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红色小国王婴神丹·特特 第三章 埃蒂打了个电话(第8/10页)

埃蒂想到了马克·吐温,马克·吐温可能会把约翰·卡伦绝对精彩的人生故事之下一章节命名为“一个缅因州美国佬在血王的宫殿里”,可是他决定不这么说。“你以前去过纽约城吗?”

“上帝作证,我去过。在那里逗留过四十八个钟头,那是我在军队的时候。”他在说“军队”一词时故意压低了声调,做作得滑稽可笑。“去了无线电城大剧院和帝国大厦,我就记得这些了。不过肯定还去了别的旅游景点,因为我钱包里少了三十美元,个把月后,才搞明白我是遭了那种毒手。”

“这次你压根儿没时间被人下黑手。带上几张信用卡。我知道你有不止一张,因为我看到你的发票啦,就在汽车仪表板里。”他像疯了一样忍不住想拖长最后几个音,念成仪表波——霸——板里。

“里面乱七八糟,嗯?”卡伦镇定自若地问。

“嗯哼,看起来活像是被狗咬剩下的鞋子。约翰,咱们洛弗尔见。”埃蒂挂了电话。他直勾勾地看着罗兰捧着的纸袋,挑动眉毛。

“这个是穷男孩啥名字,好多蛋黄酱,呃,随便是什么啦。”罗兰这样对他说,“我想要正经点的沙司酱,但看起来没有,希望这能让你满意。”

埃蒂翻着白眼,“天呀,真让人胃口大开啊。”

“你真这么想吗?”

埃蒂不得不再次提醒自己,罗兰几乎毫无幽默感。“我真这么想,真的。拜托。我可以一边开着车一边吃我的骡肠三明治。还有,我们得谈谈接下去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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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去怎么办,两个人都同意,要把他们的经历尽可能都告诉约翰·卡伦——在他所能轻易接受的范围(以及理性)之内。然后,如果进展得不坏,他们就委托他带上那张至关重要的手写契约,让他去找亚伦·深纽。还要特别指出:当他和深纽交谈时,务必要单独进行,为的是避开凯文·塔尔,那家伙并不值得彻底信赖。

埃蒂还说:“卡伦和深纽可以联手追查莫斯·卡佛,我还想告诉卡伦一些苏希的消息——秘密、私事什么的——足以让他说服卡佛相信她还活着。那之后嘛,尽管……好吧,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那两人对这件事情究竟相信到什么地步。还有就是,看他们有多么渴望在黄昏暮年效力于泰特公司。嘿,说不定他们能让我们大惊大喜呢!我实在想不出卡伦穿着西装系着领带,跑遍全国,还要用万能扳手砸垮索姆布拉公司的招牌?”他兀自假想起来,脑袋不停地前后点着,像公鸡啄米,最后笑着说,“耶。我能想象得出来。”

“苏珊娜的教父可能是个怪老头。”罗兰则如此评说道:“只是异端的一种而已。这种人要是和你成为泰特,经常会自行其是,自说自话。也许我可以给约翰·卡伦什么东西,那会帮助他说服卡佛与我们为伍。”

“神器?”

“是的。”

埃蒂的好奇心被勾起来了,“什么样的?”

可是,还没等罗兰开口回答,他们就看到了一样东西,这令埃蒂慌忙狠踩刹车。他们已经行驶在洛弗尔境内了,车行于七号街上。就在他们前方不远处,一个老人满头蓬乱纠结的白发,步履蹒跚不稳。他身上裹着一件臃肿的衣服,几乎毋庸置疑地该被称为长袍。双臂和双腿骨瘦伶仃,布满鞭苔的伤痕。甚至还有化脓的恶疮,暗红的伤口如灼烧般星星点点。这老头光着脚,该长脚趾的地方却只见一对恶丑的黄色脚爪,其形其状可怖狰狞。夹在他胳膊下的一条木制物事看上去枯槁易裂,很可能是摔断的七弦琴。埃蒂心想,在这条乡村小路上,没什么比这家伙更不合时宜的了,至今为止,他们看到的步行者都是些正儿八经的在锻炼的人,凛然不可侵犯的姿态显而易见,个个都装束得一丝不苟,穿着尼龙慢跑运动短裤、戴着棒球帽、穿着T恤衫(有一个慢跑者的汗衫上还写着这么句标语:请勿拍摄游客)。

那东西刚才还在七号街街沿上跌跌撞撞,现在转过身来对着他俩,埃蒂不禁吓得大叫一声。它鼻梁上的一对眼睛鲜血涌淌,埃蒂立刻想到平底煎锅里的双黄蛋。一只大獠牙从鼻孔里伸出来,活像鼻屎干,只不过是骨头做的。但是,不论怎样,排除其他先不谈,最糟糕的是,有一层惨绿的暗光烘托在这东西的脸庞上。活像是用黏乎乎的荧光粉胶涂遍了全身皮肤。

那东西看到了他们,立刻闪身冲进树丛,情急之间,干巴破裂的七弦琴都被丢下了。

“基督啊!”埃蒂大叫。若说这是一个不速之客,没错,但他只希望千万不要再看到一个。

“停,埃蒂!”罗兰大喊一声,卡伦的老福特在急刹车时激起一阵尘土,罗兰用一只手抵在仪表板上才不致冲出去。停下的车子很靠近那东西消失的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