不要的鞋子,自己动手劈柴烧火。我不会的。我会告诉大家,李·戈德温发了大财呢。”

“你这个杂种,”女人说,“杂种。”

“说得好。”金鱼眼说。说罢他转过头去。门廊里传来有人拖着脚走的声音,接着一个男人走了进来。他驼背弯腰,穿着工装裤。他光着脚;他们听见的正是他光着脚走路的声音。他长着一头给太阳晒焦了的浓发,乱蓬蓬、脏兮兮地缠结在一起。他两眼苍白,显得热烈兴奋,柔软的短须跟弄脏的金子颜色差不多。

“那家伙要不是个人物,我就不是人。”他说。

“你想干什么?”女人说。穿工装裤的男人并不回答。他走过金鱼眼身边时,看了他一眼,眼神既诡秘又机灵,仿佛他准备为一个笑话放声大笑,正等着大笑的时刻。他迈着蹒跚的狗熊般的步子走到厨房的另一端,仍然带着那股既机灵而又兴高采烈的神秘劲儿,当着他们的面掀起一块松动的地板,拿出一个一加仑的酒罐。金鱼眼注视着他,两手的食指插在背心里,那支香烟(他没用手摸一下香烟便把烟抽掉了大半支)的青烟缭绕着他的面孔。他表情凶恶,也许可说是歹毒;沉思默想地注视着那穿工装裤的男人带着机灵而谨慎的神情走回来,笨拙地用身体的一侧挡住了那酒罐;他用那种机敏而又准备随时放声大笑的神情一边注视着金鱼眼,一边走出厨房。于是他们又听见他光脚在门廊上走的声音。

“说得好,”金鱼眼说,“我不会告诉曼纽埃尔街上的人,鲁碧·拉马尔还给哑巴和傻子做饭呢。”

“你这个杂种,”女人说,“杂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