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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潘脚步不停喝道:「把那架最新的喷气机准备好!」

一个外国人用生硬的中文,惊讶道:「潘大人,那架的性能,还不稳定。您……」

金潘骂道:「就那架!快点!」

「好的!好的!」几个机械师不敢怠慢,立即跑去安排。

很快,一架银光闪闪,没有螺旋桨的飞机被汽车拖了出来。

金潘跳将上去,命令道:「传令下去,沿路机场,把这种飞机全部准备好!」

飞机下的几人听了,连忙点头。

金潘关上机舱,拨动开关,这架飞机轰鸣一声,向前滑行,很快速度飙升,直冲云霄,速度居然比先前驾驶的小飞机更快了数倍。

金潘早已不是当年的潘子,他富可敌国,酷爱这个世界上所有的尖端科技,操纵欧洲和美国金融的秘密财团罗斯柴尔德家族,也把他当成贵客,从不敢怠慢。

金潘驾驶着飞机,向东北方向赶去,飞行逐渐平稳,他从怀中拿出一个玻璃瓶子,瓶子里有几只绿色翅膀的蜜蜂,非常奇特。金潘看了一眼,小心翼翼的把瓶子放回怀中,自言自语道:「木王林木森,真是个奇怪的家伙!给我几只蜜蜂当信物?我一路辛苦,救了水王流川,就凭这几只蜜蜂,水家认账吗?操他奶奶的,乔大乔二千万别被水家蒙了!奶奶的,没办法,这两傻徒弟,也只有他们对火小邪的长相熟悉!飞啊!」

金潘大致估算了一下时间,如果按这个速度,加上来回换机,下机后开车赶往「火小邪」住所的时间,最顺利也要到子夜时分。金潘对火小邪的思念之情,无法抑制,只恨自己没有翅膀。

暂不说金潘不惜代价的赶回东北,为求尽快见「火小邪」一面。

真正的火小邪昼夜不停地驾马奔驰,也算一路顺利,入夜时分,就已经赶到了奉天城外。

到了奉天,火小邪便不着急,下了马来,将马鞍缰绳全部解下,拍了拍马屁股,说道:「好马儿!辛苦你一天!我不能带着你走了,祝你找个好人家。」

火小邪所骑的骏马,是马三多挑选的,本是独眼龙的坐骑,算得上万一挑一的良驹,善解人意,见火小邪要放它走,竟依依不舍,还要跟随。

火小邪知道这马儿聪明忠厚,抱了抱马头,关切的抚摸了一番,又说道:「好马儿,我在奉天是个下五铃的小贼毛,估计不少人认识我,我骑着你进城,太招摇,说不定惹上麻烦,去吧去吧。」

马儿还是不舍,火小邪无奈一笑,只好重重的拍了一下马屁股,这匹马才清嘶一声,离了开去。

火小邪目送马儿跑远,这才整了整服装,沿着道路,向奉天城门走去。

奉天城,东北重镇,历史悠久,虽说火小邪的记忆停在十一年前,但城外的一草一木,一砖一瓦,道路布局,还是分外的熟悉,十分亲切,不觉得有什么翻天覆地的变化。

火小邪心思细密,这番奇遇后重回奉天,留意的东西更多,一路走来,也发现不少与自己记忆中截然不同之处,比如奉天城外的电灯多了,电线密了,汽车多了,日语的条幅告示也是无处不见。过往行人的穿着打扮还是如常,只是觉得精神状态不同,人人都象憋着什么冤屈似的。

火小邪跟随着路人,进了城内,虽说岗哨仍在,倒也没有谁盘查过问他。依旧有日本士兵和中国士兵共同值守,除了中国士兵的肩章帽徽不同以前东北军,其他服饰没有什么变化。

从进了城,火小邪便一直滴溜溜转动着眼睛,寻找着熟人,如果按他的记忆,进城之后,不出三四百米,就会见到奉天荣行的人扎堆。自己和浪得奔、老关枪、瘪猴几个,就常常在这一带活动。

可是火小邪一路走,一路看,却见不到有荣行的迹象,连个熟脸都没有,虽说有几个贼眉鼠眼的向他望来,但一看就知道,撑死是个街头混混。

火小邪心头生疑:「怎么,这个点是收水的时候,不该没人啊?奉天无贼了?」

火小邪本想着直接去耗子楼找熟人,可心里总觉得不踏实,便改了主意,脚步不停,往南市大街走去,那里晚上比白天热闹,夜市、妓院、饭馆众多,也是三教九流混杂之所,说不定能碰到一个熟脸,再做打听,便会知道这些年来发生过什么事。

火小邪之所以急急忙忙赶回奉天,第一,是因为浪得奔他们几个小兄弟,必须知道他们安全与否;第二,是火小邪知道自己的记忆停在十一年前的奉天,张四爷家外面,不回奉天,就没有丝毫线索;第三,火小邪只熟悉奉天,不回去在异地乱逛,人生地不熟,不知道会有什么灾祸。

越往南市大街走,火小邪越觉得陌生,沿路变化之大,超出火小邪的想象,熟悉的店面基本上全部改头换面,店面招牌大多是中文日文并写,一些原本的巷子路口消失无踪,新修的楼房不计其数,霓虹彩灯密密麻麻,日本人多的数不胜数,若不是一些标志性的路口、建筑还在,火小邪几乎认不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