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等你(第2/3页)

唐蕴也认识这位警官,告诉闫楚:“叫她陆警官就可以。”

“哪个Lu,可爱的小麋鹿吗?”

“耳朵旁的陆。”陆警官话音冷冷淡淡,她跟匡延赫差不多,长着一张今天心情不太好的脸。

正好这时匡延赫从门外进来。

他还是一身正装,没配领带,白衬衣领口松了一颗扣,下摆完好地束缚在腰间,衣袖挽起,露着肌肉。

如果不是唐蕴一眼就看到他右手掌裹缠着纱布,眼睛下面肿了一块,还有两道被什么东西刮过的痕迹,他可能会认为匡延赫刚走完红毯,有点累了,解开衣服准备洗澡了,整个人透着一股很奇妙的,破碎又禁欲的美感。

“你手没事儿吧?”唐蕴担忧地走上前,这是金主爸爸给他转账的那只手啊,怎么就这么轻易地负伤了。

匡延赫深深地望了闫楚一眼,似乎在用眼神控诉,闫楚心虚地移开视线,琢磨起外套上的走线。

“还好,没断。”匡延赫垂下手,他的手指关节很僵硬地维持在一个弧度,不能随意乱动。

闫楚很狗腿地移动到匡延赫旁边的位置,双手奉上一次性纸杯:“来点绿茶压压惊?”

杯子套了两层,从外面感受不清它的实际温度,当匡延赫喝下第一口的时候,眉心骤然一拧,脸色比刚才更差了。

唐蕴忙替闫楚转移话题:“跟我说说什么情况吧。”

事情的经过并不复杂,万晟旗下有个楼盘下周开盘,租了几辆车到处宣传,这本来没什么,但他们的人把传单派发到了准备参加向恒开盘活动的顾客手中。

这行为就属于懒蛤蟆趴脚背——纯膈应人了。

闫楚的暴脾气一上来,上去就把人手里的传单撕了,低声骂了句“滚”,几个男人仗着人多,气势十足地推了闫楚一把,让她把传单钱赔了,两边就这么吵了起来。

闫楚这个练家子以一对三,一下就把人撂在地上了,不服气的那个男人砸了向恒的车,闫楚冲上去把他的胳膊弄脱臼了。

另外两个男人见情势不对,联合起来抱住闫楚,不知道是谁的手摸到了闫楚的胸,把她给恶心坏了,当即给了俩人一肘子,扛起椅子就要给俩人开瓢。

匡延赫吓得赶紧去制止,结果自己险些被开瓢。

一直到民警赶到现场,男人脱臼的胳膊还没装好,疼得一个劲儿哭。

“我就给他稍微松了松筋骨,应该没事儿吧?”闫楚的语气不再强硬,居然还透出点委屈,“后来扛椅子也属于是正当防卫呀警官,我根本不可能真的砸下去,我也懂法的,我知道故意伤人是不对的。”

说得跟真的一样。

唐蕴听她这一本正经胡扯的样子,忍不住要笑,但房间里好几双眼睛盯着,他只能咬住自己的嘴唇。

往对面一瞥,匡延赫也正咬着嘴唇,修长的手指压着眉心,像是一位因为孩子犯了错误而被叫到教师办公室的,苦恼反思的老父亲。

“你管卸人胳膊叫松松筋骨啊?”陆警官皱着眉,“好在那几个都是些轻微伤,要不然你要承担刑事责任了。”

确认自己无罪后,闫楚那一身反骨仿佛又开始痒了,语气不善地问道:“那他们砸坏我们的车,总要承担法律责任吧?”

她看向唐蕴:“那台车我们九十多万拿下的,现在不能用了,还吓跑了我们好几个客户,影响了交易,这笔账是不是要跟他们好好算算?”

唐蕴解释道:“故意毁坏财物罪中的数额应该确定为被毁财物的原有价值与残余价值之差,换句话说,砸坏的修理费他们是要赔偿的,到时候你们去维修的话,留好票据,至于是否影响了交易,这点其实很难认定,法官也不太可能会判赔的。”

其实是不可能判赔,只是身为律师永远不能把话说太绝对。

“那他们这种寻衅滋事的行为是不是要坐牢的啊?”闫楚比较关心的还是这个。

目前,警方只是受理了案件,并未立案,因为这属于小型的刑事案件,中间会给予双方协商的空间,协调不成的,才会正式立案,再取证,结案,移交给检察院,至于是否起诉,就看检察院如何认定。

绝大多数的小型案件其实都是由双方协调解决,这样也是为了节约司法资源,公检法系统里的人员储备就那么多,屁大点事儿移交上去,简直就像是往热搜榜上塞某某明星今天吃了猪肉馅儿饺子的词条,实在太没意思了。

另外,根据唐蕴的经验,这案件肯定是定故意毁坏财物罪而非寻衅滋事,因为寻衅滋事的构成要件中还有一条是:导致被害人轻伤。

闫楚这活灵活现的精神气,显然不在轻伤范畴,撑死了属于轻微伤,匡延赫脸上的伤也不是那几个人直接导致的,所以只能定故意毁坏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