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第5/8页)

然后一天晚上他见到她,瞧见了她。她突如其来地粗野地谈到结婚。这事先没有征兆,也不曾有过暗示,两人之间从未提起过。他甚至压根儿没想过这事,脑子里从未闪现出这两个字。他接受了结婚这个概念是因为大多数教职人员都结了婚。可是对他来说,结婚不是男女天经地义、亲密无间地生活在一起的现实,而是一种伸入到、存在于活着的人们中间的静寂状态,像两个身影被一条铁链捆绑在一起还看得见铁链的影子。他对此十分习惯,因为他是伴随着幽灵长大。后来有一天晚上,她又突然谈起结婚,显得迫不及待。当他终于明白她的用意在于逃避眼前的生活,他并不感到奇怪。他太天真无邪了。他问:“逃避?逃避什么?”

“这个地方!”她说。他才第一次看清她那张真实的面孔,一副罩着欲望和憎恨的面具,面目都扭曲了,完全盲目地受着情欲的支配。那神情不是愚蠢,而是盲目,不顾一切,孤注一掷。“这儿的一切!一切!一切!”

他毫不感到奇怪。他立即相信她是正确的,而在这之前他还不够了解她。他立即认为自己对神学院抱的信念从一开始就错了。不是严重的错误,只是没认识清楚,看法不正确。也许他早已开始怀疑自己,直到这时才恍然明白。也许正是由于这个缘故,他迄今还没有把自己必须去杰弗生镇的想法告诉他们。一年之前,他对她讲了他想去那儿。必须去那儿,而且他还打算把理由告诉他们,可是她以那种他不曾见过的目光注视着他。“你认为,”他说,“他们不会派我去?不会安排我去?我说的理由还不够充分?”

“当然不,”她说。

“可为什么呢?那是真话。也许很蠢,可一点儿不假。教会是干什么的,如果不帮助那些鲁钝而又渴求真理的人?他们为什么不让我去?”

“为什么?以你告诉我的那理由,我要是他们,也不会让你去。”

“哦,”他说,“我明白了。”可是他并不真正明白,尽管他相信自己也许错了而她说得对。因此一年之后,她以同样的话语突然对他谈起结婚和逃避,他不感到惊奇,也没觉得受了伤害。他只是静静地想:“原来这就是爱情。我明白了。我以前对爱情的想法也是错的。”他想了又想,像每个人都曾想过的那样,终于明白那博大精深的经典一旦运用于生活现实竟会变得如此虚假。

他完全改变了。他们计划结婚。现在他才明白他一直瞧见的她那眼里的孤注一掷的打算。“也许人们把爱情放进书本是明智的,”他静静地想,“看来爱情别无居留的地方。”那孤注一掷的神情仍然闪现在她眼里,可是现在变成了具体的计划,一个确定的日期,主要在进行盘算,安静得多了。现在他们谈论他任圣职的事,如何争取去杰弗生镇任职。“咱们应当马上做工作,”她说。他告诉她,他从四岁起就一直在为这工作了;也许他这样说是故作风趣,奇思怪想。她对此置之不理,热情而又一本正经地几乎是出神地自言自语,像是在告诉自己需要去找的那些人,他们的姓名,该去拜访游说,卑躬屈膝地哀求或者威胁恫吓;她向他罗列了一系列求情说项的活动和计谋。他听着,脸上流露出隐约的微笑,古怪疑惑的神情以及无可奈何的意味。他一边听她讲述一边答应着:“是的,是的。我明白。我懂。”仿佛他在说是的。我明白。我现在明白了。人们就是这样钻营获利的。这就是处世之道。我现在明白了。

最初,他们在教会上层人士中间到处游说,卑躬求情,假假真真,引起了一些反响;最后以请求和建议的形式道出威胁,他终于得到了杰弗生镇的圣职,可他忘记了当时究竟是如何成功的。这一切重新浮现在他心里得等他在杰弗生镇安顿下来之后,当然不是在旅程的最后一段他乘坐的列车上,更不是当列车朝着他一生追求的顶点驶去,窗边掠过一片类似他出生地的田野的时刻。可是那地方看起来有些异样,虽然他知道这差异不在车窗外的景色而在车厢内的人物:他几乎像个孩子似的把脸紧紧地贴在车窗上,他妻子坐在身边,现在脸上也带着某种急迫渴求的神情,除了显得饥饿和绝望之外。那时他们结婚还不到半年。他一毕业他俩就立即完婚的。自那之后,他再也没有看见她脸上公开露出绝望的神情,同样也见不到情欲的影子了。他静静地思索,既不感到特别吃惊也不觉得受了伤害:我明白了。结婚就是这么回事。是的。我现在明白了。

列车奔驰向前。他倚着车窗,看着一晃而过的田野,像小孩般愉快兴奋地谈着:“我以前几乎任何时候都可以来杰弗生镇。可是我没有来。我是完全能够想来就来的。你知道吧,在老百姓与待命士兵之间有一种区别。待命士兵?噢,那即是敢死队。一队人(他不是军官:我想这是父亲与老辛瑟的说法相一致的惟一一点。祖父没佩带马刀,他骑着马冲在别人前面可手里没刀可挥)以小学生的轻浮去干一桩荒唐事,反对他们去干这事已有四年的部队根本不相信他们会去冒这个险:骑马穿过一百英里的乡村,沿途的树丛和村舍里都有北方佬宿营,最后进入重兵把守的城镇。我知道他们冲入镇内然后又退出来的街道。我从未见过这条街,但完全知道它像什么样子。我十分清楚咱们有一天终会在那条街上拥有的住宅像啥模样。当然开始不可能拥有,得呆一段时间,开始咱们得住进供牧师用的房舍。但很快,愈快愈好,咱们将有自己的住宅,从窗口就能看见那条街道,甚至还看得见地上的马蹄印记,看得见那队人在空气里留下的身姿,因为即使当年的尘埃、泥土不复存在,但同样的空气却仍会在那儿——他们肚里饥饿,面容憔悴,却按精心策划的部署,一路叫喊着点燃军需物资,然后又飞快地冲出镇外。他们没干那种抢劫掠夺的勾当,甚至没停下来系鞋带,抽根烟。告诉你吧,他们不是那种追求战利品和功劳的人,他们是敢于赴汤蹈火的好汉。正因为如此,才称得上好汉。干得可真漂亮。嘿,瞧吧。这就是那英武的雄姿,具有使他们成为英雄的不朽青春和纯洁愿望的魅力。这使他们的英雄行为近乎不可思议,难怪他们的行为像烟雾中的炮火时常闪现,难怪他们刚一断气身亡,大众立即传诵他们的事迹,不让似是而非的说法歪曲真相。这些都是辛瑟告诉我的。而且我相信她说的这一切。我知道,这太英勇神奇了,不容置疑。既英勇神奇又一目了然,这是白人的头脑里从来想象不到的。黑人也许能臆造出来。如果那是辛瑟的臆造,我仍旧相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