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七章 12人野孩子(第6/7页)

不过要说到赚钱,还是顾风比较轻松,这货旱涝保收啊。

属于无本万利的买卖,某种意义上可以说他就是庄家。

如果他能押自己输赢,那就厉害了。

裁判和玩家是同一个人,相当的有趣。

就像曾经很出名的一个段子,某支球队三个队员买自己输,场上疯狂给对手机会,结果最后还是输了。

为什么?

因为对面特么的全买自己输,比摆烂你还差点。

如果顾风他们也能这样,那都开始打假赛了。

预言家可以报狼是金水,狼可以刀自己的队友,女巫自己给自己一瓶毒……

顾风心里想着,而在他面前的大屏幕上,金币数量正在疯狂飙升。

十亿。

十二亿。

十七亿。

最后停在了二十亿零三千多万。

这个数字几乎跟支持他的观众差不多,相当于一个人在顾风身上押了一万金币。

而百万分之八的抽成,就是将近两万金币。

第二局顾风赚了五千金币,第三局他赚了一万二,第四局要是拿下就是两万。

最后一局的话,想必会赢来一个最高峰,毕竟最后一局,观众会变得更加疯狂。

如此一来,顾风光是金币就能赚四五万,这可是一笔天降横财。

有了这些钱,还怕解决不掉眼前的危机?

妈的,就是用钱砸也把那些进攻他的狼人给砸死了。

“我的天,你们都疯了吗?二十多亿金币,我滴个乖乖。”

“哈哈哈,我贡献了三万三,这波顾风要是输了,我立马抹脖子给他看。”

“我押了五万七,他要是敢输,最好不要让我知道他是谁,要不然的话,老子超时空穿越也要搞死他。”

“卧槽,你们是真滴狠,我就押了五百金币,凑个热闹。”

“这才第四局,最后一局估计更恐怖,甚至能上三十亿。”

“我不理解啊,为什么你们都有这么多金币?为什么我这么穷,来到这个世界,我为啥还是穷人啊?”

“兄弟,认命吧,我给你算过了,你命里缺钱。”

“是,我是命里缺钱,你特么是命里缺德。”

“其他人都不行啊,十一个人加起来竟然都没有顾风一个人多,这可真是一骑绝尘,没一个能打的呀。”

“废话,都是为了赢金币,谁愿意冒险,也只有阿坤的粉丝会不计输赢的支持他了。”

“……”

【所有玩家请注意,第四局游戏正式开始,本局的板子为12人野孩子】

【板子配置】

【好人阵营:预言家+女巫+猎人+守卫+三个平民】

【狼人阵营:四个普通狼人】

【暂无阵营:野孩子】

【发言时间:三分钟】

【女巫:全程不可自救】

【有警长:警长拥有归票权,且多出0.5票和三十秒钟发言时间】

野孩子俗称混子,算是平民牌,其技能很简单,首夜第一个睁眼选择一名玩家作为榜样,俗称选个爹。

不管榜样是好人,还是狼,在榜样没出局之前,野孩子永远在好人阵营。

但是,只要榜样死亡,不管是以什么方式死的,被抗推也好,被刀也罢,反正只要是榜样死了,当晚野孩子就会进入狼队,跟狼人一起行动刀人。

不过有一点要注意,如果两天过后,野孩子还没有进入狼队,到时候哪怕榜样死亡,野孩子都不会进入狼队了。

野孩子的技能特性乍一听上去跟暗恋者差不多,但其实区别蛮大的。

暗恋者暗恋了谁,他始终都在那一个阵营,不会发生改变。

比如暗恋者暗恋的是好人,哪怕他暗恋的对象死了,他还是在好人阵营。

可是野孩子不一样,一旦他爹死了,马上就会狂暴进入狼队。

也正是因为此,狼都会很积极的找榜样,尽快把榜样干掉,这样狼队就相当于五个人了。

而且狼队在轮次落后的时候,往往可以通过干掉榜样把野孩子拉进狼团队,从而翻盘。

不过谁是榜样,这个就需要狼慢慢的去找了。

其实都不用狼去找,野孩子不会甘于寂寞的,他想赢的话,上来就会给他爹发查杀,管你是好人还是狼呢,先把杀爹祭天,自己好进狼队。

进了狼队之后,胜率就比较高了,毕竟有可能是五狼。

反之,要是野孩子一直呆在好人阵营,对于他来说,不好赢。

打不过就加入,这是对野孩子最贴切的形容。

【请各位玩家查看自己的身份底牌】

系统的提示音在顾风的耳畔响起。

旋即。

就看一个贱贱的孩子形象映入了他的眼帘。

顾风不由地狂喜。

野孩子!

这张牌到他手里,好人就要倒霉了,因为他是一定要进狼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