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你,是命运对我的恩赐 第6节(第2/3页)



  二是那个年代的审美观。虽然静秋的无产阶级审美观已经在第一次见到老三的时候就彻底改变了,但老三并不知道这一点。他生得小资产阶级,长得小资产阶级,这在今天当然又可以加分,但当时流行的审美观是不以他那样的小资产阶级为美的。我们知道老三象年轻时的达式常,而年轻时的达式常是不符合那个年代的审美观的,所以只能演一个贪图享受的后进青年,那个电影里的正面人物是杨在葆演的。“白面书生”形象一直到很久之后都被称为“奶油小生”,直到近些年港台影视充斥大陆市场,人们才开始改变对白面书生的看法.

  不仅如此,那个年代是以“口拙”代表心灵美的,人们标榜自己的口头禅就是“我是个大老粗,不会说话”,不会说话就代表诚实,代表正直,而会说话,爱说话,往往就是轻浮不老实的代名词。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老三无论是外在还是内在,都没有长林美。(写到这里,看到这里,我们唯有苦笑。)

  第三个原因,当然是那个直到现在也没过时的经典:“情人眼里出情敌,爱入膏肓不自信”。只有那些不知天高地厚、极度自恋、且爱在表皮层的人,才会觉得自己“天下无情敌”,你一定在爱我,因为你只可能爱上我,不可能爱上别人。等到真的爱入膏肓了,自信心便一落千丈,所有异性都有情敌嫌疑,所有情敌都是强有力的竞争对手,你有一万个理由爱上谁谁谁,但没有一个理由爱上我。

  不用说,有人看到这里又要把那个“相爱的人应该互相信任”的理论搬出来砸我了。但我这里说的并不是那种捅破了窗户纸,并且已经建立了恋爱关系,甚至结了婚的人。我说的是两个仍处在互相揣摩阶段的男女青年。

  老三虽然在山上拥抱过静秋了,但那是事前没经过静秋同意,事后没得到静秋认可的冲动行为,在老三看来,那已经被静秋枪毙了,所以那不仅不能算捅破窗户纸,简直就是在窗户上挡了一床棉絮,把原有的一点亮光全遮没了。老三肯定在心里大失其悔,以至于从一个极端走向了另一个极端,连静秋招呼他到军大衣下来躲躲,他都要观察一下,看静秋是不是在考验他。

  因为爱得深而不自信,跟不信任对方是两码事。不信任对方的人,怀疑的是对方的人品,而不是自己的条件;发现假想敌的时候,是对情敌穷追猛打,而不是偷偷自惭形秽;以为对方有外遇的时候,是打击报复对方,而不是为对方欣喜。

  因为爱入膏肓而不自信的人,看问题往往是站在对方立场反对自己的:瞧人家长林出身多好啊,如果静秋嫁了他,不是省了成分的烦恼了吗?长林又这么老实,不比我这个口水佬招人喜欢吗?还有啊,大妈一家都对静秋这么好,静秋嫁到大妈家,岂不是享不尽的福?

  这并不是说老三认定了静秋就是这么实际的人,也不是说他自己就信奉这个理论,只能说他爱得太深,一心都替静秋着想,一切以静秋的意志为转移,不管静秋怎么想,在他看来都有道理,他都赞成,理解的要执行,不理解的更要执行,因为不理解不说明领导的政策不对,只说明自己能力有限,跟领导还有段距离,更要无条件的执行。即便静秋不爱他,他也会赞成,虽然赞成前难免垂死挣扎一下,赞成后难免心如刀割,但总归都是赞成的,因为那是静秋的决定,肯定是对的,怪谁呢?只怪我不值得她爱。

  如果有人砸我,说我这么想是因为我太傻了,那我没什么可反驳的,因为我的确是很傻。大家跟读《十年忽悠》的时候,都觉得我早该看出艾米的心思了,但我就是看不出,我只看见她走马灯一样地换男朋友。虽然她也的确到加拿大去找我了,但她也明白告诉我她是去她亲戚家时路过我那里的,而且她还明白告诉我Yoshi叫她去日本见公公婆婆。

  这并不是说我不相信她的品质,我非常相信她的品质,我相信她只会跟她所爱的人在一起,而她无论爱谁都是有道理的,她走马灯里的那些人,个个都是我眼中的好男人,都值得她爱,都比我强,都是“外国骗”,没有一个我这样的“国产骗”。我也不认为她想办个美国身份有什么不好,或者找个比我有钱的有什么不对,只要是她做的决定,我全都赞成,因为我相信她的眼光,她不喜欢我而喜欢别的男人,是很英明的决定,我为能跟她的意见不谋而合感到光荣。

  其实艾米也一样不自信,虽然在我和广大读者看来,她简直没有一点理由不自信,德智体任何一个单方面都足以让很多男人爱得昏头昏脑,更别说德智体三方面她占全了,就算同时有四个丈夫也当之无愧,一个爱她的德,一个爱她的智,一个爱她的貌,一个爱她的全部。但她就是不自信,觉得我有一千个理由爱别的女人,而没有一个理由爱她,我跟她在一起,要么就是被她哭怕了,要么就是看在她父亲是我导师的份上,要么就是饥不择食,要么就是兽性大发,总而言之,就是不可能是因为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