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册 胡不归 奇谈之四:立新市非人方纪录之最倒霉的罪犯(第16/20页)

“周影,你……”这种处变不惊的态度实在令人敬佩,可是关键时刻也十分气人。

孙剑顾不得说明来龙去脉,趁着遇到红灯停车时,他用力一推周影:“下车,我来开。”

孙剑的本意是想把周影推出车外,自己抢过车子来开走。没想到周影肩膀一沉,就化解了攻势。孙剑一直知道周影的功夫不弱,这次是第一次意识到对方的功夫其实胜过自己。

周影叹气:“车上真的没炸弹。”那个炸弹早就被火儿拆去当玩具了。

可是孙剑不由分说地再次扑过去,这次他下手更狠,一脚把周影踹出了车门,周影只好赶在车子发动前,快速坐进了副驾驶的位子。孙剑抢到方向盘,发动车子后,也不管红灯不红灯,从车缝中东插西钻,向一座已经被刑警们清空的停车场冲去。周影几次想开口说自己的驾车技术更好,如果由自己来驾驶的话速度更快,可是孙剑的精神高度集中,根本听不见他的话。周影无言的看着车外,看来孙剑真的很在意那个炸弹的事,是不是不该让火儿拿去当玩具啊?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距离那个人威胁会爆炸的时间越来越近,孙剑着急又无奈地看着眼前壅堵的车道,不知道能不能在时限之内赶到无人的停车场。

火儿抓着“拎”来的炸弹,得意洋洋地飞着,他想要一件这样的玩具好久了,可惜这种东西不多见,很难得才能发现一次。火儿很为自己的“慧眼”能在第一时间从车底下发现它而自豪。现在火儿正准备把这个“宝贝”带去和林睿玩……

五分钟,四分五十九秒,四分五十七秒,四分三十秒……

汗水从孙剑的额上滚落下来,他忽然把车快速停在路间,不顾身后车辆愤怒的喇叭声,猛的拉开车门,冲下去大叫:“我是警察,这辆车上有……”他正想驱散在场的民众,却被周影一把捂住他的嘴,在他耳边说:“我今天一整天都没离开过车,车上不可能有炸弹。”

孙剑身为刑警,自然以民众的安危为第一位,即使是一通威胁电话,也只能宁可信其有了。引起现场短暂的惊慌总比真的有人伤亡好。可是周影的手臂力气出奇的大,扣住他的双肩,竟使他无法移动。

※※※

员警们从头到尾,一颗螺丝都没放过地把周影的车检查了一遍,果然没有所谓的炸弹。员警们对这种恶作剧的谎报电话十分气愤。也不知道那些打电话进行“我在某某商场放了炸弹”“我在某某饭店的食物里放了氰化钾”之类的谎报者有什么想法,总是害得大家劳师动众,偏偏还算不上什么大罪名,就算把他找出来,也判不了什么刑。

孙剑看着正用“我早说了没有吧”的眼神看着自己的周影,无奈地耸耸肩:“没有不是更好。走吧,我请你喝一杯。”

就在这时,电话响了起来,一一0的接线生给叶小队长又转了那个要求和“大上司”通话的“恐吓电话”。

“喂,我是叶建华。”叶小队长铁青着脸接电话,周围的员警们都暗自惊恐,这种表情表示叶小队长十分生气,看来这次那个把警方当小孩戏弄的家伙要倒楣了。

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叶建华身上,只有周影伸出手迎接悻悻飞来的火儿。火儿一脸的不高兴,一头钻进周影怀里,准备睡一觉来调整心情。刚才那个炸弹,好端端地竟然在他爪下突然炸开了,害得他根本没来得及玩,所以心情十分不好。

但是这时在接电话的叶小队长的一句话引起了火儿的注意:“……别以为你没有真的放炸弹就不犯法,恐吓也是一条罪名!哼,那辆车上哪有什么炸弹,什么,你不相信车还没炸?当然,车现在还好好的呢!”

对方似乎不相信这个答案,沉默了半响才说:“哼,我不管你们在搞什么鬼,在汉兴路的第二个电话亭里还有一个炸弹,十分钟后就会爆炸。我会再打电话来的。”说完便挂上了电话。

不等警察们做出反应,火儿已经欢呼一声冲了出去:“还有一个!我要了!”

之后的大半天,在那个打电话的人、警察以及火儿之间,展开了一场追逐的游戏。

那个人打电话威胁要炸哪里,警察们当然马上要赶去,而一直隐身埋伏在叶建华肩膀上支着耳朵偷听电话的火儿则快马加鞭,抢在员警前面去找到那个炸弹。可惜炸弹到手不出几分钟就会“轰”的爆炸,让他空欢喜一场。事情一而再再而三的重复着,不但员警们疲于奔命,纷纷咒骂着那个耍弄警察的混蛋,火儿也恨恨不已,那家伙竟敢和他作对,非吃了对方不可。

当火儿再次飞回叶小队长肩头,正听见电话那头的人在歇斯底里地尖叫:“我明明放了炸弹,我放了十六个!明天,明天我再去放!我要你们知道我的厉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