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集(第17/21页)

“是的,一条该死的飞天鳄鱼正在烧我的城!”魏姆斯吼道。

她根本没在听。“肯定有个繁殖基地。”她说,“这么多年了!你觉得它住在哪儿?”

魏姆斯毫无头绪。但他暗暗发誓一定要找到那地方,然后还要让它回答一些非常严肃的问题。

“就一个蛋。”养龙的小姐低声道,“只要让我搞到一个蛋……”

魏姆斯实实在在地吃了一惊。他盯着她,终于意识到她多半有些性格缺陷。

在他们脚下,又一栋房子陷入了火海。

“究竟,”他说话时语速很慢,吐字十分清晰,就好像对方是个小孩,“这些东西能飞多远?”

“它们是很有领地意识的动物。”兰金小姐喃喃地道,“根据传说,它们——”

魏姆斯意识到自己即将面临一场巨龙传奇的洗礼,“只要结论就行,小姐。”他不耐烦地说。

“不会很远,事实上。”她稍微有些吃惊。

“非常感谢,女士,你帮了大忙。”魏姆斯一面嘟囔一面撒腿开跑。

一定是在城里什么地方。城外好几里除了草地和沼泽什么也没有。它肯定住在城里什么地方。

他在街道上飞奔,凉鞋敲打着鹅卵石。城里什么地方!这简直是可笑至极,不用说。可笑至极,而且绝不可能。

这种事儿不该落到他头上。整个世界那么多城市,魏姆斯暗想,它哪儿也不去,偏偏要飞到我的城里……

等他跑到河边,龙已经不见了踪影。街道上空笼罩着一片浓烟,还有好多人组成了几条水桶传送带,把一块块的河水传向被点燃的房子。这项工作进展得很不顺利,因为无数人正带着自己的财产鱼贯而出。安科-莫波克的房子大部分是木头和茅草盖的,他们可不准备冒任何风险。

事实上,危险其实小得叫人吃惊。可以说小得神秘莫测。

这些日子魏姆斯偷偷养成了一个习惯,随身带本笔记本。他开始记录损失情况,仿佛只需要把它写下来就能让世界变成一个更容易理解的地方。

项目一:一间马车房(属于一个规规矩矩的商人,此人眼看着自己的新马车烧成了灰)。

又:一间蔬菜店(喷火精确度十分惊人)。

魏姆斯有些不解。他曾经在这里买过几只苹果,店里似乎并没有什么可以冒犯到一条龙的东西。

无论如何,这龙确实相当体贴,魏姆斯一面往哨所走一面琢磨。想想看,这么多木场、草垛、茅草房顶和油库,哪一个都可能一不小心给点着,但它却成功地把所有人吓个半死,同时整个城市几乎毫发无伤。

清晨的阳光开始穿透一缕缕浓烟。他推开警卫队的大门。这是家。不是维松巷蜡烛匠人楼上那间简陋的小屋。那是他睡觉的地方,这栋丑陋的棕色房子才是他的家。这儿有没打扫过的烟囱的味道、科垄军士的烟斗的味道、喏比那神秘的个人问题的味道,最近还加上了卡萝卜擦盔甲的油。跟他记忆中的家几乎一模一样。

屋里一个人也没有,对此魏姆斯并不特别吃惊。他爬上楼梯,走进自己的办公室,舒舒服服地坐进椅子里——椅子上的坐垫哪怕一只大小便失禁的狗都会嫌弃——他把头盔拉下来遮住眼睛,然后努力思考。

去外头瞎跑是没用的。龙已经消失在浓烟和混乱中,跟它出现时一样突然。再说过不了多久就会有大把跑来跑去的机会,关键在于弄明白该往哪里跑……

他是对的。还说什么涉水鸟!在一座一百万人口的城市里,你该上哪儿去找条见鬼的巨龙去?

他意识到自己的右手自动拉开了最底下的抽屉,然后有三根手指想必是接到了他后脑的密令,拎出了一个瓶子。这是那种酒会自动减少的瓶子。理性告诉他说,他肯定时不时会拿出一瓶、打开封口、眼看着琥珀色的液体一路减少到瓶颈以下,只不过他从来记不得这种感觉,就仿佛这些瓶子来的时候便已经空了三分之二似的……

他看看标签。吉金·抱熊老牌精选龙血威士忌。便宜货,烈得很,你可以用它点火,你可以用它擦洗勺子,另外你不用喝多少就能醉死过去,这也是它的一大优点。

把他摇醒的是喏比,他告诉队长城里有条龙,并且科垄军士很受了些惊吓。魏姆斯猫头鹰一样眨着眼睛,任喏比的声音在自己身边回荡。一只会喷火的巨大蜥蜴从几英尺之外饶有兴趣地注视着你的下身,这种事看来足以扰乱最坚强的神经。恐怕晚上的经历会在科垄军士身上留下永久的印记。

魏姆斯还在消化,卡萝卜也出现了,图书管理员在他身后一路荡过来。

“你们瞧见它了吗?你们瞧见它了吗?”他问。

“我们都看见了。”魏姆斯回答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