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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一夜鏖战,陈娇胜利了,一场男生们的CS,让血书情圣李容终于名花有主了。

  据说,顾朗也参与了那场战役,代表陈娇出战,杀敌无数,神勇天成。我一度怀疑,顾朗是不是暗恋隋菲菲啊,要不干吗那么神勇?

  后来,这群通宵HAPPY的少年清晨溜回学校时,被副校长江别鹤给逮住了。除了顾朗,其余男生,全部被罚在操场上做蛙跳。

  当时,包括江别鹤在内的学校老师,对顾朗真是有爱极了。

  谁都喜欢成绩好的学生,何况这个学生又模样好看,而且据说家世不错。当时的顾朗,在学校,风头可谓一时无两。

  我一直以为,一个人的成绩足够好,而样子也不错的话,就会得到老师的喜欢,比如顾朗。后来,我才知道,其实我忽视了最大的原因,那就是顾朗有很好的家世,这才是根本中的根本、关键中的关键。所以,即使那天清晨,顾朗没有接受副校长江别鹤的好意,副校长也没有对他动怒。

  顾朗冲副校长笑笑,说,谢谢江校长关照。不过校长,最近学习好累,功课也紧张,就让我也去锻炼一下吧!

  江别鹤一愣,看看顾朗,笑笑,挥挥手。于是,顾朗就和那群男生,一起在操场上狂练蛙跳,一直到累倒在操场上。

  一群男生,四仰八叉躺着。

  一个一个有气无力地伸腿踹李容,说,妈的!都是为了帮你小子选妃子!每人一瓶可乐,否则,篮球场上帽死你!然后,他们转向顾朗,说,你真够哥儿们够义气,没扔下兄弟们。

  顾朗就躺在操场上,大口大口地喘着气,只是摆了摆手,笑笑,并不说话。

  少年时代,男生的友情,大多发生在一同受苦一同受罚之时,当然,还有,一同玩游戏一同打架。

  他们的友情,就在这些生活的节目之中巩固起来的。

  血书情圣李容原来没有我和叶灵两个傻瓜想象的那么悲情。

  第一次,我开始有了疑问,原来,喜欢一个人,可以这么不认真,可以转头就给忘记,甚至可以轻易代替。

  情书收多了,叶灵的小心脏也开始蠢蠢欲动了。

  她一字一字地用最慢的语速跟我说,艾天涯,要不,我也给顾朗写情书吧?

  啊?我的嘴巴张得老大,看着叶灵。

  叶灵没有在意我的反应,只是自顾自地惶惑着,不过,你说,他他……他会不会因此瞧不起我,觉得我一点儿都不矜持呢?

  哦。我的嘴巴闭上,没有参与她的谈话。

  但是,我在不久之后,参与了她的行动,成了情书特使。