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第2/9页)

而爱丽丝的家族来自不起眼的西北,家族成员都是一些喜欢在宗教仪式上拍手唱歌的基督徒、中层管理人员、注册会计师和经办财产转让事务的律师。爱丽丝的妈妈也很少过桥,但那是因为她不认识城里的路。赶火车进城是一件大事。爱丽丝和伊丽莎白从小就读于当地的天主教女子学校,那里的学生将来都会成为护士或教师,而不是医生或律师。她们每个星期天都会去做弥撒,在做弥撒的时候,当地的孩子会弹吉他,而信众则会用微弱而似芦笛一般的声音唱颂歌,颂词写在神父光秃秃的头顶上方的墙面上,光线透过彩色玻璃,从神甫的镜片上反射出来。爱丽丝常常会觉得,出身于西部郊区会比较好。这样一来,她就会成长为一个性格勇敢、说话强硬的西部时髦女郎。说不定她还会在脚踝上文身。再或者,要是她的父母是移民,有口音就好了,这样一来,爱丽丝就会说两种语言了,而她的妈妈也能自己做意大利面。然而,她们只是乡下普普通通的琼斯一家。就和Weetbix(3)即食麦片一样平淡无奇。直到尼克走进她的生活,她才感到自己的家庭是有趣而独特的。

“那你在忏悔的时候,其实会忏悔些什么?”有一次他这么问她,“你方便说吗?”他看着爱丽丝穿着天主教学校的过膝百褶裙拍下的照片,附在她耳边说,“我现在欲火焚身。”他坐在她妈妈家里的碎花长沙发上,旁边支着一张方形的棕色咖啡桌(那是组合咖啡桌中最大的一张),桌面上铺着刺绣装饰餐垫。他吃着一块表面饰有亮粉色糖霜,且裹了厚厚一层黄油的小圆面包,喝着茶,说道:“这套房子是什么时候修建的?”仿佛她家的红砖平房配得起这样抬举它的问题。“1965年,”巴尔布说,“我们买这套房子花了五百英镑。”(4)爱丽丝以前根本不知道这回事!尼克给她家房子赋予了历史。他一边看着房子里的陈设布置,一边点头,并对灯具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他妈妈家里的条件要好很多——他坐在仿古餐桌边,吃的是新鲜的无花果和山羊奶酪,喝的是香槟,但是他没有因两家条件不同而表现出不同的态度。爱丽丝对他隐隐心生倾慕。

“爸爸到这里来的时候,我们会不会和他坐在一起?”奥丽薇亚扯了扯爱丽丝的衣袖,“你们可不可以坐在一起?这样,我跳舞的时候,你们就可以跟对方说:‘噢,那就是我们的宝贝女儿。真了不起!’”

奥丽薇亚穿着紧身衣、薄纱泡泡裙和芭蕾舞鞋,准备上台表演。爱丽丝帮她化了妆,只不过据奥丽薇亚说,她化的妆远远不够。

“我们当然会坐在一起。”爱丽丝说。

“你是最令人尴尬的活人,奥丽薇亚。”麦迪逊说。

“不,她不是。”艾拉说着,将奥丽薇亚抱起,然后她拉着麦迪逊那件长袖暗红色上衣的下摆,“你穿这件上衣很漂亮,我就知道它很适合你。”

“这是我最喜欢的衣服,”麦迪逊凶狠地说,“但是妈妈总是要花几百年来洗它。”

爱丽丝观察着艾拉看麦迪逊的样子,发现她的脸色柔和了下来。看来,尼克的妹妹喜欢爱丽丝的孩子。而且,比利依然满怀希望地想要抓住爱丽丝的手提包,寻找聪明豆,看来爱丽丝也喜欢她的小儿子。两个人分别是对方家小孩的姑姑和舅妈,爱丽丝对她充满了好感。

“你长大了,长得真漂亮,真优雅。”爱丽丝对艾拉说。

“你在跟我开玩笑吗?”艾拉板直身子,收紧了下巴。

“艾拉姑姑,你可能会发现妈妈今晚有点怪。”汤姆说,“她有颅脑损伤。我已经从网上打印了一些背景资料,你要是想看的话,可以FYI。FYI的意思是‘供你参考’(for your information)。一般你想告诉别人什么事情的时候,就可以说FYI。”

“亲爱的爸比!”奥丽薇亚大叫道。

尼克刚走到大厅的门口,正在扫视着人群。他穿着一件看上去很名贵的西装,衣领敞开着,没有打领带。他一看就是那种成功、性感的熟男,是重要的决策者,知道自己在社会上的地位,已经不再是当年那个会把吐司掉到衬衫上的冒失鬼了。

尼克首先看到了孩子们,脸上溢满光彩。过了片刻,他看到了爱丽丝,脸色一下子沉了下去。他走向他们,奥丽薇亚扑到他的怀里。

“噢,我想死你们了,三只小鸟儿。”尼克隔着奥丽薇亚的脖子说,声音比较含糊,他伸出一只手抚弄着汤姆的头发,另一只手拍着麦迪逊的肩膀。

“嘿,爸爸,你猜,从我们家到这儿有多少公里?”汤姆说,“猜猜看,猜猜看嘛。”

“呃,15公里。”

“很接近!13公里。FY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