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督公 《雨》作品四号(第3/4页)

日军如蚂蚁渡河,一只挨着一只膀臂勾着两大串浸在水里,其他的扛着脚踏车从肩头踩过。

或快速搭起竹桥。

抗日军对落单的日军偷放冷枪。

又一个小镇。华人村民被聚集,手被铁丝网绑在一起。女人被拖去强暴。在家里,在菜市场,草丛中,大树下。

亚罗士打。双溪大年。泰丰园。科罗斯!

槟榔屿,四六大检证。蒙面鬼头。钟灵中学。“在宪兵部工作的台籍妇人许玉叶(人称‘无常’),趁机诬赖钟灵师生为共产党,于是日军即大举搜索钟中宿舍,拘押了不少人。”

九一五大检证。港仔墘。

筹赈济会名单。寻找抗日分子。检证,屠杀。砍头。轮奸。

冷甲水闸路。“执行任务的是个台籍军官,他命令先扫射所有亮着的‘汽车大灯’,扫射一轮后,日军方将枪口调低,转向人群。大家摸黑逃命。”(蔡子并)

沙叻北。三宝岭,泥油塘,沙屎芭。知知港,余朗朗灭村。轮奸。

“母亲知道孩子受伤了,一把将她抱在怀里,当孩子的挡箭牌,一刀又一刀地承受着,血喷涌。母亲的喘气声愈来愈微弱,在她耳边轻轻说了最后一句话:‘不要动,不要哭。’”(萧招娣)

“‘那刀从肉里拉出来,很痛,但我不敢出声,跟着前面的人一起倒下去诈死。’”(钟妹)“天黑时,台籍日军点了盏灯,在芭场外用客家话朝芭里喊:‘你们好转啰!’很多躲着的人以为没事了,纷纷往外走。”(萧月娇)。

马口双溪镭惨案。“当张谭福和三哥返回杂货店时,发现母亲背部中枪,已经毙命,肠子破体而出。”

神安池的雷雨。郑生郎园屠杀。港尾村屠杀。轮奸。

“当时年仅十一岁的赖润娇,身中十一刀,亲眼目睹全家十一人惨死日军之手。”“郑来被刺了四刀后昏了过去……两兄弟摇了摇家人,才发现母亲妹妹已断气,未满周岁的小弟一息尚存,边爬边哭。肠溢出,沾满鲜血与泥泞。”

新加兰。

“日军将这两人吊在橡胶树上。日军头子发表了一番训诫并透过一名台湾人翻译之后,就把他们给枪毙了。”(陈期成)

巴力峇九大屠杀。轮奸。

“当时中华中学有位通晓日语的台籍老师,将记有华侨参与筹赈纪录的簿子交给了日军。日军就依着簿子上的名单逮捕并杀害抗日人士。他们被载往丰兴隆园杀害。”(苏益美)

血洗张厝港。巴力士隆屠杀案。文律。轮奸。

“文律有个战前即嫁给英国人的日本女人,日据时救了很多人,当地人称之 Puan U。”(冯笃生)

“躲在沟中的曾母窥见日军用木棍猛敲两个儿子的头颅,孩子大声地号叫哭喊阿母,徒然地想用双手去护头,但很快就倒下,再也没有声音。”(曾义兰)

血洗薯廊村。“地上胶状黏稠的是泛黑凝固的血。不远处一丝不挂地被绑在树上的正是自己的妻子,一身血污,从下体到肚子被剖开了,肠子和肚里的孩子都露在外头。妻子,两个儿子,小女儿及妻肚里的孩子,全被宰杀了。”(谢晋盛)。

德茂园大屠杀。育德学校大屠杀。卧铺大屠杀。新加坡岛大检证……轮奸。

(引文及人名、地名均出自萧依钊主编,《走过日据——121幸存者的泣血记忆》,吉隆坡:星洲日报,二◯一四。及参考许云樵、蔡史君,《星马华人抗日史料,一九三七──一九四五》,新加坡:文史出版私人有限公司,一九八四。李永球,《日本手:太平日据三年八个月》,吉隆坡:策略信息研究中心,二◯◯六。)

没有什么异象(只有偶然下起的日头雨),没有什么预兆(只有一位幸存者说梦到死去的祖先叫他全家快逃),其他的都无言地迎向到来的灾难。历史无情地辗过。幸存者们也没有怨怪诸神(没有及时来拯救,或阻扰一下日本鬼子)、怪罪逝去的祖先(没及时托梦一下),而只是感叹命运。死者已矣,但活着的只能咬牙努力地活下去。他们都知道,两代之后,这一切都会被遗忘殆尽。尤其对那些灾难没有降临到头上的人。

日军大约不到四十天就抵达辛一家居住的小镇了。因为住郊外,消息又晚了两天。一些有头有脸的社会贤达或富商已经被抓,或越过长堤逃到新加坡了。如果和英国人关系好,就有机会登上他们弃岛的船了。

辛一家呢?不外乎两种可能。

一是和那些侥幸活下来的人一样,纯粹因为幸运,遇上军纪较好的部队,那一带没有激烈地抵抗,因此什么事也没有发生。但几英里外的西边的园丘还是发生了两场屠杀,死了几百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