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册 胡不归 奇谈之一:胡不归(第10/26页)

在火儿叽叽喳喳的解说声中,孟蜀正遥望著整座城市。五彩绚烂的各种霓虹灯把城市打扮出异样的美丽,无数的车辆在灯火通明的道路上行驶,划出流星般的光迹。孟蜀的目光沿著这样一条条灯的河流渐行渐远,极目尽处才看到灯火之外的黑夜颜色。原来,现在的城市这麼大了,人类变了,城市也变了……

“你在看哪里啊?这边这边,我是问你这边这个人的样子好不好吃?”火儿的叫声打断了他的思绪。

孟蜀摇头一笑,看看火儿挑了半天才看中的宵夜,不由得又露出苦涩的笑容。那时的女孩子哪有这样装扮的,人不人鬼不鬼,看那发色,看那穿著,将来谁家敢娶……什麼,那是男人?孟蜀一时受不了刺激,差点从空中栽下去,现在的男人居然都这样打扮了?他觉得自己真的是见鬼了,拖著火儿赶快离开,周影则紧紧跟在後面。

现在的城市是没有夜晚的,不管哪一个角落,都亮著色彩绚丽的灯火、传出各种嘈杂的声音。热情好客的火儿生怕他不喜欢,还专门带他去最热闹的地方。在这个喧嚣的城市中游荡得越久,孟蜀的心情就越烦躁,内心甚至几次生出了想要把眼前这些烦人的景物一扫而光的冲动,幸亏火儿在身边说个不停,灵兽特有的危险气息还能令他的心神不得不凝聚,才不至於出现情绪迷乱、任意出手的事情。对他来说,火儿就是最好的“药剂”,能令他时时保持清醒,而这也是他甘心跟著火儿这个小孩子四处胡闹的原因。

孟蜀收回目光,回头瞟一眼周影,忽然问:“周影,你在这里住了那麼久,平时喜欢去哪里啊?”

这些天来,周影只是一路跟著他们,很少开口说话,见孟蜀发问,他很认真地想了想才说:“公园。”他除了工作、回家之外,最常去的地方就是书店和公园,而公园可说是城市里绿色植物最多的地方,所以硬要说周影喜欢哪里,大概就是公园了。

“好,咱们去公园走走。”孟蜀大声决定。

“什麼?我给你介绍了半天,你最後只想去公园!”火儿不满地嘟囔。他是很想带著孟蜀在立新市兜上几圈,然後看看那些小妖怪们惊慌失措的样子取乐,毕竟自己的样子他们已经见怪不怪,很难再引起大的骚动,有孟蜀的加入,肯定会有不同寻常的效果出现。谁知道几天下来,孟蜀感兴趣的不是在摩天大楼顶上吹风、在空中俯视城市,就是在街上莫名其妙地兜圈子,现在好不容易有了想去的地方,居然又是公园。

“公园里没什麼好玩的,你跟我走,带你去好玩的地方。”说完,他顾不得孟蜀愿不愿意,拉著他就走。

孟蜀对著周影苦笑,然後跟著他去了。

火儿把他们带到了正在放映一部外国动画片的电影院,熟门熟路地找了个视野好的位子,他拿著不知道什麼时候弄来的爆米花,边吃边说:“这部片子很好看,我都看了七次了。下面都是零食,别客气,想吃自己动手。”——悬停在空中的他们,下面就是电影院的座位,火儿指的零食是什麼,自然就不需明言了。

火儿对著已经看了七次的影片依旧看得津津有味,孟蜀虽然好几次试著想把注意力集中到银幕上,无奈他实在欣赏不了那些叽叽喳喳、无比吵闹的情节,坚持了一阵子之後,悄悄走出了影院。周影不忍心叫正看得入迷的火儿,自己跟著孟蜀走了出去。

※※※

孟蜀化身做人类的模样,在街上走著。这其实是他到立新市这些天来第一次用人类的样子在人群中行走,现代人类所穿的衣服和他习惯的服饰完全不同,紧紧缚著他的身体,令他浑身不自在。

电影院的左边是一家唱片行,右边是一家舞厅,两处都发出震耳欲聋的音乐,夹在电影院的音效声中,令孟蜀不由得伸手按住额角,用力甩著头,现在的人类真是吵啊。曾经,天色暗下来之後人们便围炉小坐,一杯浊酒,几个朋友,门外风过林梢,鸡犬相闻,那是什麼样的夜晚,这又是什麼样的夜晚啊。

孟蜀踉跄著向前走了几步,唱片行前有一张真人般大小的大型海报倒是吸引了孟蜀的目光,面对著那个抱著吉他、站姿潇洒的英俊青年,孟蜀打量了片刻,失笑问:“你们在这里这样生活很快乐吗?”

一直步步紧跟在孟蜀身後的周影也在看著罗天的海报,他无法把自己与罗天归类成孟蜀口中的“你们”,所以想了一想说:“他好像很快乐。”

孟蜀看著罗天的照片,摇摇头,再看,再摇摇头,真是妖各有志啊。“周影,你呢?你喜欢这里吗?”

周影沉吟良久才说:“比你的那个蜀国好。”

孟蜀回头看他,倒真没想到木讷的周影会听懂自己真正的意思,半晌又问:“为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